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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6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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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4 17:37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3-04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1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29.501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 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
青山纸业: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4 17:35
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 TB#写字楼 22 层 邮政编码:350025 电话:(0591)8806 5558 网址:http://www.zenithlawyer.com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2023〕第 224 号 致: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王新颖、陈峰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 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青山纸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2023-11-06 18:39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3 年 11 月 14 日 1 / 16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023 年 11 月 14 日)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二)14:30 会议议程: 一、宣读本次股东大会须知 (大会秘书处) 二、宣布大会开始,宣读参加现场会议的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 (大会主持人:董事长林小河) 三、听取并审议议案 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财务总监余建明)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二)9:30-11:30; 13:00-15:00 会议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层公司会 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林小河先生 现场会议人员: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 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财务总监余建明) 四、股东发言 五、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六、提议通过 ...
青山纸业: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3-11-03 15:58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4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原指派黄国香先生作 为项目签字合伙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黄国香先生连续签字年限已满 5 年,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指派合伙人刘延东先生接替黄国香先生作为项目签字合伙 人。本次变更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延东先生、 陈文富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延东,注册会计师,1991 年开始在华兴 会计事务所执业,199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三木集团、福建高 速、中国武夷、纳川股份、元力股份等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 ...
青山纸业(600103)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4 00:00
财务表现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60,927,546.87元,同比下降20.1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56,647.20元,同比下降71.28%[4] - 公司主导产品销量及价格下降导致净利润和产品毛利减少[7] -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为11,631,351.72元[7] - 公司收入减少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64.23%[12]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906,945,618.9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6.6%[22] - 营业总成本为1,828,727,963.1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1.9%[22] - 公司营业利润为118,233,737.5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2.2%[23] - 净利润为102,536,253.25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6.4%[23] - 综合收益总额为101,677,765.5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6.9%[2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411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0411元/股[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187,509.58元[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9,546,612.11元[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796,788.11元[2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57,540,754.51元[25] 资产负债表 - 总资产为5,819,008,081.44元,较上年末下降0.08%[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577,657.12元[6]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3,598,542,258.77元,较上一年度持平[19]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220,465,822.67元,较上一年度持平[20]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1,433,148,845.98元,较上一年度略有增加[21] - 2023年第三季度,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流动资产合计为2,531,999,676.60元,较2022年底下降了65,813,146.54元[26] - 2023年第三季度,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288,731,778.83元,较2022年底上升了20,544,349.64元[27] 股东情况 - 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16,305股,前十名股东中福建省能源集团持股最多[14]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20,338,982股人民币普通股,占比0.44%[15] - 股东范睿持有10,670,100股人民币普通股,占比0.23%[16]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93,488,760股,持股比例为4.05%[18]
青山纸业: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3 18:54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36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发出,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 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公司 5 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 ...
青山纸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3 18:53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公告编号:2023-04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
青山纸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0-23 18:5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福 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纸业"或"公司")2015年非公开 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就青山纸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711,864,4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238,067.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201 ...
青山纸业:十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3 18:53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37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发出,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 监事 5 人,实际参加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卓志贤先生主持,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规 范运作,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 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青山纸业:独立董事关于十届六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3 18:5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 存款等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2023 年 10 月 23 日 我们认为: 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情况下,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需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十届六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