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联民生(601456)
icon
搜索文档
国联民生(601456.SH):拟公开挂牌转让中海基金33.409%股权
格隆汇APP· 2025-12-30 19:56
公司股权转让计划 - 国联民生拟与法国洛希尔银行联合转让所持中海基金股权 双方联合转让的股权比例合计为58.409% [1] - 国联民生计划转让其持有的中海基金33.409%股权 转让方式为公开挂牌 [1] - 法国洛希尔银行将转让其持有的中海基金25.000%股权 [1] 交易结构与条件 - 受让方须同时摘牌国联民生和法国洛希尔银行持有的全部中海基金股权 [1] - 国联民生所持股权的首次挂牌价格将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 [1] - 交易的最终受让方和交易价格目前存在不确定性 [1] 公司当前股权结构 - 在中海基金当前股权结构中 中海信托持股41.591% 国联民生持股33.409% 法国洛希尔银行持股25.000% [1]
国联民生(01456)拟公开挂牌转让中海基金33.409%股权
智通财经网· 2025-12-30 19:56
公司资产处置计划 - 国联民生拟与法国洛希尔银行联合转让所持中海基金股权 双方合计转让比例为58.409% 其中公司转让自身持有的33.409%股权 [1] - 转让方式为公开挂牌 公司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 [1] - 受让方须同时摘牌公司和法国洛希尔银行持有的全部股权 [1] 交易标的股权结构 - 中海基金为国联民生参股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1] - 交易前股权结构为:中海信托持股41.591% 国联民生持股33.409% 法国洛希尔银行持股25.000% [1] - 交易完成后 国联民生将不再持有中海基金股权 [1]
国联民生(01456.HK)公开挂牌转让中海基金管理33.409%股权
格隆汇· 2025-12-30 19:48
公司股权转让计划 -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409%股权 [1] - 首次挂牌价格将不低于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 [1] -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中海基金的任何股权 [1] 交易结构与合作方 - 本次转让将与法国洛希尔银行联合进行,双方合计转让中海基金58.409%的股权 [1] - 中海基金当前的股权结构为: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1.591%,国联民生证券持股33.409%,法国洛希尔银行持股25.000% [1] - 潜在受让方必须同时摘牌购买公司和法国洛希尔银行所持有的全部待转让股权 [1] 交易目的与不确定性 - 公司进行此次股权转让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其资源配置 [1] - 交易的最终受让方以及最终的交易价格目前均存在不确定性 [1]
国联民生:拟挂牌转让中海基金33.409%股权
搜狐财经· 2025-12-30 19:46
公司股权变动 - 国联民生发布公告,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所持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409%的股权 [1] - 首次挂牌价格将不低于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 [1]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国联民生将不再持有中海基金的股权 [1]
国联民生(01456) - 关於公开掛牌转让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409%股权的公告
2025-12-30 19:38
股权交易情况 - 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中海基金33.409%股权,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9月30日[1][25] - 公司与法国洛希尔银行联合转让股权比例合计58.409%[11] - 交易已获董事会通过,尚需国资手续,受让方需证监会资格[9][13] 财务数据 - 2024年中海基金营收12468.56万元,净利润365.14万元[19] - 2025年1 - 9月营收8088.98万元,净利润291.36万元[19] - 2025年1 - 9月资产27302.65万元,负债5625.73万元,净资产21676.92万元[22] 评估结果 - 中海基金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45726.32万元[26][27] - 拟转让股权评估值15276.75万元,增值率92.87%[25][27] 交易影响 - 若按评估值转让,预计产生税前利润约7355.96万元[31] - 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32][33]
国联民生(01456) - 关於為全资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公告
2025-12-30 19:37
担保情况 - 公司拟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提供不超1亿元动态净资本担保承诺[11] - 担保需报相关监管机构认可[11] - 截至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亿元(含本次)[9] - 对外担保总额占2024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0.54%[9] 子公司情况 -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100%[14] - 2025年经审计资产总额76,978.57万元[15] - 2025年经审计负债总额41,056.22万元[15] - 2025年经审计营业收入34,005.44万元[15] - 2025年经审计净利润 - 401.16万元[15] 决策情况 - 2025年12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担保议案[12]
国联民生(601456) -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30 19:30
会议相关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9位董事全部出席[2] - 12项议案表决均获通过[3][4][5][6] 公司变更 - 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变更为惠宇女士[5] 业务安排 - 为子公司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提供不超1亿净资本担保承诺[5] - 与法国洛希尔银行联合转让中海基金58.409%股权,公司转让33.409%[6]
国联民生(01456) -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9:25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9] - 曾担任证券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2年,或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4年[9] - 最近3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10] 董事会秘书管理 - 解聘或辞职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12] - 出现特定情形应1个月内解聘[12]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2]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3] 其他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17] - 候选人应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17]
国联民生(01456) -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12-30 19:23
业绩数据 - 2020至2024年度累计归母净利润33.13亿元,累计现金分红12.89亿元,分红率达38.91%[1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收购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完成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8][9] 新策略与制度建设 - 2024年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议事规则[9] - 制定《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7] - 完善市值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治理、合规管理等制度[15][16][17][18] 业务方向与创新 - 秉持“深耕区域,精耕行业”理念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12] - 私募股权投资和另类投资围绕硬科技和新质生产力提升投资能力[12] - 创新推出“产业链招商地图”服务地方产业链整合[12] 未来展望 - 以“打造一流现代投资银行”为中心愿景[9] - 构建金融科技核心能力,提升自主研发能力[13] - 提升分红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15] - 建立多元化沟通机制与投资者保持日常沟通[15] - 提炼焕新共同价值观,构建文化品牌矩阵[19] -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传播“金融向善”价值观[19] - 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完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20] - 《方案》实施受多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20]
国联民生(01456) -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9:2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应占1/3以上比例,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 -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9]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独立董事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5] - 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5] 补选与解职规则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免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职[22] 工作要求与记录保存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职权行使与会议规则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部分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5] 报告与沟通机制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31]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并及时报告[21] - 公司应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0]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0] - 及时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30]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2]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3]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33] 制度制定与执行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