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地产(60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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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地产(600159)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17 17:05
净利润情况 - 2024年度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000万元到-16,000万元[3] - 2024年度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000万元到-16,000万元[3][4] -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079.26万元[5] -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694.40万元[5] 每股收益情况 - 2023年度每股收益为-0.40元[5] 业务影响情况 - 2024年房地产业务受市场环境影响项目结算毛利率下降[6] 资产减值情况 - 2024年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建筑施工项目计提信用减值准备[6]
大龙地产(600159)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大龙地产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15 00:00
会议安排 - 公司决定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7] - 2024年12月26日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7] - 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3 - 14日15:00[8]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395,922,555股,占比47.70%[9]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1名,代表股份101,000股,占比0.01%[11] 议案审议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各子议案同意股数396,023,555股,占比100%[14][16][17][18][19][20][21][22][23]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获通过,出席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均100%[25] - 关联股东北京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议案回避表决[26] 会议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获得通过[27] - 律师认为会议表决、召集等程序合规,决议合法有效[27][28]
大龙地产(600159)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15 00:00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3人[4]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396,023,555股,占比47.71%[4] -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监事3人出席3人[5][7]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票数396,023,555股,比例100%[8][9][10][11][12][13][14][15]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票数107,000股,比例100%[15]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同意101,000股,占比100%[16] - 议案1.01、1.02、1.03、1.04同意票396,023,555股,占比100%[17] 其他信息 - 关联股东395,916,555股表决权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18] - 股东大会见证律所是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19] - 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6]
大龙地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25 16:07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并且独立董事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本细则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至少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 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三)具有经济 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 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 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公司章程》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 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八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 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九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 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 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 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
大龙地产: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25 16:07
舆情管理组织 - 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4] 舆情管理流程 - 采集公司及下属公司官网等信息,分重大和一般舆情[7] - 下属上报舆情,董秘按需报告,重大舆情开会决策[8][9] - 一般舆情灵活处置,结束后终止响应并总结评估[10] 责任与制度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违规处理依情节处分[1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16]
大龙地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12-25 16:07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执行财政部通知进行会计政策变更[2]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理可提前执行[3] - 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等审议[2][3] - 执行规定未对财务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5] - 变更能更客观反映财务和经营成果,符合规定和实际情况[6]
大龙地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25 16:07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持股变动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 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 本人离职后半 ...
大龙地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25 16:05
信息披露制度备案与披露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3][5]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处理结果在五个工作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4]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11]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大股东等[3][4] 指定披露渠道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6] 管理与监督机构 - 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为董事会办公室[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全体董事会成员负连带责任[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监事会负责监督[4] 制度评估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应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披露[5] - 监事会应形成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年度评价报告并在年度报告的监事会公告部分披露[5] 定期报告审议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2][13] 特殊情况披露要求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6]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17]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应及时披露[18]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8] 重大事件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18][19] 子公司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应每月提交财务等报告[19][31] 权益变动披露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9] 股东信息问询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于每季度结束后三日内书面问询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38]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相关情况变化需及时告知公司[38][40][51] - 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书面答复问询,若超期未答视为不存在相关信息[25][27] 信息处理与保存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股东、实际控制人答复意见整理分析,涉及披露按规定执行[45] - 公司与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问询书面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6] 财务报告审计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4]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专项说明[55] 信息报告责任人 - 公司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变更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秘书[31] 信息披露组织协调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办理信息对外公布事宜[31] 监督职责 - 监事和监事会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31] 信息报告时间 - 公司各部门、所属单位发生应披露事项需在事项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董事会秘书[32] - 公司总部各部门、所属单位报告应披露事项时,需在事项发生后12小时内附上相关文件[31] 大股东信息通报 -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大股东出现或知悉重大信息应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36] 责任处分 - 公司对信息披露不准确造成损失的相关审核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35] - 公司对未报告或报告不实造成信息披露问题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36] - 公司对擅自披露信息的责任人按泄露机密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36] 处分结果备案 - 公司将依据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处分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41] 文件资料保管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专人按档案管理制度保管[39] 制度培训与备案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培训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39] 制度制定与生效 - 本制度制定、修改、废除由董事会批准,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报北京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42]
大龙地产: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5 16:0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12月20日发通知,25日通讯表决召开[1] - 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3名[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大龙地产:董事长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25 16:05
董事长选举与罢免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6] 董事长职责与职权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3] - 董事长行使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等多项职权[6] 董事长会议与报告 - 董事长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讨论上月总结和下月计划[9] - 董事长定期报告每半年一次,应在董事会召开20日前提交[14]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执行,解释权、修订权归属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