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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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公司于2021年实施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前仍在有效期内
证券日报· 2026-02-27 21:37
公司治理与激励机制 - 公司于2021年实施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前仍在有效期内 [2] -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为了充分调动核心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建立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 [2] - 公司表示将不断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以推动公司价值成长 [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38
文章核心观点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将于2026年2月12日上市流通2,916,898股 [1][2][17]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自愿承诺在股票上市流通后12个月内不减持 [2][19] 本次股票上市关键信息 - 本次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上市股数为2,916,89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2][15]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2月12日 [2][17] - 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 [2] 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1年9月29日,第三个限售期于2025年9月28日届满 [14] -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条件和个人绩效条件达成情况,本次共有49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15][22] - 47人绩效考核达标,其归属于第三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26,586股全部解除限售 [15] - 2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其归属于第三个限售期的100,348股股票中解除限售90,312股,剩余10,036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15]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构成 - 执行董事、高管1人,合计解除限售203,894股 [15] - 其他核心骨干46人,合计解除限售2,622,692股 [15] - 注:人数不含因涉嫌违法犯罪不再作为激励对象的1名员工 [15]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锁定与转让限制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在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A股股票,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 [2][19] -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有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9] - 高级管理人员李俊杰获授股票总量的20%即119,938股,将限售至其任期届满后,根据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确定是否解除限售 [20] 激励计划历史实施与股本变动概要 - 激励计划于2020年8月12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 2021年9月29日,完成预留授予股票的登记 [5][14] - 历次因激励对象离职或绩效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公司多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7][9][11] - 例如,2021年回购注销1,778,000股 [5];2022年回购注销2,156,747股 [7];2024年回购注销880,196股 [9];2025年回购注销782,867股 [11] - 经过多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从最初的58人变更为目前的50人,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最初的9,999,990股变更为本次解除限售前的2,998,610股 [6][8][10][11] 相关决策程序与意见 -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已于2026年1月2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12] - 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办理相关事宜 [22]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 [2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30 15:55
文章核心观点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其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 并计划于2026年1月5日上市流通 [2][3][11][13]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46人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461,728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54% [2][12][17]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史审批与执行 - 激励计划于2020年7月启动 历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国资委批复 于2021年2月获股东大会通过 [4][5] - 2021年3月完成首次授予登记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1,247人 授予限制性股票7,619.54万股 [6] - 2021年12月完成预留部分授予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356人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776.12万股 [7] - 计划执行期间 公司多次因激励对象变动而回购注销股票 包括2021年12月注销103.6万股、2023年6月注销247.6422万股、2023年12月注销203.3967万股、2024年12月注销320.2973万股 [7][8][10] 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至60个月内 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4% [11]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3月4日届满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2月30日届满 [11] - 在办理解除限售期间 有2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等原因 其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将被回购注销 [12] - 因公司前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与其他国资央企重组完成 本次对受重组影响的1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办理解除限售 [12] - 综合调整后 本次实际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46人 [1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确定为2026年1月5日 [3][13] - 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包含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其股票交易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4]
上海机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核心观点 -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对1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涉及总量168,300股 回购价格为17.7096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10] 回购注销批准与授权 -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4年7月25日获得上海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批复 文件号沪国资委分配〔2024〕46号 [6]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 [4]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注销事宜 [7][8] - 董事会第九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认对13名激励对象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8][9]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 回购原因包括5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非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 8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动不符合继续持股条件 [9][10] - 回购数量合计168,300股 其中职务变更组116,000股 职务变动组52,300股 [9][10] - 回购价格经现金股利调整后为17.70966元/股 原始授予价格18.21966元/股 累计派发现金股利0.51元/股 [10] - 回购定价依据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符合《激励计划》第十四章规定 [9][10] 法律合规性 -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9][11] - 回购程序符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配套规范性文件要求 [1][11] - 公司尚需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
康龙化成: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58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与执行情况 - 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 但归属股票暂不上市 继续禁售至2026年1月26日 [1][7][13] - 授予价格因2024年权益分派由30.59元/股调整为30.39元/股 调整后符合激励计划规定 [7] - 175名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 可归属合计329,331股限制性股票 [13] 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 2024年营业收入以2020年5,133,596,758.68元为基数 增长率达60%以上 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0][11]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对应100%归属比例 另有1名因离职不符合资格 [12][13] 股票作废处理 - 作废42,189股已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原因为1名激励对象离职 [14] - 作废事项符合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14] 程序合规性 - 事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4][5][6] - 激励对象名单经公示及监事会核查 未收到异议 [4]
康龙化成: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58
核心观点 - 康龙化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未达标作废失效,同时因2024年权益分派调整授予价格 [7][9][11]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对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以扣除H股库存股7,263,300股后的股本1,770,932,22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9] - 授予价格由原价格调整,具体调整后价格未在原文中明确披露 [9] 限制性股票作废 - 作废合计634,880股限制性股票,包括因18名激励对象离职或不符合资格而作废的179,553股,以及因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而作废的455,327股 [11] - 作废涉及2021年、2022年及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股票 [11] 批准与授权 - 本次调整及作废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7][8][9]
康龙化成: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58
核心观点 - 康龙化成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但归属股票暂不上市 同时作废部分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1][4][6][8][9][11] 激励计划调整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授予价格由25.35元/股调整为25.15元/股 调整后价格为25.15元/股 [8] - 调整基于扣除H股库存股7,263,300股后的股本1,770,932,225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 [8] 第三个归属期详情 - 归属期为2022年7月28日授予日起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 即2025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27日 [8]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2021年营业收入7,443,769,724.38元为基数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9] - 2024年实际营业收入12,275,774,875.03元 较2021年增长64.9% 超过60%考核目标 [9] - 336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合格 满足100%归属条件 [10] - 归属股份数量为681,766股 [11] 股票暂不上市安排 -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自归属条件成就日(2025年7月28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股票 [11] - 归属股票暂不上市 继续禁售至2026年1月27日 [11] 限制性股票作废 - 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 [11] - 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4,104股 [11] 批准与授权情况 - 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4][5][6] -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4][6]
外服控股: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1 20:13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进展 -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允许208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6,390,461股限制性股票 [13][14] - 公司因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未达标及劳动关系变更决定回购注销39,110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2.84元/股 [13][22][23] - 公司因实施多次现金分红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从初始授予价格3.53元/股经四次派息后调整为2.84元/股 [26][27] 激励计划执行细节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于2022年5月24日完成 向213名激励对象授予2,001.73万股 [9] - 预留部分授予于2023年3月6日完成 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90.29万股 [10][11] -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33% 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届满 [14] 公司层面绩效达成情况 - 2023年公司每股收益0.2578元/股 较2020年增长116.72% [19] - 2023年营业收入绝对值达177.04亿元 新兴业务收入包含薪酬福利、招聘及灵活用工和业务外包服务 [18][19] - 公司治理结构符合规范要求 未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等负面情形 [15][16]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 - 208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得分均高于80分 个人绩效系数为100% [20][21] -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得分位于70-79分区间 仅能解除限售80%额度 剩余5,610股被回购注销 [20][22] - 5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豁免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已按实际服务年限折算授予权益 [20] 回购注销实施安排 - 本次回购涉及1名绩效未达标及1名解除劳动合同激励对象 总计回购39,110股 [22][23] - 回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完成后总股本由2,283,496,485股变更为2,283,457,375股 [23] - 公司需后续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3][27]
外服控股: 外服控股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1 20:13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展 -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1][2] - 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208人 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6,390,461股 [2] - 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未出现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1][2] 合规性审查依据 - 核查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1] - 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要求 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1] - 董事会将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2]
国泰海通: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2 19:14
回购注销背景与法律依据 - 公司委托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2] - 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规编制 [3] - 法律意见范围限于中国法律事项,不涉及会计、审计等专业领域及其他司法管辖区法律问题 [4] 回购注销批准与授权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 [6] -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回购注销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6] - 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6] 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 10名激励对象因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终止,回购未解除限售股票合计611,524股 [6] - 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合格(系数90%),回购未解除限售股票31,382股 [7] - 5名激励对象因部门绩效考核合格(系数90%),回购未解除限售股票27,132股 [7] -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及部门考核均合格(系数81%),回购未解除限售股票20,349股 [8] - 2名激励对象因违法违规行为,回购未解除限售股票92,480股 [8] - 总计回购股票数量为782,867股 [6][7][8] 回购价格调整机制 - 因劳动合同终止或绩效考核未达标情形,按授予价格回购 [8] - 因违法违规情形,按授予价格与市场价孰低值回购 [8] - 授予价格因历年派息调整:首次授予部分调整为5.32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调整为6.19元/股 [9] - 价格调整依据2020年股东大会授权及2021-2024年五次派息(每股累计派息2.32元) [9] 法律结论 - 回购注销程序符合《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规定 [10] - 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设定符合法规要求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