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600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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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创业环保股份(01065) - 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08-01 17:30
股本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底,公司法定/注册股本总额为15.70418085亿元,H股法定/注册股份3.4亿股,A股12.30418085亿股,本月无增减[1] - 截至2025年7月底,公司已发行H股3.4亿股,A股12.30418085亿股,库存股份为0,本月无增减[2] 期权情况 -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月底和本月底结存345.8791万份,本月变动为0[3] - 首次授予调整后行权价6.414元,预留部分6.524元[3] - 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等原因将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分别调整为319.6126万份和26.2665万份[3] 股份变动 - 本月内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额和库存股份总额增减为0[5] 证券相关 - 本月证券发行或库存股份出售转让获授权批准,款项已收齐[7] - 上市先决条件、函件条件已履行,证券各方面相同,相关法律规定已遵行[7]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30 01:34
关联交易协议 - 全资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天津柳林街区城市更新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再生水配套工程协议 涉及天津柳林城市更新一期项目68号地柳岸璞园的低压再生水配套工程 [1] - 协议金额未达到上交所披露标准但达到港交所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具体细节参见同日发布的H股公告 [1] - 关联董事唐福生、安品东、王永威回避表决 议案以6票同意获得通过 [2][3] 制度体系更新 - 公司系统性重构1+N司库管理制度体系 新建纲领性《司库管理制度》并修订《资金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担保管理制度》作为配套制度 [4] - 同步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该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 [4] - 该议案获全体董事9票同意通过 无反对或弃权票 [5]
创业环保: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18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 保障投资者利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上交所规则等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通过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1] - 募集资金专指通过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 [1]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 用于主营业务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证券交易业务 [2] - 资金使用需公开透明 董事及高管需勤勉尽责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资金 [2] - 保荐人需持续督导资金存放管理使用 违规将追究责任 [3] -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选择商业银行开立专户 确保安全 [4] - 资金到账后需验资 多次融资需分设专户 境外项目需确保安全 [4] - 到账1个月内需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专户信息 银行对账单 支取通知等 [4] - 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禁止变相改变用途 关联方使用等行为 [5][6] - 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手续 项目按计划实施 延误需报告披露 [6] - 项目出现市场变化 搁置超1年 进度不足50%等情形需重新论证 [6] - 预先投入资金可置换 需董事会审议 会计师鉴证 保荐人意见 [7] - 闲置资金可现金管理 需通过专户 产品需安全 流动性好 期限不超12个月 [8] - 现金管理需披露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额度期限 产品收益等 [9] - 闲置资金可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需通过专户 用于主营业务 时间不超12个月 [9] - 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人意见 到期归还 [10]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新项目 股份回购 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披露使用计划 [10] - 闲置超募资金可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 需说明必要性合理性 [11] - 单个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项目需董事会审议 低于100万或5%可免程序 [12] - 全部项目节余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审议 低于500万或5%可免程序 [12] - 改变资金用途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包括取消项目 变更主体方式等 [12] - 主体在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不视为改变用途 仅需董事会决议 [13] - 变更项目需公告原项目情况 新项目可行性 投资计划 审批情况等 [13][14] - 新项目应投资主营业务 增强竞争力 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 [14] - 项目转让置换需公告原因 已投入金额 效益 定价依据等 [14] - 公司需披露资金使用情况 财务部门设台账 内审每半年检查 [15]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需报告董事会 董事会向监管报告 [15]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 编制专项报告 解释进度差异 [15]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需出具鉴证报告 与年报同时披露 [16] - 保荐人每半年现场核查 董事会披露核查和鉴证结论 [1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实施 与原制度冲突以法律法规章程为准 [17]
创业环保: 创业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09
关联交易 - 全资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天津柳林街区城市更新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再生水配套工程协议 涉及天津柳林城市更新一期项目68号地柳岸璞园项目 [1] - 协议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标准 但达到香港联交所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1] - 关联董事唐福生 安品东 王永威回避表决 议案以6票同意获得通过 [2] 公司治理 - 公司系统性重构1+N司库管理制度体系 新建《司库管理制度》作为纲领性制度 [2] - 同步修订《资金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担保管理制度》作为配套制度 [2] - 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2] - 司库制度建设议案获董事会全票通过 9票同意0反对0弃权 [2] 董事会运作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 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 [1] - 董事长唐福生委托董事聂艳红代为表决 独立董事王尚敢委托董事薛涛代为表决 [1] -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创业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7-29 20:48
公司公告 - 创业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再生水配套工程协议的议案》[1] - 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设立、修订等五项制度的议案》[1] 业务发展 -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将与关联方签订再生水配套工程协议 涉及再生水业务拓展[1] - 公司同步推进制度设立与修订工作 涉及五项内部管理制度优化[1]
创业环保:7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29 19:36
公司动态 - 创业环保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九届第六十二次董事会会议 [2] - 会议审议了《关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再生水配套工程协议的议案》等文件 [2] 市场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SH 600874 收盘价为6 07元 [2]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01065) - 海外监管公告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9 18:4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3名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4] 募集资金支取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14]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签后可使用资金[14] 商业银行协议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提前终止应2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5] 募投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需重新论证[18]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项账户6个月内实施,支付后置换需6个月内完成[19] 节余资金披露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在定期报告披露;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3]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使用需披露基本和使用情况[19][20] 补充流动资金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21] 内部审计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1]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或独董意见及股东会审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由董事会决议[25][26] 报告披露 - 公司董事会收到报告应向监管机构及交易所报告并披露,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审计时聘请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32] 核查与配合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公司应配合其督导、核查及审计工作[3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施行,原制度废止[34]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01065) - 海外监管公告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

2025-07-29 18:44
会议召开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应到9人实到7人[5] 项目协议 - 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就天津柳林项目签订配套工程协议,达港交所披露标准[5] - 配套工程协议议案获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7] 制度建设 - 公司拟重构司库管理制度体系,新建修订多项制度[9] - 设立、修订五项制度议案获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9][10]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01065.HK)订立再生水管网配套委托协议
格隆汇· 2025-07-29 18:37
公司业务动态 - 全资附属公司中水公司与柳林城更签订再生水管网配套委托协议 负责项目地块再生水配套设施建设 [1] - 协议配套费用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319,445.37元 [1] - 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柳林城市更新一期项目68号地 具体位置为河西区大沽南路与长湖路交口东北侧 [1] 公司治理 - 董事会于2025年7月29日审议通过该委托协议事项 [1]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01065) - 关连交易

2025-07-29 18:26
关联交易协议 - 2025年7月29日订立再生水管网配套委托协议(柳岸璞园),配套费用(含税)1319445.37元[2][5][7] - 2024年9月26日订立再生水泵房、高压管道(吊装)工程建设协议(智汇中心大厦),建设费用(含税)1969179元[2][8][10] - 2024年12月24日订立再生水管网配套委托协议(柳岸锦园),配套费用(含税)1844995.14元[2][8][13] - 2025年4月7日订立建筑主体外再生水水表(地表)安装协议,安装费用(含税)9923元[16] - 2025年4月7日订立建筑主体内再生水水表(户表)安装协议,安装费用(含税)549780元[20] 交易性质及比率 - 先前协议交易单独及合并适用百分比率低于0.1%,属全面豁免关连交易[4][23] - 该等协议交易合并适用百分比率超0.1%但低于5%,仅须申报及公告[4][23] 股权结构 - 天津城投持有天津市政投资100%股权,是公司最终控股公司[21][28] - 天津市政投资持有公司约45.57%股权[28] 公司架构 - 中水公司为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柳林城更为天津城投间接全资附属公司[21][28] - 董事会由3名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27] 其他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