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衡设计(603017)
icon
搜索文档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18:02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通讯表决召开,3名监事出席[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2] - 审议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3] - 审议通过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议案[4][5]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10-29 18:02
业绩总结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6686.80万元(未经审计)[2] 利润分配 - 拟每10股派现1.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1] - 以272,405,778股为基数拟派现27,240,577.80元(含税)[2] - 利润分配预案待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4][5] - 若总股本变动,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总额[1][3]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关于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4-10-16 18:25
业绩情况 -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业绩下滑受宏观经济影响[5] 市场扩张 - 中标东南亚4国十余个设计咨询服务项目[6] - 新加坡子公司在沙特成立合资公司[6] 未来规划 - 完成未来3 - 5年数字化战略规划[3] - 拓展产业咨询服务等业务[7] - 强化产城融合新城等核心产品[8]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0-08 18:27
业绩说明会安排 - 2024年10月16日14:00 - 15:00举行半年度业绩说明会[3] - 以网络互动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4][5] - 董事长冯正功、总经理张谨等参加[6] 投资者参与 - 2024年10月9日至15日16:00可提问[3] - 2024年10月16日14:00 - 15:00可在线参与[7] - 说明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8] 其他信息 - 2024年8月27日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3] - 公告发布于2024年10月9日[10] - 联系人李宛亭,电话0512 - 62586618,邮箱security@artsgroup.cn[8]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9-13 18:2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9月13日14:00在苏州召开[2][3] - 董事会于8月27日发出会议通知[2]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时间为9月13日9:15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9月13日9:15 - 15:00[3] 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表共1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6,189,682股,占比49.3609%[4] 审议通过事项 -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7000万元担保额度[7]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7] - 制定《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7] - 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7]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3 18:25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123人[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6,189,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609%[4] 议案表决情况 -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7000万元担保额度议案,A股同意票数135,821,782,占比99.7298%[8]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A股同意票数135,908,282,占比99.7933%[9] -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A股同意票数135,918,482,占比99.8008%[11] - 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均获高比例同意[12][13][14][15][16]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9-05 19:11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87,540,926.20元,2024年7月31日为215,170,550.86元[17] - 2023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为139,175,921.13元,2024年7月31日为164,321,019.61元[17] - 2023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48,365,005.07元,2024年7月31日为50,849,531.25元[17] - 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8,924,041.42元,2024年1 - 7月为8,539,132.11元[17] - 2023年度净利润为 - 1,035,317.65元,2024年1 - 7月为2,470,436.38元[17] 担保事项 -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衡设计集团华中总部(湖北)有限公司提供最高7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七年,可循环使用[2][14] - 中衡设计集团华中总部(湖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成立于2020年08月21日[15]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0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无对外担保逾期[20] 制度修订 - 公司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全文于2024年8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8][41][44][47][50] 会议相关 - 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14:00召开,地点为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中衡设计大厦四楼中庭会议室,主持人是董事长冯正功先生[10]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交易系统)和9:15 - 15:00(互联网平台)[10] - 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2次,回答股东问题时间不宜超过10分钟[5] 其他规定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5%,或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75%[67][68]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70]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指定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71]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6 18:15
财报与制度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获审议通过[1] - 制定《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获审议通过[8] - 制定《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获审议通过[9] - 修订《公司章程》获审议通过[10] 担保与行权 -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7000万元担保额度获审议通过[3] - 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获审议通过[6] -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获审议通过[7] 其他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获审议通过[4] - 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9] - 多项决议需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
中衡设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6 18:1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2] 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批准;超3000万元且占比5%以上提交股东大会[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决策,占50%以上提交股东大会[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决策,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决策,占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1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决策,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决策,占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12] 特殊事项决策 - 财务资助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提交股东大会[11] - 单笔或一年内累计对外捐赠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经董事会审议执行,超5%提交股东大会[1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16]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董事会决议一般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须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21][22] - 董事回避表决时,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22] 其他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请暂缓表决[23]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议程、董事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结果等内容[25] -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25]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管期限不低于十年,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26]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30]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4-08-26 18:15
制度修订 - 2024年8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事项[2] - 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2] - 拟修订及制定的10项制度中,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股份相关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8] - 发起人等不同主体持有的公司股份有转让限制[8] - 董事等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股东要求执行期限为30日[9] 股东大会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10] - 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10] - 董事等离职后转让股份有比例限制[9]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提议后需按规定反馈和发通知[11][12]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有持股比例要求[11] - 股东大会投票时间和股权登记日有规定[12] - 部分事项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2]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表决权受限[13] - 特定股东可征集投票权[13]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有表决要求[14] - 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从决议通过之日起算[14] - 部分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有时间限制[14]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需单独计票披露[13] 董事会 - 行使召集股东大会等多项职权[15][16] - 决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及报酬奖惩[16] - 下设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16] - 确定公司对外投资等权限,重大投资需评审报股东大会批准[16] - 不同金额和比例的交易、投资等事项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16][17][18] - 审议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8][19] 监事会 - 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21] 财务报告与分红 - 按规定时间报送财务会计报告[22]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2]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有金额要求[22][23]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最低比例[23] - 股利和现金分红方案表决有要求[23][24]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可不实施分红[24] - 利润分配预案和调整政策议案表决有要求[24] - 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表决有要求[25]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26] - 公司合并等情况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26] - 清算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要求[27] - 公司章程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为准[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