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万通发展(600246)
icon
搜索文档
万通发展: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6-23 17:4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北 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 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的披露文 件进行审慎核查,向万通发展全体股东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做出如下声明与 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如下: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及交易各方无其它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发表 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 ...
万通发展: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2024-06-23 17:46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收购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 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如下: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本次重组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 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024年6月24日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综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 ...
万通发展: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4-06-23 17:46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3 考虑到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涉及重组事项,鉴于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整体 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集审议本次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授权 董事长择机确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具体事项。待相关工作完成 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方 案及所有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4 日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 ...
万通发展: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4-06-23 17:46
(000001.SH)累计涨跌幅为0.77%,除大盘指数因素,公司股票涨跌幅为47.90%;同 期证监会房地产-房地产行业指数(883028.WI)累计涨跌幅为4.40%,剔除同行业板块 因素,公司股票涨跌幅为44.27%。 综上所述,在剔除同期上证指数(000001.SH)或证监会房地产-房地产行业指数 (883028.WI)影响后,公司股票在首次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偏离值超过 20%,股票价格波动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标准。 首次公告前,公司已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包括公司已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签署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等。首次公告后,上 市公司已要求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填写自查报告, 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首次披露日前六个月(即自2023年5月27日)至自查报告出具日。 根据已取得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报告,经上市公司自查未发现公司相关人员有 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况。在筹划本次交易的过程中,上市公司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 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
万通发展: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6-18 19:47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6 月 28 日 1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会人员应认真 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的要求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证明文 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 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四、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需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 理签到手续。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参会股 东要求发言的应在签到时进行发言登记。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应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 ...
万通发展:关于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4-06-14 19:17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9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16:00-17:00 通过价值在线平台(www.ir-online.cn),以网络文字互 动方式召开了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本次业绩说明会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密切关注通信与数字科技行业的变化趋势, 正按照既定的转型发展战略,加大对通信与数字科技版块的投入,稳步推进转型 工作。一方面拟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式收购全球知名光通信元器件供应商索尔思 光电的控股权;另一方面,继续培育前期布局的卫星互联网 5G/6G 无线通信产 业相关公司。在未来,公司将持续聚合通信与数字科技行业的关键资源、关键技 术、关键团队,打通关键市场,推进战略转 ...
万通发展: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06-13 20:02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8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北京昊青财富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昊青星辰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北京昊 青")持有公司股份 102,9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北京昊青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9,600,000 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19,866,500 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39,733,500 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 持实施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 2024 年 ...
万通发展: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2 19:34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电话:021-61913137 传真:021-61913139 邮编:200122 二零二四年六月 《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1 层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 露监管工作函》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 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发展"、"公司" 或"上市公司")委托,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出具 ...
万通发展: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2024-06-12 19:31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7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通发展")于 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506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 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年审会计师及律师对工作函中 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确认,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香河万通。临时公告显示,香河万通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于 2019 年将其 70%股权转让给北京茂新,双方约定合作开发运河国际生态城项目。 年报显示,2023 年末,公司对关联方香河万通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6.27 亿元, 账龄为 2-3 年或 3 年以上,坏账准备余额 1.30 亿元,计提比例 20.67%,其中, 本期计提 1.12 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