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60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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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600683)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5-01-01 00:00
公司决策 - 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 - 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议案[2] 事项进展 - 发行股票预案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 - 发行需获国资批复、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2]
京投发展(600683)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025-01-01 00:00
重要风险提示: 关于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投发展")2024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测算,是以分析主要财务指标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的变动为主要 目的,是基于特定假设前提的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 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以相应定期报告等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 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相关主 体的承诺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5-007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 ...
京投发展(600683)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5-01-01 00:00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 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 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于 不实陈述。 4.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1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的 ...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2024-12-23 18:12
融资决策 - 公司2024年8、21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议案[1] 注册情况 - 2024年12月9日,协会同意公司20亿中期票据注册,额度2年有效[2] 票据发行 - 成功发行2024年度一期中期票据,期限3年,起息12月20日,兑付2027年12月20日[3] - 计划和实际发行总额均为7亿,利率2.07%,价格100元/百元面值[3] 承销信息 - 簿记管理人和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联席主承销商含中信证券等[4]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12-19 17:53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2024-080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59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17,577,03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56.370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孔令洋先生主持。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7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 ...
京投发展: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9 17:51
会议安排 - 2024年12月3日决定召集临时股东会并通过议案[9] - 2024年12月4日刊登召开通知[9] - 2024年12月19日下午14:00召开,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10] 参会情况 - 259人出席,代表股份417,577,033股,占比56.3700%[12] 议案表决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赞成416,382,627股,占比99.7139%[17] - 中小投资者同意票3,159,600股,占比72.5676%[18] - 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议案赞成415,593,975股,占比99.5251%[21] 会议合规 - 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11][13][25][26] - 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26] - 无新增或临时提案[26] 法律文件 - 法律意见书正本3份,无副本[27]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2024-12-10 18:57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 2024-079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 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1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 2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2024 年 8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 册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的《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总第115次)会议资料
2024-12-10 18:57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总第115 次) 会议资料 中国 北京 二O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1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六、表决办法: 1、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总第 115 次)会议议程与议案表决办法 一、会议召集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四、会议表决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 (1)表决前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3 19:21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4-075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通 知,同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9名。监事会全体成员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下列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京投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 ...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12-03 19:21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 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 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聘任的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