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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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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药集团: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47
公司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1] - 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1] - 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1]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1] - 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1] 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3]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 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2][3] - 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 - 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3] 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公示栏、内部系统或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3] - 公示期不少于10天 [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 - 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5]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5] - 激励计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5] - 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享机制 [5] - 激励计划有利于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 - 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5] - 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 - 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5] - 考核管理办法能够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5] - 考核管理办法有利于形成良好、均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 [5] - 考核管理办法有利于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5] - 考核管理办法有利于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5] 监事会特别说明 - 公司将依法取消监事会 [5] - 陈晓远、吴晓彤、韦明立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5] - 关联监事陈晓远、韦明立、吴晓彤需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6] - 监事会未能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产生有效决议 [6] - 监事会决定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
盈新发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3:40
股东会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10号院1号楼众秀大厦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2日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1]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454名 代表股份1,517,057,14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363% [1]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1《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获表决通过 [1][2] - 议案2《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获表决通过 [1][2] - 议案3《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有关事项》以99.6669%同意票通过 反对票占0.3252% 弃权票占0.0079% [1] - 议案4《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获表决通过 新任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决议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1][2] 会议合规性 - 会议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 -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确认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
盈新发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47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1] - 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1] - 计划有效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1]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考核管理办法具有全面性 综合性和可操作性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 - 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保证激励计划顺利实施[2] - 计划将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建立股东与员工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2]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资格核查 - 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未被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无市场禁入措施记录[2] - 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属于计划草案规定的范围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 激励计划实施安排 - 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 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安排[2] - 公司将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激励对象姓名职务 公示期不少于10天[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听取公示意见后 于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说明[2] 总体结论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3]
超讯通信: 超讯通信: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35
核心观点 - 超讯通信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1100万份股票期权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98% [1][5][10] 激励计划授权与批准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4]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对象名单 [4] - 2025年7月29日完成激励对象公示且无异议 [5] - 股东大会批准实施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5] -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决议 [5] 授予条件成就情况 - 公司未出现最近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6] - 公司未出现最近36个月未按法规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 [6] - 激励对象均未出现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6] - 激励对象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情形 [6] 激励计划具体安排 - 股票期权有效期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最长不超过36个月 [7] - 设置两个行权期:首次行权期为授予登记完成后12-24个月内行权50% 第二次为24-36个月内行权剩余50% [8] - 激励对象获授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或用于担保 [7] 激励对象分配方案 - 副董事长张俊获授50万份期权 占总授予量的4.55% [10] - 董事兼总经理钟海辉获授100万份期权 占比9.09% [10] - 42名核心管理人员共获授740万份期权 占比67.27% [10]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0% [11] - 全部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00% [11] 财务影响说明 -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处理激励计划产生的费用 [11] - 提示股东关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11]
鹏辉能源: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32
会议基本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1] - 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9人 由董事长夏信德主持 [1] - 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时间要求 以口头及通讯方式送达 [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赞成票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通过率100% [1] - 计划旨在健全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优秀人才 将股东利益与核心团队利益结合 [1] - 董事甄少强 鲁宏力因参与计划回避表决 [2] - 同步通过配套考核管理办法 赞成票7票 通过率100% [2]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包括调整授予数量 行权价格等 [3][4] 员工持股计划 - 审议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赞成票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通过率100% [5] - 计划旨在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改善公司治理 提高员工凝聚力 [5] - 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规范计划实施流程 [5]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包括解释条款 调整计划等 [6][7] 后续安排 - 所有议案均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3][5][6] - 定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7] - 详细内容参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3][5][6][7]
山水比德: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4 19:1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3人 由监事会主席梅卫平主持[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4日通过邮件及电话形式发出 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1] -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因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资格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从79人调整为78人[1] - 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保持234.50万份不变 调整方案符合监管规定[1] - 调整事项经监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2]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安排 - 确定2025年7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 向78名激励对象授予234.50万份股票期权[2] - 行权价格确定为43.81元/股 授予条件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2] - 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授予事项经3票赞成全票通过[2]
山水比德: 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34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核查 -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未出现违规利润分配等情形,符合实施主体资格 [1] -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 [2] 激励计划财务与实施安排 - 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3] - 激励计划旨在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与经营目标实现,为股东创造高效持久回报,且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
诺德股份: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3 18:52
董事会决议公告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陈立志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 - 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因6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激励对象从124人调整为118人,首次授予期权数量从3,113万份减至3,030万份,预留期权数量从387万份增至470万份[1] 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 调整后的激励计划除人数和期权数量变化外,其他内容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2] - 该调整议案已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且根据股东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关联董事孙志芳因参与激励计划回避表决,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2] 股票期权授予安排 - 董事会确认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6月13日,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3,030万份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3.41元[2] - 授予事项已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样依据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关联董事孙志芳再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与前一议案相同(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3]
光启技术: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9 21:4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1] -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 - 草案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1] - 草案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1][2]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监事会审议通过配套考核管理办法 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2] - 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草案要求 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 [2] - 文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需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2] 激励对象资格审核 - 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任职资格 [2] - 激励对象未被深交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 - 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草案规定的范围 [2] - 公司将在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至少10天 [3] 备查文件 - 会议决议文件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科力远: 科力远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3 18:4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志锋先生召集并主持 [1] -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因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或离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4人调整为153人 [2] - 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保持不变 [2] - 调整后的激励计划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 股票期权授予事项 - 向153名激励对象授予7,800万份股票期权 [2] - 行权价格为3.87元/股 [2] - 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规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