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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股份(60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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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22:01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依法履行董事义务。独 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的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原则上最多在 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 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若连续两次未 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 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该独立董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22: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 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 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派出的董事、股东代表应依照本制度规定执 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保管印章和登记使用 情况,明确与担保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22: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2 | | 第三章 | 股 份 |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 8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4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19 | | 第七节 | 股东会授权 | | 23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4 | | 第一节 | 董事 | | 24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 28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 33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39 | | 第七章 | 公司党组织 | | 41 | | 第八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22: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规则(2025 年 10 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规则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十八)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一条 本规则的制定目的在于完善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股 份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商务活动的公允、 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本规则所指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第 1页 ,共 10 页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债务重组; (九)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 转让或者受让研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22:01
高管任职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特定刑罚、缓刑、破产及违法情况人员有任职限制[5] 高管聘任与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 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 副总经理等有问题,董事会建议解聘,总经理应提议[6]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17] - 总经理办公会分例会和临时会议,多种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17] -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不能主持时指定他人主持[17]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档案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9] 报告相关 - 总经理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营运情况[21]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总经理工作报告[21] - 总经理应定期或按董事会要求报告公司相关情况[21] - 经理层对董事会修改意见1至2天内研究修改后上报[22] 决策权限 - 超出总经理职权事项,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报董事长或董事会决定[22]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22: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包括潜在投 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22: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以下公司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各参股、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分公司的负 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22: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维护股 东、债权人及职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法》、国务 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 市公司社会责任的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 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或者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合法的新闻媒体等进行。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 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从而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第七条 诚实守信:公司按照内部议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22: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 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规章要求,结合《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由公司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制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管理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福建省证监 局(以下简称"证监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以公司名义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 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和证券管理部门,配备工作人员,协助董事会秘书 开展工作。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 ...
龙溪股份(600592) - 龙溪股份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2025-033)
2025-10-20 22:00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九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 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本次公司除修订《公司章程》外,还修订制度 17 项,新增制度 2 项,废止制度 3 项。具体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 | --- | --- | --- | ---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