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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城:电子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2024-01-25 18:44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审批《激励计划》与本办法。 2.审批公司需达到的授予指标、行权指标。 3.审批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激励对象、行权价格、授予数量等)。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或"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或"激励计划"),明确激励计划的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授予及行权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各项内容, 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制订而成,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除特别指明,本办法中涉及用语的含义与《激励计划》中该等名词的含 义相同。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股东大会职责 4.审批计划的 ...
电子城:电子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1-25 18:4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书面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 ...
电子城:电子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25 18:42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证券交 ...
电子城:电子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25 18:42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提升董事会依法决策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 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以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 ...
电子城:电子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01-25 18:42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 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 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 当利益。 第六条 保荐机构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本办法对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八条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至少包括 以下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电子城:电子城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5 18:42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 2024-009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25 日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爱清先生主持,出席会议 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结合公司生 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拟使用人民币 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经监事会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且不会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 ...
电子城:电子城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1-25 18:42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对《公司聘任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文件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电子城高科")的独立董事,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以及电子城高科《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电子城高科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 害 ...
电子城:电子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25 18:42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战略委员会决策 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 或总裁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
电子城:电子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25 18:4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的工 资总额预决算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电子城:电子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5 18:42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 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 5 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方式递 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 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苗传斌先生主持,会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 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