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60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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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01456) -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9:2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应占1/3以上比例,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 -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9]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独立董事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5] - 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5] 补选与解职规则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免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职[22] 工作要求与记录保存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职权行使与会议规则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部分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5] 报告与沟通机制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31]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并及时报告[21] - 公司应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0]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0] - 及时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30]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2]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3]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33] 制度制定与执行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35]
国联民生(01456)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30 19:21
会议决策 - 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9位董事均出席[8] - 《第六届董事会经营目标计划及经营管理团队考核方案》等12项议案全票通过[9][10][11][12] 业务安排 - 为全资子公司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提供不超1亿元动态净资本担保承诺[11] - 变更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为惠宇女士[11] - 与法国洛希尔银行联合转让中海基金58.409%股权,公司转让33.409%[12]
国联民生(601456) -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9:18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明确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证券基 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 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1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 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 ...
国联民生(601456) -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9:18
委员会构成 - 风险控制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1] - 提前三日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工作要求 - 表决后形成决议和记录,委员签名,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16] 职责与任期 - 负责监督公司总体风险管理[8]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行政工作 - 具体行政性工作由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承担[6]
国联民生(601456) -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9:18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 确保工作效率和科学议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 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全部为非执 行董事,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由董事会选举产 1 生。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应有一名 独立董事从事会计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公司上市地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 ...
国联民生(601456) -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9:18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为保障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依法独立、规范、 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工作效率和科学议事,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 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及 提名等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具体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 1 事人数应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 事担任,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
国联民生(601456) -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9:18
第一章 总则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和指导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制定的研究和实施, 优化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 上市规则、《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 构,负责对公司经营战略、重大投资、ESG 等重大决策进行 研究,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具体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 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1 员任期届满,经连选后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委员资格自动失效,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章程》 及本议事规则予以补足。 第五条 有关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具体行政性工作由 ...
国联民生(601456) -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9:18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熟悉证券基金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具备 3 年以上相关的工作经历; (四)具有相适应的管理经历和经营管理能力; (五)曾担任证券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 2 年, 或者曾担任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 4 年,或者 具有相当职位管理工作经历; 1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上市地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 (一)《公司章程》 ...
国联民生(601456) -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12-30 19:16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 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 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 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 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制定《国 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 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成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及新"国九条"出台后首单落地的券 商市场化并购项目,实现业务地域版图扩张、客户与渠道资源共享、业务优势互 补,为打造一家业务特色鲜明、市场排名前列、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实力的证券公 司奠定坚实基础。 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民生 公告编号:2025-082 号 一、聚焦做强主业,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践行金融国企使命担当 ...
国联民生(601456) -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409%股权的公告

2025-12-30 19:16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409%股 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 的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基金")33.409%股权,首次挂牌价格 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中海基金股权。 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受让方尚未确定,无法确定是否构 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民生 公告编号:2025-084 号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中海基金为公司参股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其股权结构为:中海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信托")持股 41.591%,公司持股 33.409%,法国洛希 尔银行持股 25.000%。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拟与法国洛希尔银行采用公开挂牌、联合转让的 方式转让公司所持有的中海基金 33.409%股权(双方联合转让的股权比例合计 58.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