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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贝耀平,贪婪腐化,靠企吃企,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中国能源报· 2026-02-11 20:14
公司内部治理与纪律审查 -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内蒙古三峡蒙能能源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贝耀平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2] - 贝耀平被查实存在多项违纪违法行为,包括违反政治纪律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和接受宴请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为他人调动工作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招标采购中泄露内部信息[2] - 贝耀平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在工程承揽、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2] - 经三峡陆上新能源总部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贝耀平开除党籍处分,并由三峡陆上新能源总部给予其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3] - 贝耀平涉嫌犯罪问题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3] 行业监管与合规动态 - 该案件由公司纪委与湖北省鄂州市监委联合进行立案审查调查,体现了跨地域的监管协作[2] - 案件处理依据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3] - 案件信息通过中共鄂州市纪委监委网站等官方渠道发布[4]
伊朗外长:相信可以达成
中国能源报· 2026-02-11 20:14
伊朗核问题外交表态 - 伊朗外交部长阿拉格齐表示,伊朗有能力在核问题上达成一项优于奥巴马政府时期伊核协议的新协议[3] - 阿拉格齐强调,伊朗不仅能够达成优于以往的协议,也有能力作出不发展核武器的可靠保证,并指出核武器问题是相关方面最主要的关切[3] - 阿拉格齐在采访中表示,伊朗至今仍未对美国建立完全信任,并提及去年6月伊朗在谈判期间遭到攻击的经历非常糟糕,确保此类事件不再重演主要取决于美国方面[3]
地核或是地球上最大氢储库
中国能源报· 2026-02-11 19:23
研究核心发现 - 中国与瑞士学者合作研究发现地球核心可能是地球上最大的氢储库 [1] - 研究通过实验室模拟地球核心形成的极高压强和温度破解了估算难题 [3] - 地核含氢量按重量计估计约为0.07%-0.36% [3] - 地核中的氢含量相当于目前海洋中氢的9倍至45倍 [3] 研究背景与方法 - 此前研究难以估算地球金属核心的氢含量 估计值范围差异大且多基于间接测量 [3] - 合作团队在原子尺度上直接观测到了位于相当于地核的铁合金中富硅富氧纳米结构内的氢元素 [3] - 观测到的纳米结构中硅氢比约为1:1 [3] 研究意义与氢来源推断 - 这些氢可能形成于地球形成的主要阶段中 而非后期通过彗星撞击等方式注入 [3] 研究局限与未来方向 - 研究存在不确定性 包括使用先进技术量化氢含量仍然存在局限 [5] - 对早期地球成分的假设也存在不确定性 [5] - 未来需进一步完善实验和测量方法 并扩展到更广泛的条件以更好地界定氢在地球深部的行为 [5]
“战争警报”并未解除!美国:欲扣押涉伊朗油轮
中国能源报· 2026-02-11 19:23
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升级 - 美国政府正考虑扣押运输伊朗石油的油轮以对伊朗施压 [4] - 美国已对超过20艘运输伊朗石油的船只实施制裁,使其成为可能的扣押目标 [4] - 若美国阻止受制裁船只在伊朗装载石油,将挤压伊朗主要收入来源 [4] 潜在的报复行动与市场风险 - 伊朗可能通过扣押运输美国地区盟友石油的油轮进行报复 [4] - 伊朗可能在霍尔木兹海峡布设水雷以报复美国 [4] - 伊朗的任一报复举措都可能大幅推高油价 [4] 外交与军事动态 - 伊朗和美国在阿曼首都马斯喀特举行了核问题间接谈判 [4] - 美国总统特朗普表示正考虑派遣第二个航空母舰打击群前往中东 [4] - 军事准备旨在为与伊朗谈判失败时采取行动 [4]
事关水电气热等领域,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指南出台
中国能源报· 2026-02-11 18:52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发布《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旨在预防和制止公用事业领域的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3] - 指南明确了公用事业的范围,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行业 [1][3] - 指南为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公用事业领域的监管执法提供了详细的分析框架和行为认定标准,涵盖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以及行政性垄断等主要方面 [3][8][12][18][27] 总则 - 指南制定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公用事业领域垄断行为,引导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强化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保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 - 公用事业是指为社会公众生产生活提供必需的普遍性商品或者服务的一系列行业的统称,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行业 [1][3] - 反垄断执法机构开展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坚持维护公平竞争、依法科学监管、增进民生福祉、服务高质量发展四项基本原则 [3][4][5] - 鼓励和支持公用事业经营者及行业协会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和管理 [5] - 公用事业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6] 垄断协议 - 认定公用事业领域的垄断协议,首先认定相关行为是否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情形,再分析是否满足不予禁止或豁免的条件 [9] - 具有竞争关系的公用事业经营者之间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划分市场等协议,一般会构成横向垄断协议 [9] - 公用事业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固定或限定转售价格等协议,一般会构成纵向垄断协议,但能证明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或市场份额低于规定标准的,不予禁止 [9][10] - 经营者组织、帮助其他经营者达成或实施垄断协议,或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达成或实施垄断协议,一般会被禁止 [11] - 公用事业经营者主张协议豁免,需证明协议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条件,执法机构将重点考虑协议限制竞争的内容和程度、是否为保障公共利益的必要条件、消费者能否分享利益等因素 [11][13]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通常需要先界定相关市场并认定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再分析行为是否排除、限制竞争 [12] - 认定市场支配地位时,可重点考虑经营者的市场份额、控制关键基础设施的能力、用户依赖程度、市场进入难度、数据处理能力等因素 [12][14] - 指南列举了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具体行为类型,包括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差别待遇等 [12][14][15][16] - 分析不公平高价行为时,可考虑商品价格是否明显高于其他经营者在相同或相似条件下的价格、是否在成本稳定时超常提价、提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等因素 [12][14] - 分析拒绝交易行为时,可考虑经营者是否通过直接拒绝、故意拖延、设置不合理条件等方式拒绝或中断供应服务 [14] - 分析限定交易行为时,可考虑经营者是否通过要求采购指定产品或服务、拖延供应或验收、设置不合理的流程或名录库等方式,变相限定交易对象 [14] - 认定“正当理由”时,可考虑行为是否为法律、法规所规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为保护交易相对人或消费者利益所必需、是否为经营者正常经营所必需、是否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所必需等因素 [17][23] - 以保障公共安全为由(无法律依据)、以补偿业务亏损为由、因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而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一般不能认定为“正当理由” [17] 经营者集中 - 公用事业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19] - 达到规定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必须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依法申报或未获批准不得实施集中 [20] - 通过收购物理网络或其他关键基础设施资产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决定性影响,一般会构成经营者集中 [21] - 对于未达到申报标准但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要求经营者申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也可向执法机构书面反映 [24] - 执法机构重点关注自然垄断环节公用事业经营者实施的经营者集中,特别是其与竞争性环节经营者之间的集中,评估是否可能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 [25] - 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行为包括应报未报、未经批准实施集中、未按要求申报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集中、违反审查决定等 [26] 公平竞争审查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 行政机关等起草涉及公用事业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应当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28] - 行政机关等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变相限定单位或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29] - 行政机关等不得通过与公用事业经营者签订协议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实行不平等待遇 [30] - 行政机关等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公用事业领域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例如设定歧视性收费、技术标准或行政许可 [31][32] - 行政机关等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限制公用事业经营者参加招标投标等特许经营项目公开竞争及其他经营活动 [33] - 行政机关等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斥、限制、强制或变相强制外地公用事业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 [34] - 行政机关等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公用事业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如统一定价、划分市场、限定交易、差别待遇等 [35] - 行政机关等不得制定、发布含有排除、限制公用事业领域市场竞争内容的规定 [37] 法律责任的适用 - 违反《反垄断法》的公用事业经营者、行业协会、相关个人及行政机关等,将依据《反垄断法》第七章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39] - 经营者组织达成垄断协议或提供实质性帮助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执法机构在确定责任时会考虑垄断协议的性质与损害后果、该经营者的作用、危害程度、主观过错等因素 [40][41] - 公用事业经营者因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而实施垄断行为的,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能证明是被强制或变相强制,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41] - 被调查者应配合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积极配合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拒绝、阻碍调查则可依法从重处罚 [42][43] - 鼓励达成垄断协议的经营者主动报告并提供重要证据,符合宽大条件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44] - 被调查的经营者可通过承诺采取措施消除后果,申请中止调查,履行承诺后可终止调查,未履行承诺或信息不实将恢复调查 [45][47][48] - 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处理违法行为时,可酌情考虑经营者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情况 [49] - 因违反《反垄断法》受到行政处罚的,将记入信用记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50] - 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发现涉嫌违反行业监管、构成犯罪或职务违法犯罪的线索,将依法移交相应部门 [51][52] - 公用事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将有关情况告知检察机关 [53]
伊朗总统:不寻求核武器
中国能源报· 2026-02-11 18:12
伊朗核政策与地区立场 - 伊朗不寻求核武器,并愿意接受任何形式的核查,但与美国和欧洲的严重不信任导致对话难以取得成果 [1][3] - 伊朗不会在对方的过度要求面前低头,也不会在不公正与侵犯面前退让,但正以全部努力通过对话推动地区和平与稳定 [3] 地区事务与国际关系 - 反对外部势力干预地区问题,认为应由本地区国家自行解决 [4] - 伊朗将巩固和加强多边合作机制以寻求市场,重点包括周边伊斯兰国家、邻国以及欧亚经济联盟、金砖合作机制、上海合作组织等区域组织 [6] 国内治理与挑战 - 政府对当前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向人民表示歉意,并强调正在全力以赴解决相关困难 [5] - 相信在民族团结、国家坚定意志及最高领袖的指导下,伊朗能够克服当前面临的挑战 [5]
百亿能源国企重要人事调整
中国能源报· 2026-02-11 18:12
公司人事变动 -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凤东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于2026年2月11日送达董事会并生效 [2] - 吴凤东的董事任期原定于2027年8月22日到期 [5] - 此次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董事会运作正常,公司将尽快完成空缺职位的补选工作 [2][6] 公司基本情况 -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国有上市公司,于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8] -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煤炭开采、洗选加工与销售,并延伸至电力生产、铝加工及铁路运输等领域 [8] - 公司在江苏徐州和新疆拥有煤炭生产基地,并正积极向新能源领域转型,推进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 [8] - 截至2025年3月18日,公司总资产达196.88亿元 [8]
重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重要实施意见
中国能源报· 2026-02-11 17:20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旨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目标是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届时市场化交易电量将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并最终在2035年全面建成该体系,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1][4][6] 推动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 - 优化市场实现路径,统筹推动跨省跨区和省内交易衔接融合,逐步过渡到经营主体只需一次性提出量价需求、由市场在全国范围内分解匹配的联合交易模式,并研究探索相邻省份自愿联合或融合组织交易 [7] - 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制度,打通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经营区之间的市场化交易渠道,实现跨经营区常态化交易,并持续增加跨省跨区输电规模和清洁能源输送占比 [8] - 一体化建设运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完善长三角电力互济,探索区域内同步电网电力互济交易 [8] 健全电力市场的各项功能 - 全面建设现货市场,计划在2027年前基本实现正式运行,以发现实时价格、准确反映供需,并稳妥推动用户参与省间现货交易 [9] - 持续完善中长期市场,实现连续开市、不间断交易,覆盖年度、月度、月内等不同周期,并加强其与现货市场的有效衔接 [10] - 加快建设辅助服务市场,规范调频市场,加快建立备用市场,探索爬坡等新型辅助服务品种,并实现与现货市场联合出清 [10] - 完善绿色电力市场,扩大绿电消费规模,加快建立强制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证消费制度,并研究将绿证纳入碳排放核算的可行路径 [11] - 建立容量市场,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的容量电价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通过报价竞争形成容量电价 [12] - 打造零售市场,畅通批发—零售价格传导,通过分时价格信号引导需求侧资源参与系统调节,并引导售电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升级 [12] 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广泛参与电力市场 - 推动发电侧经营主体全面参与市场,落实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鼓励新能源企业与用户开展多年期交易,推动“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整体参与市场,并推动煤电机组上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 [13] - 扩大用户侧参与范围,完善代理购电制度,逐步缩小电网代理购电规模,推动10千伏及以上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并加大电力需求侧资源开发利用力度 [13] - 有序推动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可调节负荷等新型经营主体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灵活参与电力市场 [14] 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制度体系 - 统一电力市场规则体系,健全以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各类交易规则为支撑的基础规则体系,并建立规则定期修订制度 [15] - 健全电力市场治理体系,完善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协调组织、运营机构各司其职的治理体系,强化多部门协同全流程监管,整治地方不当干预市场行为 [15] - 完善电价形成机制,推动市场价格体现电力资源多维价值,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电费结算政策和价格风险防控体系,并规范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 [16] - 统一电力市场技术标准,统一关键技术框架、核心数据模型、信息披露科目等,促进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16] - 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信用制度,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目录和评价标准,推进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共享 [16] 强化政策协同与加强组织领导 - 加强电力规划与电力市场的衔接协同,在制定规划时充分考虑电力供需平衡等因素,有效引导电源规划与电网规划协同发展 [17] - 加强应急处置与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市场应急处置制度,明确在突发事件或市场异常时对市场进行干预的适用情形和方式 [17] - 建立电力市场评价制度,制定量化指标和评价办法,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价,发布各地市场建设运行情况以加强横向对比和纵向分析 [17] -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18]
微信出新功能,以后删好友要注意了
中国能源报· 2026-02-11 16:37
微信功能与生态更新 - 微信于1月进行了九大功能更新,核心包括用户可自主选择在删除好友时是否清空聊天记录,若未勾选则重新添加好友后可恢复历史对话 [1] - 微信AI搜索功能增强,支持用户通过输入“评价一下XX公众号怎么样”来获取基于该公众号相关文章的系统性总结 [1] 小程序与开发者支持 - 微信小程序正式推出“AI应用及线上工具小程序成长计划”,为开发者提供免费的云开发资源、AI算力、数据分析、商业变现及流量激励等全方位支持,该激励计划将持续整个2026年 [2] 电商与内容生态强化 - 微信小店上线品牌侵权投诉助手,品牌权利人可先完成品牌入驻,再提交侵权投诉,平台将进行专项队列审核以打击假冒商品 [3][4] - 视频号上线原生短剧激励计划,并支持创作者自定义商品出现的时机 [4] - 小游戏生态获得多项升级,包括直播预约可获得流量激励、全新升级的商业化工具箱以及擂台赛组件上线 [4]
提级调查!沈阳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
中国能源报· 2026-02-11 16:37
事件概述 - 沈阳市针对媒体报道的新民市“沥青泄漏污染农田”事件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 调查组由沈阳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成[1] - 调查组自2月11日开始提级对前期处置情况及报道反映问题进行全面调查 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1] 涉事公司历史违规 - 涉事企业为辽宁拓驰实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在2021年7月因非法占地被新民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 处罚措施包括没收新建的建筑物等设施 并处以罚款3.2万元[1] 泄漏事故与处置情况 - 2025年1月10日 辽宁拓驰实业有限公司一沥青储罐罐体发生破裂 导致沥青泄漏并蔓延至厂区墙外农田[1] - 事故发生后 由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会同新民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按照环保处置规范完成了事故处置和土壤修复工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