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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06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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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
2025-12-30 17:34
公司变更 - 2025年10、12月会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等议案[6] - 近日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章程修订备案[6] 公司信息 - 注册资本为585,719,820.25元[6] - 经营范围含玻璃制造等[6][7]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9]
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2025-12-30 17:30
担保情况 - 为广西晟汇泰和安阳泰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主债权本金合计41106.6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0元[7] -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280亿元,担保总额不超280亿元[9] - 为广西晟汇泰担保主债权本金339890000元及利息等,按股权比例同比例担保[17][21] - 为安阳泰达担保主债权本金7117.6万元及相关款项[22] - 为二者担保期间均为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18][23] 被担保方业绩 - 广西晟汇泰2024年末资产总额64565.25万元、净利润1800.51万元[12] - 广西晟汇泰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59036.25万元、净利润1718.86万元[13] - 安阳泰达2024年末资产总额15105.13万元、净利润351.08万元[15] - 安阳泰达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14316.51万元、净利润395.97万元[16] 股权与担保风险 - 公司持有广西晟汇泰、安阳泰达间接母公司福来泰82%股权[13][16] - 截止披露日,公司对上市主体外担保总额为0元[27] -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134.1790088亿元,占净资产61.59%[27] - 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累计担保30.9941383288亿元,占净资产14.23%[27] - 前述担保均无逾期,本次担保风险可控[25][27]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30 17:17
上市与股本 - 公司2015年11月26日在港交所主板上市,首次发行45,000万股H股[7] - 公司2019年2月15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首次发行15,000万股A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585,719,820.25元,股票每股面值0.25元[10][19] - 公司股份总数2,342,879,281股,A股1,901,164,281股占比81.15%,H股441,715,000股占比18.85%[20] 股东权益与限制 - 阮洪良、姜瑾华、阮泽云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分别为2,450万股(35.0%)、1,750万股(25.0%)、1,750万股(25.0%)[19]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5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大约每季一次,需提前十四日通知[1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11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7]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16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及上市规则另有规定除外)[187]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96][197]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的公告
2025-12-30 17:16
公司变更 - 2025年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2] - 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及章程修订备案[2] - 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2] 公司信息 - 注册资本为585,719,820.25元[2] - 成立于1998年6月24日,营业期限至长期[2] - 住所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2] - 经营范围包括玻璃制造等[2][3]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H股公告(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30 17:16
上市信息 - 2015年7月23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45,00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于2015年11月26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4] - 2018年11月23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9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4] 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5,719,820.25元[7]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0.25元[15]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时,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股本总数为7,000万股[16] - 阮洪良认购股份数2,450万股,持股比例35.0%[16] - 姜瑾华认购股份数1,750万股,持股比例25.0%[16] - 阮泽云认购股份数1,750万股,持股比例25.0%[16] - 公司股份总数为2,342,879,281股,其中内资股(A股)1,901,164,281股,占比81.15%;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441,715,000股,占比18.85%[17] 股份限制 - 为公司利益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股东权益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2][34]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3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44]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5]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5]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5] - 为资产负债率超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8]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7][51][52][54][56]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4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49][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6]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不少于二十一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不少于十五日前通知[5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6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1] - 股东大会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期限、审议事项、参会说明、股权登记日、会务联系人及表决时间程序等内容[62] - 讨论董事选举时,通知应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关联关系、持股数量及处罚惩戒情况[63]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会不应延期或取消,否则应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64] - 股权登记日在册普通股股东(含恢复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并表决[6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7] - 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78]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78]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80]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80] - 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相关资料[81]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81]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82]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83]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83] - 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8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期满可连选连任[8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8] - 公司设1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罢免[90]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99] - 单笔金额达20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5000万元且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60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单笔超5000万元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超6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0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大约每季一次,会议召开十四日前通知全体董事[10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06]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五日前发出,经全体董事书面同意可豁免提前通知要求[10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07]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99]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1]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5]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5]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进行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116]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9] - 部分事项应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9][12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12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122]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占大多数[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12-30 17: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代码:601865 | 证券简称:福莱特 | 公告编号:2025-084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059 |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晟汇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晟汇泰")、 安阳市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泰达"),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 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广西晟汇泰和安阳泰达两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 公司的主合同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金额合计 41,106.60 万元及该部分本金金额所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公司已实际为上 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00 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 ...
福莱特玻璃(06865) - 章程
2025-12-30 16:32
第一條 為維護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股 東、職工及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 司法》(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簡稱「《證券法》」)、《香港聯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簡稱「《聯交所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規則》(簡稱「《上交所上市規則》」,與《聯交所上市規則》合稱「《上市規則》」)、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簡稱「《章程指引》」)和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證券法》《上市規則》《章程指引》和中國其他有 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於2005年12月29日由原浙江福萊特玻璃鏡業有限公司整體改制以發起 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註冊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公 司的發起人為:阮洪良、姜瑾華、阮澤雲、鄭文榮、沈福泉、祝全明、魏葉忠、沈 其甫、陶宏珠、魏述濤。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3300007044053729。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Flat Glass Group Co., Ltd. (於中 ...
智通港股空仓持单统计|12月29日
智通财经网· 2025-12-29 18:32
未平仓空单比最高股票 - 截至12月19日,未平仓空单比位列前三的股票为万科企业(02202)、中远海控(01919)、恒瑞医药(01276),空仓比分别为18.48%、16.79%、15.54% [1] - 前十大未平仓空仓比股票还包括东方电气(15.31%)、中国平安(14.43%)、中兴通讯(14.02%)、宁德时代(12.37%)、紫金矿业(11.73%)、舜宇光学科技(11.44%)和福莱特玻璃(10.90%) [2] 未平仓空单比增幅最大股票 - 未平仓空单比(绝对值)较上一次增加最多的股票为宁德时代(03750)、蓝思科技(06613)、优必选(09880),分别增加2.35%、2.34%、1.29% [1] - 空仓比增幅前十的股票还包括商汤-W(增加1.22%)、OSL集团(增加1.01%)、药明康德(增加0.99%)、东方电气(增加0.78%)、易鑫集团(增加0.77%)、裕元集团(增加0.74%)和君实生物(增加0.71%) [2] 未平仓空单比降幅最大股票 - 未平仓空单比(绝对值)较上一次减少最多的股票为长飞光纤光缆(06869)、毛戈平(01318)、美兰空港(00357),分别减少1.26%、0.68%、0.67% [1] - 空仓比降幅前十的股票还包括哔哩哔哩-W(减少0.67%)、中教控股(减少0.61%)、中金公司(减少0.60%)、巨子生物(减少0.59%)、中国建材(减少0.57%)、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减少0.57%)和万科企业(减少0.56%) [2][3] 主要股票空仓数量变动 - 万科企业前次空仓数为4.20亿股,本次为4.08亿股,最新空仓比18.48% [2] - 中远海控前次空仓数为4.92亿股,本次为4.83亿股,最新空仓比16.79% [2] - 恒瑞医药前次空仓数为3919.30万股,本次为4011.67万股,最新空仓比15.54% [2] - 中国平安前次空仓数为10.44亿股,本次为10.75亿股,最新空仓比14.43% [2] - 宁德时代前次空仓数为1561.99万股,本次为1928.40万股,最新空仓比12.37% [2]
福莱特玻璃(06865)拟与关联方义和投资共同出资设立上海福捷
智通财经网· 2025-12-29 16:45
公司投资动态 - 福莱特玻璃拟与关联方嘉兴义和投资共同出资设立上海福捷 [1] - 新公司上海福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1] - 福莱特玻璃在合资公司中持股40%,关联方义和投资持股60% [1] 投资资金来源与性质 -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 -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1] 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 本次投资不会涉及与公司主营产品相关的业务,主营产品包括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及家居玻璃 [1] - 本次投资不产生同业竞争 [1] 对公司经营与财务的影响 - 本次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1] -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 -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1]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
福莱特玻璃拟与关联方义和投资共同出资设立上海福捷
智通财经· 2025-12-29 16:43
公司投资公告核心摘要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上海福捷 [1] - 新公司上海福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1] - 在该新公司中,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关联方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0% [1] 投资资金来源与性质 -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 -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1] - 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1] 对公司业务与独立性的影响 -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 - 本次投资不会涉及与公司主营产品相关的业务,公司主营产品包括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及家居玻璃 [1] - 本次投资不产生同业竞争 [1] -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1] - 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