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达股份(6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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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达股份(600626) - 《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
2025-06-30 19:16
制度信息 -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于2025年6月3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16] - 制度以有关法律及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为准,自通过日生效[15] - 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修订和解释[15]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3]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沟通与管理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5] - 多渠道开展工作,设联系电话并专人负责[5][6] - 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7] 人员与档案管理 - 董秘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12][15] - 建立健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2]
申达股份(600626)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06-30 19:16
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审计风控部为内部审计常设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6] - 条件成熟的下属企业应设独立内部审计机构或明确职责机构并配人员[7] 审计工作流程 - 每年对公司内控制度测试评估并形成自我评估报告[10] - 审计项目确定途径有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批示交办等[18] - 审计前1 - 3天送达审计通知书[20] - 被审计单位一周内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提书面意见[23] - 被审计单位一周内拟订整改措施回复审计文书问题和要求[25] 审计机构职责权限 - 工作职责包括制定制度、监督检查等多项内容[9] - 工作权限包括参加会议、审查资料等[11] 复议规定 - 对审计报告有重大异议,15日内向内部审计机构申请复议[27] - 对复议结论等有重大异议,10日内向总经理申请复议[27] 资料保存与人员管理 - 审计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32] - 审计人员参加培训教育,鼓励取得职业资格[36] - 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制度,公司支持保障[38] - 监督考核审计人员,重大问题追究责任[40]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被审计对象拒绝提供材料等行为给予处分或提交处理[41] - 审计人员谋私利等行为给予处分、追究责任,严重移送司法[4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审计风控部修订解释[44]
申达股份(600626) -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5-06-30 19:16
授权办法 - 本办法于2025年6月30日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 - 董事会授权分常规性和临时性授权[8] 授权对象 - 决策应集体研究,不得个人决策[8] - 关联事项应回避[9] - 越权致损失应担责[11] 授权管理 - 授权对象需报告执行情况并接受监督[8] - 董事会可调整、提前终止或收回授权[9] - 董事会对授权事项负有监管责任[11] 办法生效 - 本办法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修订和解释[14]
申达股份(60062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30 19:1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2025年6月30日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工作细则[1]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职责与运作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7] - 下设工作组,人力资源负责人兼任组长[4][5]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临时会议提前五天通知[12] 会议规则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有会议记录,委员签名,记录公司保存[13] - 通过议案书面报董事会[14] 薪酬方案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申达股份(6006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30 19: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至少一名职工代表和三名独立董事[4] 融资决策 - 董事会可依授权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 - 五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9]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特定收购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11] 决议通过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等事项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1]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参与表决,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2] 委托出席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12] 会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等方式[13] 表决方式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14] 提案审议 - 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通过[15]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16]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18] - 董事会做会议记录,出席董事签名[18] 决议公告 - 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19]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19]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且不少于法规规定年限[19]
申达股份(60062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6-30 19:16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 - 3%以上股东可推荐董事候选人,1%以上可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4] - 选举时股东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7] 当选规则 - 等额选举获票超半数当选,不足三分之二进行二轮选举[10] - 差额选举获票超半数且人数符合要求当选,不足三分之二二轮选举[10]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票数排序当选[11]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13]
申达股份(60062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30 19:16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例会每月召开,临时会议按需召开[12] - 会议由总经理主持,不能主持时可指定副总经理主持[12] - 参会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各部室负责人可列席[12] 会议流程 - 会议召开需确定议题等,由总经理办公室通知参会人员[13] - 会议记录等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参会人员签字确认[13] - 会议决定由相关部门催办落实,总经理定期检查[13] 监督与生效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5] - 本细则自2025年6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18][19]
申达股份(600626)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6-30 19: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符合特定条件,如具注册会计师资格[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1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并审议相关事项[22]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包含基本情况等并签字报告[22][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保证享有同等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6]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26] - 聘请中介等费用公司承担[29]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并在年报披露[2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8] 独立董事报告义务 - 股东或董事冲突影响经营,应维护公司整体利益[23] - 出现特定情形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23][24]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27][28]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未披露,可申请或报告[28]
申达股份(600626) - 《关联交易制度》
2025-06-30 19:16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2] 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履行程序并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履行程序并披露[13]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况除外[1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5] 其他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出资额达规定标准且全现金出资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有条件确定金额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16]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7]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7] 豁免情况 - 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9] - 证明关联交易涉国家秘密等可豁免披露,涉商业秘密等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20] 资金管理 - 关联人与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多种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22] - 董事长等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主要责任人,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4] - 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定期自查上报资金往来,审计风控部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24] 责任追究 - 董事、高管协助纵容关联人侵占资产,董事会将处分直接责任人[27] - 全体董事应控制关联人担保债务风险并承担连带责任[27]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27] - 公司或子公司违规致不良影响或损失,应对责任人处分[27] 制度相关 - 制度所用词语释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9] - 公司提供担保同步适用对外担保相关制度[29] - 制度与法律等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修订和解释[29]
申达股份(6006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30 19:16
制度相关 - 制度于2025年6月30日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适用本制度的子公司需控股50%以上[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信息披露与报送 - 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1]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8] 档案与备忘录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4] - 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4] 违规处理与自查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保留追究责任权利[19] -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进行自查[19] 信息管理与保密 - 董事会办公室接收内幕信息材料后需审查并按规定报告[12] - 相关主体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13] - 内幕信息产生部门应控制知情人范围并采取保密措施[16] - 聘请中介机构需签署保密协议约定保密义务[16] - 内幕信息传递需发送告知函并要求登记签署[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