纳米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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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股份(836419)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5-19 20:05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分析师会议 □路演活动 □其他 二、 投资者关系活动情况 一、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特定对象调研 √业绩说明会 □媒体采访 □现场参观 □新闻发布会 活动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周五)下午 15:00~17:00 活动地点:公司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 参会单位及人员:通过网络方式参加公司 2024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1、董事长:王育斌先生 2、董事、总经理:汪希领先 生 3、财务总监:薛玫女士 4、董事、董事会秘书:杨青女士 5、保荐代表人: 汪兵先生。 三、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1、请问贵公司如何看待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 ...
[路演]万德股份:微通道连续反应技术将是我国化工行业的主流技术之一
全景网· 2025-05-17 08:06
公司业绩说明会 - 万德股份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于5月16日下午在全景网召开 公司董事长王育斌、总经理汪希领、财务总监薛玫、董事会秘书杨青及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汪兵等出席活动并与投资者在线交流 [1] 微通道连续反应技术行业地位 - 公司自主开发的微通道连续反应技术被列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石化绿色低碳工艺名录(2024版)》第19类"微通道自动化生产工艺" 同时也是2021年国家工信部公布的石化化工行业鼓励推广应用32项技术和产品目录的第一项"新型微通道反应器装备及连续流工艺技术" [1] - 该技术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 将逐步替代危险落后的生产工艺 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实现化工产品的本质安全、智能高效、清洁生产 助力化工行业绿色发展 [1] - 微通道连续反应技术未来将成为我国化工行业特别是高危化学反应和剧毒化学品的主流技术之一 [1] 公司技术研发成果 - 公司自主研发的硝酸异辛酯微反应硝化成套技术已获批3项发明专利和1项实用新型专利 并实现国内首家万吨级硝酸异辛酯生产应用 [2] - 基于微通道连续反应技术平台 公司持续开发微通道连续反应技术及成套设备 并拓展应用于聚丙烯酰胺纳米微球、硝基胍、硝酸酯类等产品研发生产 已取得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2]
万德股份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顺利召开 深耕专用精细化学品领域,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力度
全景网· 2025-05-16 21:31
5月16日下午,万德股份(836419.BJ)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在全景网顺利召开。万德股份董事长王育 斌、总经理汪希领、财务总监薛玫、董事会秘书杨青、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汪兵等领导嘉宾出席活动并 与投资者进行实时在线交流。 2024年,万德股份实现营业收入5.27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3063.46万元;扣非净利润2590.58万元;基 本每股收益0.35元/股。同时,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预计派发现金红 利881.5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化产销协同,积极转变营销观念,完善营销机制,优化营销模式,提升服务能 力,抢抓市场机遇,产业链、服务链实现有效拓展和延伸,不断努力打造销量存量竞争优势,拓展销量 增量发展空间。国内市场实现收入3.22亿元,同比增长2.44%,国外市场实现收入2.05亿元。 此外,公司全年研发支出1286.77万元,研发支出强度2.44%。在科研成果获取方面,新获得授权发明专 利5项,新申请且已受理专利7项,发表专业论文3篇。公司获批成立的西安市绿色微化工技术工程研究 中心被认定为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公司入选陕西省第一批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备案企业名单,逐步 ...
中国银河:首次覆盖纳微科技给予买入评级,目标价29.2元
证券之星· 2025-05-08 13:33
公司业绩表现 - 2024年公司实现收入7.82亿元,同比增长33.33%,归母净利润0.83亿元,同比增长20.82%,扣非归母净利润0.66亿元,同比增长108.55% [2] - 2025Q1公司实现收入1.89亿元,同比增长22.39%,归母净利润0.29亿元,同比增长72.98%,扣非归母净利润0.25亿元,同比增长85.28% [2] - 核心业务色谱填料和层析介质2024年收入4.51亿元,同比增长10.20%,其中大分子层析介质收入2.49亿元,小分子色谱填料收入1.65亿元,同比增长16.13% [3] 业务结构变化 - 新增色谱分析仪器及配件收入1.54亿元,主要来自收购公司福立仪器的并表 [3] - 液相色谱柱及样品前处理产品收入0.73亿元,同比增长26.15%,IVD用微球产品收入530万元,同比增长9.53% [3] - 蛋白层析系统及配件收入0.40亿元,同比减少33.41%,光电用微球产品收入0.36亿元,同比增长1.77% [3] 行业与市场地位 - 色谱填料市场持续扩容,但国产化率仅10%左右,进口厂商仍主导市场 [4] - 公司产品性能可对标国际品牌,已获得国内头部药企认可,2024年客户数量792家,同比增加23家 [4] - 2024年公司与盛迪亚、丽珠等五家客户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客户销售额2.24亿元,占色谱填料收入50% [4] 未来展望 - 预计2025-2027年收入9.77/11.70/13.73亿元,归母净利润1.34/2.03/2.90亿元,EPS为0.33/0.50/0.72元 [5] - 当前股价对应2025-2027年PE为67/45/31倍,首次覆盖给予"推荐"评级,目标价29.2元 [1][5] - 公司已发展成"填料+耗材+仪器"一体化的国产领先色谱填料供应商,将受益于国产替代加速趋势 [5]
万德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09-01 22:01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团结南路 30 号检测楼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1-1-0 证券简称: 万德股份 证券代码: 836419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 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 ...
万德股份: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8-29 18:41
证券简称: 万德股份 证券代码: 836419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团结南路 30 号检测楼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1-1-0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 ...
万德股份: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8-08 15:43
证券简称: 万德股份 证券代码: 836419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团结南路 30 号检测楼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 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1-1-0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