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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报· 2025-07-30 01:36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7 一、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2025年7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预留授予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8日在 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以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
索菱股份: 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29
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决定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涉及12名激励对象共计686,877份股票期权 [7] - 注销原因包括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25,000份股票期权已到期未行权,以及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需注销461,877份股票期权 [7] - 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7] 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2025年7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议案 [1] -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注销行为符合法规要求 [7][8] - 法律意见书确认注销事项已取得必要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 [8] 注销具体情况 - 涉及12名激励对象,其中2名因到期未行权注销225,000份,10名因离职注销461,877份 [7] - 合计注销数量为686,877份股票期权,占原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比例未披露 [7] 相关方意见 - 监事会明确支持注销决定,认为其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要求 [8] - 独立财务顾问确认注销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9] 后续安排 - 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票期权行权及注销手续 [9] - 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流程合规 [8][9]
晶华新材: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7 18:21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拟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0,000份,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000股 [7][8] - 回购价格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由4.24元/股调整为4.15元/股,涉及回购总价款132,800元加相应利息 [8][9]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其中主动离职人员对应回购金额83,000元,被动离职人员对应12,000股加利息 [9] 股权结构变动 - 回购注销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2,000股至30,811,372股(占比10.64%),无限售条件股份维持258,791,289股(占比89.36%) [10] - 总股本从289,634,661股减少至289,602,661股,变动后股权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最终数据为准 [10] 法律程序履行 - 本次调整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 [4][6] - 公司已发布债权人通知公告,债权人可在45日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7] - 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7] 后续安排 - 公司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10][11] - 最终实施时间计划为2025年7月22日完成回购注销 [10]
港通医疗: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12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7月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拟对激励对象实施股权激励 [1] - 激励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激励对象公示与核查 -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对象名单,并于7月2日至7月11日进行内部公示 [1] - 公示内容包括激励对象名单、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公示期间接受反馈意见 [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劳动合同、职务等信息 [2] 激励对象资格核查意见 - 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 -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情形,如市场禁入等 [3]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管、中层及基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控人及其亲属、外籍员工和独立董事 [3] - 激励对象名单信息真实无误,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要求 [3][4]
南亚新材: 南亚新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见
证券之星· 2025-07-08 00:14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0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7月5日,共计10天 [2]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 监事会核查意见 - 监事会核查确认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条件 [5]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5]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被处罚或市场禁入等情形 [3]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名单合法有效,符合所有相关规定 [5] 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公司已按规定披露《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文件 [1] - 公示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要求,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监事会反馈意见 [2]
兴蓉环境: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2022年4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配套文件,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 [1] - 2022年5月17日股东大会批准该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事宜 [3] - 2022年6月29日完成向556名激励对象授予1699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同日 [3][4] 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进展 - 2024年6月28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生效,524名激励对象634.24万股股票解禁上市 [5] - 2025年7月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事项,同时拟回购注销42.6万股股票 [6] - 累计已回购注销169.32万股(57万+56.16万+42.6万),占总授予量的9.97% [4][5][6] 本次回购注销具体安排 - 回购原因涉及14名激励对象因资格丧失(含组织调动),回购总量4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143% [6] - 回购价格分两类:组织调动人员按2.459元/股加银行利息,其余人员按2.459元/股 [6] - 预计使用自有资金112.18万元,完成后总股本由2,984,434,721股减少至2,983,968,721股 [6][7] 相关机构意见 - 监事会确认回购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8]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回购事项已取得必要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要求 [8] -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确认回购程序合法,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 [8]
可立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12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核情况 激励计划审议通过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计划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及《公司章程》制定 [1] 激励对象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8日在内部系统公示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1]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员工或组织对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反馈 [1] 激励对象资格审核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激励对象劳动合同、任职文件等资料,确认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任职资格 [2]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且不包含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2][3] - 激励对象均无《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如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处罚、重大违法违规等) [2][4] 审核结论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激励对象名单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要求 [3]
爱丽家居: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爱丽家居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06
爱丽家居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法律意见书背景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爱丽家居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回购注销出具法律意见书 [1][2] - 法律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4][5] - 审查文件涵盖激励计划草案、考核办法、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等 [2][5] 回购注销批准与授权 - 2024年1月20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办法 [5][6] - 2024年2月6日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6] - 2025年6月26日董事会决议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 [7][8] 回购注销具体内容 - 回购原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回购注销其未解锁的40,000股 [7][8] - 回购价格:因公司现金分红调整,从授予价5.36元/股下调至5.08元/股 [8] -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8] - 后续流程: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8][9] 结论意见 -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授权,符合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7][9] - 公司需完成信息披露及股份注销登记程序 [9]
容知日新: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6 01:47
核心观点 - 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1][9][10]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223名激励对象,授予1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885元/股 [5][10]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授予价格调整为14.455元/股 [10] - 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分为100%、80%、0%三档 [11][12][13] -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22.364万股,包括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层面业绩未达目标值及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部分 [14][15] 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 - 2024年5月7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 - 2024年5月2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4] - 2024年6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223名激励对象授予1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885元/股 [5] - 2025年6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 [7][9] 授予价格调整 - 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授予价格由14.885元/股调整为14.455元/股 [10] - 调整依据为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式P=P0-V,其中P0为调整前授予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 [10]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 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4日 [11]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2024年净利润1.02亿元,达到触发值但未达目标值,归属比例为80% [12][13]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205名激励对象中172名考核结果为"B+及以上",归属比例100%;33名为"B",归属比例80% [13]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 因18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7.00万股 [14] - 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目标值,作废14.30万股 [14] - 因3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B+及以上",作废1.064万股 [14] - 合计作废22.364万股 [15] 信息披露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继续披露 [15][16]
埃斯顿: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21:48
激励计划概述 -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于2025年6月推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旨在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骨干人员等140名激励对象 [4][7][10] - 激励计划包括350万份股票期权(占总股本0.40%)和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0.461%),分别占计划权益总量的46.67%和53.33% [10]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0.53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27元/股 [11] 审批与实施程序 -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通过董事会审议批准激励计划草案,并于6月20日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7][8]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6月5日至14日进行内部公示,未收到异议 [8] - 董事会确认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满足授予条件,最终以2025年6月20日为授权/授予日 [10][11] 激励对象结构 - 核心技术及骨干人员(135人)获授全部350万份股票期权 [10] - 7名高管(包括董事、副总经理等)各获授6万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秘书获授4万股,133名核心人员共获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10] - 激励计划明确限售期、行权条件等约束条款,限制性股票需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方可流通 [4][10] 合规性说明 -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信公轶禾确认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7][11] - 公司披露内幕信息自查报告,显示激励计划草案公开前6个月内无相关方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股票的行为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