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股份(60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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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股份(600847) - 万里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7-11 18:02
权益变动 - 2015.6.8 - 2024.1.12郑海若净增持36,913,101股,占总股本24.08%[4]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占比24.08%[4] - 2024.1.13 - 2025.5.26无权益变动[5] 交易情况 - 2016.7.7 - 2025.5.26累计买入162,667,823股,金额317,049.90万元[5] - 2016.7.7 - 2025.5.26累计卖出149,133,722股,金额295,687.68万元[5] 其他 - 本次权益变动属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4][6] - 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化[4][6] - 公司将关注权益变动并及时披露[6]
万里股份振幅15.20%,上榜营业部合计净卖出1802.06万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7-04 18:19
股价表现与交易数据 - 万里股份今日下跌3.24%,全天换手率18.83%,成交额3.65亿元,振幅15.20% [2] - 营业部席位合计净卖出1802.06万元,其中买入成交额1863.81万元,卖出成交额3665.87万元 [2] - 第一大买入营业部为东方财富证券拉萨金融城南环路证券营业部,买入金额421.02万元 [2] - 第一大卖出营业部为瑞银证券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第二证券营业部,卖出金额966.09万元 [2] 资金流向 - 今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00.27万元,其中特大单净流入43.72万元,大单资金净流出2844.00万元 [2] - 近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31.55万元 [2] 财务数据 - 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亿元,同比增长0.22% [2] - 一季度净利润为-908.38万元 [2] 龙虎榜交易明细 - 前五大买入营业部合计买入1863.81万元,主要来自东方财富证券旗下营业部 [2] - 前五大卖出营业部合计卖出3665.87万元,最大卖出来自瑞银证券上海营业部966.09万元 [2]
市场禁入3年罚金4250万!一自然人操控24个账户违规交易遭顶格处罚
中国经营报· 2025-07-03 14:03
案件概述 - 重庆证监局对自然人郑海若涉及万里股份股票交易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作出顶格处罚,合计罚款4250万元人民币,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此案因违规持续时间长、交易金额巨大、情节严重而备受市场关注 [1] 违法事实 - 郑海若在2016年7月7日至2025年5月26日长达近9年的时间内存在三大核心违法事实 [1] - 包括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未按规定披露持有股票信息以及蓄意规避强制收购要约义务 [1] 违规交易详情 - 郑海若控制24个证券账户交易万里股份股票 [1] - 累计买入1.63亿股(金额约31.7亿元),卖出1.49亿股(金额约29.57亿元) [1] - 作为持股超5%的股东,未按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1] 信息披露违规 - 郑海若控制的账户组持股超过5%未及时披露 [2] - 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或1%时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 2020年3月1日至2025年5月26日期间多次增减1%未披露 [2] 要约收购违规 - 郑海若控制的账户组持有万里股份比例多次达到30%,最高达37.45% [2] - 未按规定发出收购要约并继续买入股票 [2] - 被认定为蓄意规避强制收购要约义务 [2] 处罚决定 - 针对限制期转让、信息披露违法、未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三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325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罚款 [2] - 合并执行罚款4250万元 [2] - 禁止郑海若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证券3年 [3]
罕见!控制24个账户,持股超30%仍不报告!证监局:罚4250万元
证券时报· 2025-07-02 18:46
违规交易行为 - 郑某控制24个股票账户买卖"万里股份"股票,持股比例每变动5%、1%时未按规定报告 [1][3] - 郑某持股比例多次达到30%时未按规定发出收购要约并继续买入股票 [1][5] - 2016年7月7日至2025年5月26日期间累计买入1.63亿股(金额31.7亿元),卖出1.49亿股(金额29.57亿元) [4] 信息披露违规 - 郑某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股比例变动5%或1%时均未公告 [5] - 2020年3月1日至2025年5月26日期间持股比例变动1%时未履行披露义务 [5] - 重庆证监局责令郑某10日内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2][13] 行政处罚措施 - 对限制期转让证券行为处以3250万元罚款 [8] - 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500万元罚款 [9] - 对未发出收购要约行为处以500万元罚款 [10] - 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4250万元并给予警告 [11] - 对郑某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禁止证券交易3年 [11]
罕见!控制24个账户,持股超30%仍不报告!证监局:罚4250万
券商中国· 2025-07-02 14:43
违规交易行为 - 郑某控制24个证券账户在2016年7月7日至2025年5月26日期间违规买卖"万里股份"股票,累计买入1.63亿股(金额31.7亿元),累计卖出1.49亿股(金额29.57亿元) [1][3] - 持股比例多次达到5%、1%变动阈值时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 持股比例多次达到30%后未依法发出收购要约并继续买入股票 [4] 行政处罚内容 - 重庆证监局对郑某合并处以4250万元罚款(其中限制期转让证券违法3250万元、信息披露违法500万元、未发收购要约500万元) [6][7][8][9] - 对郑某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禁止证券交易3年 [9] - 责令10日内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且在改正前不得行使表决权 [10] 违规交易细节 - 违规交易持续时间长达9年(2016-2025) [1] - 控制账户组持股比例多次超过30%仍继续买入 [4] - 未按规定在持股比例变动5%、1%时进行信息披露 [4] 监管措施 - 将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1] - 违规买入的股份中超过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10]
万里股份(600847) - 万里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上市公司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7-01 18:15
借款信息 - 公司子公司北京万电拟向中指宏远借款不超1000万元,期限不超1年,额度可滚动,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3][9] - 2025年3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短期借款295万元[11] 交易情况 - 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股东会审议[4] 中指宏远情况 - 中指宏远注册资本150万元[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3714.79万元,净资产 -563.11万元,1 - 3月营收12.01万元,净利润12.07万元[6] -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指宏远持有公司1362800股股份[8] 审议进程 - 2025年6月30日,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借款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2][3][12][13]
万里股份(600847) - 万里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1 18: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 - 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全资子公司拟向股东借款议案,3票同意,3票回避[3] - 审议聘任子公司经理议案,6票同意,聘任侯跃峰[4][5]
万里股份:全资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不超1000万元
快讯· 2025-07-01 17:56
公司借款公告 - 万里股份全资子公司北京万电新能源拟向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北京中指宏远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1000万元 [1] - 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 [1] 中指宏远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3月31日 中指宏远总资产3714.79万元 净资产-563.11万元 [1] - 2025年1-3月中指宏远营业收入12.01万元 净利润12.07万元 [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中指宏远总资产3631.59万元 净资产-646.01万元 [1] - 2024年中指宏远营业收入14.66万元 净利润-79.14万元 [1]
万里股份(600847) - 万里股份关于股东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5-06-27 17:45
监管措施 - 责令郑海若10日内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 - 改正前郑海若不得对万里股份股票行使表决权[2] - 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 - 对郑海若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3] 公司应对 - 公司将配合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影响说明 - 《决定书》对公司经营和控制权稳定性无重大影响[3]
上交所:对万里股份股东郑海若予以公开谴责并限制投资者账户交易3年
快讯· 2025-06-27 17:24
违规行为 - 郑海若通过本人证券账户及控制4个证券账户超比例持有"万里股份"股票未按规定报告 [1] - 郑海若在限制转让期内买卖"万里股份"股票 [1] - 2016年7月7日至2025年5月26日期间控制账户组持有万里股份已发行股份比例多次达到30% [1] - 郑海若在持有万里股份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30%时未按规定发出收购要约并继续买入股票 [1] 处罚决定 - 上交所对郑海若予以公开谴责 [1] - 限制郑海若投资者账户交易3年 [1] 违规情节 - 违规行为持续时间长 [1] - 违规转让金额大 [1] - 前期因同类违法行为曾受行政处罚但未改正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