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上海凤凰(600679)
icon
搜索文档
上海凤凰: 上海凤凰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5-22 22:35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 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公开,杜绝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凤 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披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披管理制度》需要披露但尚未 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需披露的重大 事项。 重大事项是指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 ...
上海凤凰: 上海凤凰总经理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5-22 22:35
总经理工作细则总则 - 制定细则旨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确保经营层有效执行董事会决议并履行日常经营管理职责 [1] - 总经理定义包括其本人及经合法授权的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经营层涵盖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团队 [1] - 总经理需贯彻诚信 勤勉 守法 高效原则 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决策 [1] 总经理聘任机制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总经理设4名且由总经理提名后董事会决定 兼任高管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1/2 [2] - 任职条件要求具备5年以上经济管理经验 精通行业运营 掌握政策法规 且需满足诚信廉洁 创新进取等素质要求 [2] - 明确8类禁止任职情形 包括刑事处罚 破产责任 失信被执行 市场禁入等 违规聘任无效且在任期间出现需立即解职 [2][3] - 总经理需专职 禁止在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兼职或领薪 任期3年可连任 辞职程序按劳动合同执行 [3][4] 总经理职权范围 - 核心职权包括实施董事会决议 制定年度计划 拟定管理制度 人事任免建议 职工薪酬方案等10项常规权限 [5] - 获董事会授权可决策3000万元以下单项投资或3%净资产以下的累计交易 委托理财上限为净资产10% [5] - 可审批300万元以下关联交易 1000万元以内资产租赁及5年以下租期事项 但不得合并使用授权 [5][6] - 需制定经营层绩效考核办法 经薪酬委员会审议后实施 非经营层员工考核由总经理与党委分别主导 [6] 总经理义务与约束 - 重大职工权益制度需听取职代会意见 不得变更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越权 需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 [7][8] - 遇重大诉讼 安全事故 监管处罚等突发事件需立即报告 临时缺勤超30日需董事会指定代理人 [8][9] - 禁止挪用资金 违规担保 自我交易等6项忠实义务 需保证决策信息真实完整 不得妨碍其他治理主体行使职权 [9] 高管分工与决策机制 - 副总经理分管专项业务并承担对应责任 可召开业务协调会议 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业务 总经理缺位时可代行职权 [10][11] - 财务总监主管财务体系 负责预算编制 成本控制 制度建设及重大财务事件处理 需定期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11][12] - 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月度例会制 由总经理主持 决策采用总经理负责制 重大事项需党委前置研究或提交董事会 [12][13] - 临时会议触发条件包括董事提议 紧急经营情况等 会议记录永久保存 需通报党委/董事会的决议应及时传达 [14][15] 附则与制度衔接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生效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需立即修订 公司其他规章与本细则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 [16]
上海凤凰: 上海凤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2 22:35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1] - 关联交易需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严禁通过非关联化手段规避审议程序[1] - 公司需建立关联交易内控制度,明确决策权限和回避表决机制,防止资金占用和利益侵占[1][2] 关联人认定标准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间接控制公司的主体、持股5%以上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 - 关联自然人涵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追溯期12个月[3] - 受同一国资控制不必然构成关联,但存在高管兼任除外[4] 关联交易类型与披露标准 - 关联交易涵盖16类事项,包括购销商品、共同投资等资源转移行为[4][6] - 与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法人交易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披露[6]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或净资产5%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报告[8] 决策程序与回避规则 - 关联董事包括交易对方及其控制方高管等六类情形,回避后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关联股东涵盖交易对方及受其控制方等八类情形,股东大会表决时需回避[12] - 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定价原则与披露要求 - 定价优先采用政府指导价、第三方市场价格,缺乏参照时采用成本加成法[13] - 需披露交易价格确定方法及公允性说明,价格变动超100%需说明保障措施[13][19] - 日常关联交易需分类披露实际履行情况,协议超三年需重新履行程序[18] 豁免情形与特别规定 - 单方面获赠资产、按LPR利率融资等九类交易可豁免关联审议[19] - 现金出资设立公司且按出资比例持股可豁免股东大会审议[20] - 日常关联交易需在年报中披露协议履行情况,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18]
上海凤凰: 上海凤凰对外担保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2 22:35
对外担保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民法典》《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公司需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管控对外担保债务风险,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1][2] 对外担保定义与基本原则 - 对外担保涵盖公司为他人(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金融牌照子公司主营业务担保除外[3] - 担保总额计算包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3] - 担保需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非控股子公司担保必须要求反担保且提供方具备实际承担能力[4][5] 审批权限与决策机制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或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股东会审议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超总资产30%时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9] - 董事会审批担保需过半数董事通过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0] 控股子公司与联营企业担保管理 - 控股子公司频繁担保可按资产负债率70%为界分类预计年度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联营企业担保额度可在满足条件下调剂:单笔调剂不超净资产10%,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仅能从同类对象获调剂[13] 担保执行与风险监控 - 财务管理部负责担保合同订立、登记及后续监测,需定期跟踪被担保方经营状况并形成书面报告[16][31] - 发现被担保方异常时需及时采取风险化解措施并向董事会报告[31] - 担保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6]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后需披露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等关键信息[14] - 被担保人出现债务违约或破产等情形时公司需及时披露[33]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定期检查担保业务内部控制,发现问题需督促整改[38][39] - 违规担保相关责任人将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追究[44][45] 担保种类与条件 - 公司可提供流动资金融资担保、控股子公司担保及互保关系担保[18] - 互保单位需评估主体资格、资产质量等,担保金额与时间需保持相对平衡[19][20]
上海凤凰: 上海凤凰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2 22:35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 修订版)》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海凤凰企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 章程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海证券 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 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公司董事会秘 书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以连续聘任。 ...
上海凤凰: 上海凤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2 22:35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当包 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 ...
上海凤凰: 上海凤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5-22 22:35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有效监督,完善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评价以及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 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此外,审计委员会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人及以上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 一,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会计专业人员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 ...
上海凤凰: 上海凤凰独立董事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2 22:35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 7 月 28 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版)》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以及《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 ...
上海凤凰: 上海凤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2 22:35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水平和信息披 露质量,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客户、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照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布信息,并按规定报送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 ...
上海凤凰: 上海凤凰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5-22 22:35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 称: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凤凰企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专门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规划和 ESG 工作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三人及以上委员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当然委员,其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