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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6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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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7-02 19:08
激励计划 - 2023年8 - 9月完成激励计划系列审议、公示、获批及登记,授予1010.05万股,对象95人[14][15][16] 权益分派 - 2024年5月以421531660股为基数,每股派息0.18元,共派75875698.80元[18] 股票回购 - 1人被解除劳动关系,拟回购注销16.50万股,资金58.41万元[19]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修订)
2024-07-02 19:0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7]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1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13]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通知[17]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2]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用其他方式[23]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26] - 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30] - 董事回避时相关规定[31] 提案处理 - 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不变不再审议[34] - 部分董事认为有问题可暂缓表决[3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37]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4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32]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41] - 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9] - 规则与章程同等效力,由董事会解释[43]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第一次修订)
2024-07-02 19: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9月22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内资股普通股,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1,366,660.00元[6] - 公司发起人以11,191.65万元按69.69%比例折为国有法人股7,800万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6.1%[13] - 公司现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421,366,660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2] - 股东有权自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1]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等情况,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诉讼[3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4] - 股东持有或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5%时,应在3日内向相关方书面报告并通知公司、公告,期限内不得买卖[34] - 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5%后,比例每增减5%,按上述规定报告和公告,报告期及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不得买卖[34] -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10%的股东,应在3日内向公司披露信息和增持计划,并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5]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8]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8]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7]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7] - 董事会每年更换和改选董事人数最多为董事会总人数的1/3[69]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9]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71]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71] - 公司应在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完成补选[72]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仍有效[73] 交易与财务资助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8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80]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80]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8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8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8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81]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1]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1]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9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3] 其他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34]
浙江东日(600113)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8 15:47
营业收入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65,010,683.97元,同比减少0.25%[4]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1.65亿元,较2023年第一季度的1.65亿元微降0.25%[11] 净利润变化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42,472.80元,同比减少24.97%[4]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143,885.13元,同比减少20.66%[4]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1609.48万元,较2023年第一季度的2320.15万元下降30.63%[12] - 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42,472.80元,2023年同期为26,179,042.42元[13] 每股收益变化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5元/股,同比减少26.77%[4]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5元/股,2023年同期均为0.06元/股[13] 净资产收益率变化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84%,较上年减少0.36个百分点[4] 总资产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3,661,562,303.39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00%[5] - 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计36.62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37.36亿元下降1.99%[9][10][11] 所有者权益变化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356,117,791.87元,较上年度末增加1.01%[5]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4,637[7] - 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2,807,800股,持股比例49.29%[7] 营业总成本变化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1.39亿元,较2023年第一季度的1.29亿元增长7.81%[12] 应收账款变化 - 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3357.66万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658.96万元增长26.27%[9] 预付款项变化 - 2024年3月31日预付款项128.73万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55.33万元增长132.64%[9] 存货变化 - 2024年3月31日存货5.94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5.70亿元增长4.21%[9] 应付职工薪酬变化 - 2024年3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1865.77万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3273.28万元下降42.99%[10] 应交税费变化 - 2024年3月31日应交税费1.34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16亿元下降38.13%[10] 流动负债变化 - 2024年3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8.33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9.30亿元下降10.45%[10] 少数股东损益变化 - 2024年第一季度少数股东损益为 -3,547,704.31元,2023年同期为 -2,977,526.82元[13] 综合收益总额变化 - 2024年第一季度综合收益总额为16,094,768.49元,2023年同期为23,201,515.60元[13]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化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0,871,973.62元[4]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0,595,366.97元,2023年同期为223,541,031.67元[15]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1,467,340.59元,2023年同期为209,186,717.76元[15]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0,871,973.62元,2023年同期为14,354,313.91元[15]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变化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018,268.77元,2023年同期为396,457,845.80元[16]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变化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42,578.41元,2023年同期为224,056.87元[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变化 -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73,211,126.44元,2023年同期为411,036,216.58元[16]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4-04-28 15:47
审计人员配置 - 内部审计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一人[6] 审计流程 - 审计组应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14] - 审计终结十五日内建立审计档案[19] 审计管理 -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考核内审人员绩效[21]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对象五类行为、审计人员四类违规将视情节处理[22] 制度说明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按法律和章程执行,审议通过生效[24]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8 15:47
会议信息 - 浙江东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1] -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1] 审议事项 - 一致通过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1] - 一致通过制定《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2] 投票结果 - 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 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4]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8 15:44
会议情况 - 浙江东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现场召开,3位监事全到[1]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议案[1] 制度制定 - 审议通过制定《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议案[2][4]
浙江东日: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8 15:44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0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法律意见书 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0488 号 致: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发 行人"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发行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之特聘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提供法律服务。现就 发行人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下简称"决议有效期")、延长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期(以下简 称"授权有效期")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
浙江东日: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15:4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东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或"发行人")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浙江东日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2023 年 3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4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6 17:28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2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2,182,739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5.569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加泽先生主持,会议 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 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