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60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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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31 22:14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严格按相关规定履职,强化内外部审计沟通协调,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 [7][9]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换届前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由程小可、闵庆文和郭洪林三位独立董事组成,召集人为程小可;换届后第十二届审计委员会由程小可、段宏伟和唐明三位独立董事组成,召集人仍为程小可,成员均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 [1]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共召开七次会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 [1] - 第一次会议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通过《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策略》等议案 [1] -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2] -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2] - 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 -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 - 第六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3] - 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议案》等议案 [3] 2024年度工作情况 - 年报审计前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汇报,审计中与事务所沟通并提建议,督促落实审计计划,审阅财务报告后同意提交董事会 [4][5] - 跟踪监督和审阅天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报告,认可其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 [5] - 审阅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指导内审部门有序开展工作,未发现重大问题 [5] - 审阅各期财务报告,认为编制符合准则,无重大差错等情况 [6] - 推动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审阅内控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控体系较完善,运作符合要求,无重大缺陷 [6][7] - 协调各方合作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推进 [7] - 因前任事务所服务超年限,2024年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7] 总结 -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面深入发挥审查与监督职能,推动内控体系建设,履行职责 [9] - 持续强化审计监督职责,提高决策和议事效率,加强内外部审计沟通核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9]
京投发展: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1 22:14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该事项尚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1][2] 现金管理概述 - 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前提下谋取投资回报、增加收益 [1] - 投资额度:不超过10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1][2] -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2] -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12个月的产品,受托方为全国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上市银行,不投资股票等证券相关产品 [1][2] - 投资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2] - 实施方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再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2] 审议程序 - 2025年3月28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 风险:金融市场波动大,投资预期收益可能受市场、政策等风险因素影响,工作人员操作有风险 [3] - 控制措施: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财务人员监控;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监督,季度末全面检查并预计收益;独立董事、监事会可监督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4]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不增加财务负担 [4] -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利于提高整体业绩,为股东谋取更多回报 [4] - 购买产品会计处理按相关规定,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结果为准 [5]
京投发展: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1 22:14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25亿元担保,旨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风险可控 [1][2][9] 分组1:担保情况概述 担保基本情况 - 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不超2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5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调剂担保额度 [2] - 对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持股60%,资产负债率100.25%,本次新增担保额度2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31.16%;对宁波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资产负债率29.53%,本次新增担保额度2亿元,占比3.12%;宁波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度3亿元,占比4.67% [3][5] 担保决策程序 - 2025年3月28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全票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 担保授权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审批相关事宜并签署担保协议,授权期限12个月 [5] 分组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孔令洋,成立于1992年9月8日,注册资本74077.76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537404.13万元,负债总额811351.52万元,净资产726052.61万元 [5][6] 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刘赫轩,成立于2022年2月10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股东为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60%)和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40%),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266933.01万元,负债总额2272700.83万元,净资产 - 5767.82万元,2024年营收10.62万元,净利润 - 2148.20万元 [6][7] 宁波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谢雪林,成立于1992年8月7日,注册资本2100万元,公司持股100%,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0970.43万元,负债总额3240.10万元,净资产7730.33万元,2024年营收1081.31万元,净利润91.28万元 [7][9] 分组3:其他情况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预计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具体内容以正式协议为准 [9] 担保必要性 - 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提高融资效率,提升子公司独立经营能力,风险可控 [9] 董事会意见 -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10]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797589.26万元,占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35.82%,无逾期担保情况 [10]
京投发展(600683)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03-31 21:46
审计会议 -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七次会议[2] - 各次会议通过对应财务报告、人事聘任、制度制定等议案[2][3] 审计相关 - 2024年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7] - 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 - 2024年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5]
京投发展(600683)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03-31 21:46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33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 定代表人在股东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 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有助于公司后 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融资安排以及长远 战略规划。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1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在充分考虑公司偿债能力及项目资金需求的 情况下,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经营所需 营运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一、2025 ...
京投发展(600683)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3-31 21: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32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5年度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经营及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 为,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按 照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
京投发展(600683)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3-31 21:46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39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京投公司组成联合体或其 他合作方式参与开发地块的竞标。2024年1月-2024年12月末,京投公司向公司提 供借款842,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 孙子公司)提供借款余额3,168,945.59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 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拟继续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 投公司")合作投资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及沿线物业为主的房地产项 目。公司与京投公司联合竞标或竞买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和沿线物业 项目等投入的地价款及后续营运资金总额度不超过 200 亿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京投发展(600683)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预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2025-03-31 21:46
财务资助计划 - 2025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32.09亿元财务资助[5] - 对单个对象资助不超6.41亿元[5] - 被资助对象需从事房地产开发且其他股东按比例资助[6] 现有资助情况 - 截至披露日,对合并报表外单位资助余额787,815.84万元[9] - 资助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22.73%[9] - 不存在资助到期未清偿情形[9] 流程进展 - 2025年3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资助额度议案[4]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等审批,期限12个月[7] - 本次资助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2]
京投发展(600683)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3-31 21:46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5-037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 ...
京投发展(600683)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3-31 21:46
公司代码:600683 公司简称:京投发展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