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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电力(60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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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电力(600452)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9-29 18:1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修订稿)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 ...
涪陵电力(600452)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9-29 18:17
第一章 总 则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议事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重 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个月内召开。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最高决策权。股东 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 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
涪陵电力(600452)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9-29 18:17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 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 "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金管理。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 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 用和其他支出,代公 ...
涪陵电力(60045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18:1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拔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
涪陵电力(60045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29 18:1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行为,保 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促 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 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者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 ...
涪陵电力(6004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5-09-29 18:1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的原则是: (一)坚持依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按 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建立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 和责任相匹配的薪酬机制。 (三)坚持短期目标和长远发展相统一。构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 业绩考核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考核激励体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重庆涪陵电力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
涪陵电力(60045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5-09-29 18:1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科学、民主、审慎地进行决策,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及投资项 目的可行性分析,切实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第四条 公司必须按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决策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 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 ...
涪陵电力(600452)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09-29 18:1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 使用人使用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庆涪陵电力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对外信息报送涉及 的其他单位、组织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经营信息、 交易事项、统计数据及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业务实施机构及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及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 ...
涪陵电力(600452) -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5-09-29 18:1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 提下,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部分职权授予董 事长、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行使。 第三条 董事长、总经理等授权对象应当维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严格在 授权范围行权,忠实勤勉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坚决杜绝越权行事。 第四条 董事会授权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等基本原则,实现 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在授权执行过程中,切实落实董事会授权责任, 坚持授权不免责,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行权情况对授权进行动态调整,不得将授 权等同于放权。 第二章 授 ...
涪陵电力(60045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18:1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监督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构成满足以下条件: (四)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有 3 名,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