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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川药业: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18:1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新春召集并主持 [1] - 应参会监事3人 实际参会监事3人 [1] 半年度报告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议案 [1] - 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规定 [2] - 报告真实反映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2] - 取消监事会旨在优化公司治理架构 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 [2] - 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 - 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2]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济川药业: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2 18:13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9月19日14点00分在江苏省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济川药业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9:15-15:00 [1] 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属非累积投票议案 [2] - 议案已经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 投票安排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2] - 融资融券、转融通等特殊账户投票需按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 [1] - 公司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向股东推送参会邀请和议案信息 [4] -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所有议案需全部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4] 参会资格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2日 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证券代码600566)有权参会 [4][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律师将出席会议 [4] 会议登记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8:30-12:00及14:00-17:00 [5] - 登记地点为江苏省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济川药业证券部 [5]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5] 联系方式 - 公司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23-89719161 传真:0523-89719009 [5] - 电子邮箱:jcyy@jumpcan.com 邮编:225441 [5] - 会期半天 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2 18:04
会议通知与召集 - 原则上提前三日通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紧急情况不受限[3] - 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3]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5] 会议举行与审议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特定事项和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 会议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以上[9] - 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10] - 公司应为会议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10]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10]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18:0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 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湖北济川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七)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18: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 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公 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负责战略投资、重大投资决策的部门及人员应当为委员会提供 专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2 18:0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 证明。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二)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有关规定,适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2 18:0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 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进一步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保证总经理行使职权,履行 职责,承担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指引》《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 的能力; (三)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者经济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 限未满的; (四)诚信勤勉,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2 18:0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 融券交易。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 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2 18:04
制度目的 - 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权益[2]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3]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 防范措施 - 审计机构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6] - 公司按规定实施关联交易,及时结算[7] 责任机制 -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0]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将受处分,担保违规担责[13][18] 违规处理 - 发生资金占用应以现金清偿,公司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1][16]
济川药业(600566)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18:0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健全董 事会的议事和科学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 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包括 3 名独立董事,4 名 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 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