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60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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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成立新公司 含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证券时报网· 2024-12-11 11:25
公司成立 - 中外运物流(阿拉山口)有限公司近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陈欣,注册资本1000万元[1]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等[1] 股权结构 - 该公司由中国外运间接全资持股[2]
中国外运(601598)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2024年11月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2024-12-10 15:42
运价与业务影响 - 海运代理业务不提前锁定运价,运价波动对收入有同向影响,但对利润影响有限,主要取决于箱量和服务链条长度 [1] - 空运业务通过包机、包板、包舱提前锁定部分运力,运价波动对业务有一定弹性,具体取决于协议价格和市场运价 [1] - 上半年海运代理单箱分部利润约65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期71元略有下滑,主要受市场竞争加剧和客户成本压力影响 [1] - 四季度空运运价环比三季度上涨,受双十一、黑五、圣诞节等节日影响 [1] 业务方向与市场影响 - 海运业务出口方向主要是亚洲、欧洲、北美等地区,空运业务出口方向主要是欧洲、北美、中东等地区 [1] - 公司进出口业务与宏观贸易形势相关,将密切关注贸易关税变化和政策进展 [1] - 合同物流业务量同比增长6.4%,但受客户价格压力和仓储市场租金下滑影响,上半年分部利润同比下滑21.8%,预计价格压力将持续 [2] 补贴与派息政策 - 政府补贴主要与包机、国际班列等物流业务相关,补贴金额取决于政府政策和业务开展情况 [2] - 公司自2003年在香港上市以来保持稳定派息,近几年派息率均在30%以上,2023年上半年派息率提升至54% [2] 并购与海外布局 - 未来并购目标重点围绕东南亚、拉美等地区,关注对海外网络形成有效补充的标的 [2] - 公司自有海外网络覆盖43个国家和地区,拥有68个自营网点和约40万平米的自有仓库,未来将继续完善全球端到端物流服务 [2] 资本开支与未来展望 - 过去几年公司每年资本开支约20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采购,未来将继续关注核心资源获取 [2] - 中外运敦豪服务质量领先,但受中国进出口贸易和跨境电商增速放缓影响,未来可能不会保持高速增长 [2]
中国外运:H股公告-月报表
2024-12-05 18:19
FF301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 2024年11月30日 狀態: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 | 1.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H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 是 | | | --- | --- | --- | --- | --- | --- | --- | --- | | 證券代號 (如上市) | 00598 | 說明 | | | | | | | | |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 | | 庫存股份數目 | | 已發行股份總數 | | | 上月底結存 | | | 2,038,300,000 | | 0 | | 2,038,300,000 | | 增加 / 減少 (-) | | | 0 | | 0 | | | | 本月底結存 | | | 2,038,300,000 | | 0 | | 2,038,300,000 | 呈交日期: 2024年12月5日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 1.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H |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
中国外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2-03 17:37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10月17日[2] - 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 - 拟回购资金总额2.71 - 5.42亿元[2] - 回购价格不超过7.43元/股[3] 回购进展 - 2024年11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议案[3] - 2024年11月29日首次实施本轮A股回购[5] - 累计已回购股数6382622股,占比0.09%[2] - 累计已回购金额33566642元[2]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19 - 5.27元/股[2]
中国外运: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2024-11-29 18:35
股份数量 - 2024年10月31日,已发行H股2,038,300,000股,库存股0股[3] - 2024年10月31日,已发行A股5,255,916,875股,库存股0股[4] - 2024年11月29日结束时,已发行H股2,038,300,000股,库存股0股[3] - 2024年11月29日结束时,已发行A股5,255,916,875股,库存股0股[4] 股份回购 - 2024年11月29日,回购并拟注销A股6,382,622股,占比0.12%,每股5.259元[4] - 2024年11月29日,回购H股3,055,000股,最高3.34港币,最低3.25港币,总额9,993,380港币[12] - 截至2024年11月29日,根据H股购回授权购回3,055,000股,占比0.15%[12] - 2024年11月29日,购回股份6382622股,最高5.27元,最低5.19元,总额33566641.61元[13] 其他 - H股购回授权2024年6月7日通过,可购回203,830,000股[12] - H股股份购回后新股发行等暂停期至2024年12月29日[12] - 购回股份后30天内未经批准不得发行新股等[14] - 场内出售库存股份报告不适用于公司[15]
中国外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
2024-11-29 18:25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 年 月 17 日 | 10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自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 | | | |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 | 拟回购的资金总额 | 不低于人民币 27,1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4,20 | | | | 0 万元(含) |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6,382,622 股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9% |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33,566,642 元(不含交易费用) |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5.19 元/股—5.27 元/股 |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 2024-068 号 2024 年 ...
中国外运: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A股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2024-11-25 18:21
增持情况 - 2024年11月8 - 25日,外运长航增持公司A股27,440,531股,占总股本0.38%,金额144,940,448.40元[3][7] - 增持前直接持股2,472,216,200股,占33.89%;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58.48%[4] - 增持后直接持股2,499,656,731股,占34.27%;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58.85%[7] 增持计划 - 计划总金额2.5 - 5亿元,价格上限7.43元/股[5] - 累计增持超计划下限50%,计划未完毕将继续增持[3][7] 风险与披露 - 增持计划可能因市场变化无法达预期[3][8] - 增持合规,不影响上市地位,公司将持续关注并披露[9]
中国外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11-20 18:15
回购计划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71亿元,不超过5.42亿元[2] - 回购价格上限为7.43元/股[2] - 预计回购股份约3647.38万股至7294.75万股,占总股本0.50%至1.00%[8] -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 时间节点 - 2024年10月13日收到董事长回购提议[5] - 2024年10月1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议案[5] - 2024年11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议案[6]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814.53亿元,净资产385.00亿元,货币资金119.56亿元[12] -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占资产总额、净资产、货币资金比例为0.67%、1.41%、4.53%[12] 其他要点 - 回购股份资金为自有或自筹,实施无重大影响[13] -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14][15] - 回购可能有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股价超上限风险[17]
中国外运: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11-15 18:56
回购方案 - 2024年11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A股股份方案[2]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7100万元,不超过54200万元[2] - 回购价格上限为7.43元/股[2] 债权申报 - 债权人按通知情况在30天或45天内申报债权[3] - 申报可持文件到公司办理,法人和自然人文件有别[3][4] - 提供邮寄地址、收件人、邮编、传真和联系电话[4]
中国外运: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5 18:56
源 : in : 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 · 北京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的法律复见书 嘉源(2024)-04-839 受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