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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股份(600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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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2 18:46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2 号利通广场 29 层 邮编:510623 29/F, Lea Top Plaza, 32#Zhujiang East Road, Tianhe District, Guangzhou, 510623 电话/TEL:(8620) 37392666 传真/FAX:(8620) 37392826 网址/WEB: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3】第 0669 号 致: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珠江股份"或"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下称"《股东大会规则》" ...
珠江股份: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3-11-14 17:01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102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 01 民 初 2160 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原审判决"),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22 日 披露的《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2022-009)。 2022 年 4 月 2 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 01 民初 2160 号《民事裁定书》,原审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原审被告景治君因 不服原审法院作出的原审判决,认为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故提起上诉。详见 公司 2022 年 4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22-018)。 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为 (2022)粤民终 2814 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
珠江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1-13 17:26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11 月 22 日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1 | | --- | |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3 | |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4 | | 议案二:关于公司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7 2023 A | | 议案三: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0 | | 议案四: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1 | | 议案五: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12 | | 议案六: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3 | | 议案七: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4 | | 议案八: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5 | | 议案九: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 ...
珠江股份: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公告
2023-11-06 20:56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 或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召开 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为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 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 本公司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股票的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六个月不存在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96 3.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情形。 4.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本公司因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 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珠江股份: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1-06 20:56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98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广 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实集团")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借款年利率不超过 3.8%;借款额度有效期 2 年(从首笔提款起算),可在有效 期内滚动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 珠实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解决可能出现的流动性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珠实集团借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借款年利率不超过 3.8%; 借款额度有效期为 2 年(从首笔提款起算),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单 ...
珠江股份: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3-11-06 20:56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 法律责任。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 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 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 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 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注册。 1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发行人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四次会议审议 ...
珠江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06 20:56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89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3 年 10 月 29 日发出会议通知和会 议材料,并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 号世贸中心大厦 南塔 11 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5 人,实际参加会议 监事 5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钟小萍监事会主席主持,形成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公司关联监事钟小萍、耿富华、刘霞对本议案依法回避表决;鉴于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会无法形成 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 ...
珠江股份: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023-11-06 20:56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92 1、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3 年 12 月前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 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准入条件、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以 853,460,723 股为基础,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其他因素所导致的股本变化。 假设按照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计算,发行数量为 256,038,216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将达到 1,109,498,939 股; 1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
珠江股份: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2023-11-06 20:54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公告 董 事 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 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 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93 鉴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 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2023 年 11 月 7 日 ...
珠江股份:关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06 20:54
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2 号利通广场 29 层 邮编:510623 29/F, Lea Top Plaza, 32#Zhujiang East Road, Tianhe District, Guangzhou, 510623 电话/TEL:(8620) 37392666 传真/FAX:(8620) 37392826 网址/WEB: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天津 上海 深圳 广州 西安 沈阳 南京 杭州 海口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武汉 郑州 长沙 香港 !"#$%&'()*+,-. /0'(123456789:;<'(12=> 56?@789:ABCDE=F?GHIJK0 =LMN,OP ! " # $ % !"!#$%&' 法律意见书 ()*+,-./012345 67./89:;<=>?@ABC./89DE<=FG> ?@AHIJKLDMFNOPQR7DSTU3VW X1YZ[ 康达法意字【2023】第 4327 号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 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股份、"公司"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