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600689)
搜索文档
上海三毛(600689) -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拟修订)
2025-07-16 16:46
股份发行与交易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财务资助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1]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0]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0]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1]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15:00,不得迟于当日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24]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0]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相关信息及提案表决结果[32] -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需对内资股和外资股股东出席及表决情况分别统计并公告[32]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2]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6]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8] - 董事等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9] 规则施行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
上海三毛(600689) -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拟修订)
2025-07-16 16:46
股份发行与结构 - 公司1993年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58.83万股,1998年发行内资股4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99.1343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20099.1343万股[7][14]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15220.4143万股,占总股本75.73%;境内上市外资股4878.7200万股,占总股本24.27%[14]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1] 股东权利与要求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61][6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75]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7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7][8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8]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五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9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7]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0]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2]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母公司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123] 公司合并等相关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3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35][136][136]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9][12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30] - 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解散公司[140]
上海三毛(600689) -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7-16 16:46
提名委员会细则 - 细则于2002年首审通过,历经2019、2024、2025年三次修订[1]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会运作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规定 - 会议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3] - 相关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16]
上海三毛(600689) -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16 16:46
制度修订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08 年首审通过,2013、2023、2025 年分别修订[1] 职责义务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独立履职[2] 履职协助 - 公司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3] 沟通机制 - 审计前后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沟通[4][5] 报告要求 - 独立董事签署年报意见、编制述职报告[6][7]
上海三毛(600689) -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7-16 16:46
委员会修订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7月16日第三次修订[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设独董担任的主任委员一名[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4][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委员通过[13]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23]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4]
上海三毛(600689) -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拟修订)
2025-07-16 16: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8] - 近三十六个月违法受罚或被交易所谴责批评者不得被提名[10]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应具相关资格或经验[11]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辞职需书面报告说明情况[14][17]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9]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并审议相关事项[21]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多项内容并签字报告董事会[24]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8]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指定部门人员协助履职[28] - 保障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会前三日提供资料[29]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独立董事权益保障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29]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或向监管报告[3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2]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32]
上海三毛(600689) -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25-07-16 16:45
独立董事提名 - 重庆轻纺控股提名张勇、杨克泉、刘志强为上海三毛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近12个月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无独立性[3] 不良记录标准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候选人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3]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5] - 被提名人在上海三毛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被提名人情况 - 杨克泉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博士学位,任财务管理系副教授[5]
上海三毛(600689) -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进展公告
2025-07-16 16: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5年7月16日轻纺集团拟无偿划转52,158,943股上海三毛股份给机电集团,占比25.95%[3] - 无偿划转完成前轻纺集团持股52,158,943股,占比25.95%,机电集团无持股[11] - 无偿划转完成后机电集团持股52,158,943股,占比25.95%,轻纺集团无持股[11] 其他信息 - 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轻纺集团变更为机电集团,实控人仍为重庆市国资委[3]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有权国资主管机构审核同意及其他必要批准程序[3] - 协议经双方签署盖章并经国资监管机构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9]
上海三毛(600689) -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杨克泉)
2025-07-16 16:45
人员提名 - 杨克泉被提名为上海三毛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杨克泉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培训证明材料[1] - 杨克泉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在上海三毛连续任职未超6年[5] 个人资质 - 杨克泉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博士学位,任财务管理系副教授[5] 独立性规定 - 特定股东及亲属、特定任职人员及亲属、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3] 不良记录规定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司法刑事处罚、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上海三毛(600689) -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刘志强)
2025-07-16 16:4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影响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近36个月受处罚人员不得担任[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6]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6]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