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600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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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股份: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5-30 19:20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3,76316万元(含本数),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1] - 募集资金使用将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为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运营效率提供保障 [1] - 资金用途符合公司"1+2+N"战略框架,聚焦城市服务、文体服务等业务板块 [1] 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可降低对借款资金的依赖,减少财务费用,优化负债水平 [2] - 发行后控股股东珠实集团持股比例将提升至不超过总股本的30%,显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2] - 资金使用有助于提升抗风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2]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发展需求,能优化资本结构和财务状况 [2] - 公司已建立规范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存储、使用、监督等环节合规 [3] - 资金到位后将提升净资产规模,增强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3] 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的影响 - 发行将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与资产规模,增强市场地位和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3] - 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增长,营运资金进一步充实,资产负债率降低 [3] - 财务结构优化可减少财务风险,提高投资回报能力 [3] 可行性分析结论 - 募集资金计划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4] - 资金使用将支撑公司竞争力提升、抗风险能力增强及财务结构优化 [4] - 方案合理且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5]
珠江股份: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19:09
募集资金调整 - 公司拟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74,76316万元调整为不超过73,76316万元,减少1亿元[2][3] - 调整后发行数量不超过252,613,560股[2][3] - 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及偿还债务[2] 决策程序 - 监事会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未过半数,无法形成决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调整事项在2023年及2024年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 协议签署 - 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4] - 董事会获授权可修订本次发行相关协议,无需股东大会审议[5] 方案变更说明 - 募集资金总额减少不视为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2] - 除募集金额及发行数量外,其他发行方案事项未发生变化[2]
珠江股份: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18:59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5-033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广州珠江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进行了认真分析,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 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 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 ...
珠江股份(600684) -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30 18:45
募集资金调整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调为不超73,763.16万元[2][4] - 发行数量调为不超252,613,560股[2][4] 会议与议案 -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5月30日通讯召开[1] - 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1][4] 协议与资金用途 - 与控股股东签《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5] - 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流动性及偿债[2]
珠江股份(600684) -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30 18:45
募集资金调整 - 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74,763.16万元调为不超73,763.16万元[2][4] - 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252,613,560股[2][4] 协议签署 - 审议通过与认购对象签署补充协议议案[4] - 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补充协议[4] 审议情况 - 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内无需再审议[3][6] - 两议案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3] -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3][6]
珠江股份(600684) -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025-05-30 18:33
发行方案 - 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经多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6][41][42] -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6] - 发行价格为2.9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7][30][57][58] - 发行数量不超过252,613,560股,未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7][31][55][70]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3,763.16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7][35][56][70][71][135] - 发行对象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8][33][61] - 本次发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待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可免于发出要约[9]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13][36] 业绩数据 - 2024年末总资产13,479,906.18,较2023年末增长约3.88%[47] - 2024年末净资产1,851,347.67,较2023年末下降约0.72%[47] - 2024年度营业收入2,216,414.68,较2023年度下降约21.19%[47] - 2024年度净利润10,970.06,较2023年度增长约42.65%[47] - 2022 - 2024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79,753.26万元、-6,295.91万元和1,557.44万元[100] - 2022 -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905.05万元、-12,892.12万元和21,909.19万元[102] - 2024年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为0.03元/股,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0.54元/股[133] 未来展望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将变化[83]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增长,抗风险能力增强,利于提升盈利能力[79][87] - 本次发行完成后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有助于改善现金流状况[89] -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将提高[74]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业务、管理、同业竞争情况不变,除控股股东参与发行产生的关联交易外无新增关联交易[89]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资本实力、稳固竞争地位、优化资本结构[136] 风险提示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每股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109]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增加,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短期内可能下降,股东即期回报有被摊薄风险[13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9起涉诉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未决诉讼事项[105] - 2022 - 2024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受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106] 应对措施 - 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使用效率[139] - 公司将完善治理结构,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140] - 公司将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14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14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14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消费活动[14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促使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4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促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44] - 公司控股股东和认购对象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不侵占其利益[146] - 公司控股股东和认购对象承诺按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146] - 公司控股股东和认购对象承诺履行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146]
珠江股份(600684) -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2025-05-30 18:33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5-031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和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八次会议 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规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由不超过 74,763.16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 超过 73,763 ...
珠江股份(600684) -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2025-05-30 18:33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五月 1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城市服务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城市服务主要包括城市生活服务和城市公建服务,其中城市生活服务是指为社区住 宅客户提供"四保一服"等物业管理服务和社区增值服务(主要包括上门维修保养服务、 家政服务、美居康养等),城市公建服务则是以城市空间运营为主要方向的业务。得益 于国内经济、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化率及商业住宅建筑的增长,城市服务行业发展趋 势向好。 一方面,物业管理行业规模平稳增长。依据中指研究院统计,物业管理百强企业在 管面积均值由 2017 年的 3,163.83 万平方米增加至 2024 年的 6,946.30 万平方米,复合年 增长率为 11.89%;百强企业营业收入均值由 2017 年的 7.42 亿元增加至 2024 年的 16.05 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 11.65%。未来,房地产市场逐渐回归本源,但基本需求和合理 利润空间依然存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推进,中长期仍存在发展空间, ...
珠江股份(600684) -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2025-05-30 18:33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五月 1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3,763.16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 1、补充营运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公司在"十四五"期间全面围绕"1+2+N"战略框架开展业务,聚焦城市服务、文 体服务等业务板块,致力于推动创新业务探索持续开展,努力培育壮大新增长点。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将有利于公 司充足资金储备,增强资本实力,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运营效率提供有利 保障,也将助力公司积极应对行业竞争、加强持续稳健的经营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2、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可有效降 低公司对借款资金的依赖,减少财务费用, ...
珠江股份(600684) -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2025-05-30 18:31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5-033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 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广州珠江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进行了认真分析,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 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5 年 12 月前实施完成,该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