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方材料(603110)
icon
搜索文档
东方材料: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减少88.48%
新浪财经· 2025-08-27 16:16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74亿元 同比减少5.06% [1] - 净利润65.44万元 同比大幅减少88.48% [1] - 基本每股收益0.00元 同比降幅达100.00% [1]
2025年中国环保胶黏剂行业发展政策、发展现状、企业布局及未来趋势研判:水性生物智能突破,环保胶黏剂行业迈向千亿规模[图]
产业信息网· 2025-08-23 09:59
环保胶黏剂行业概述 - 环保胶黏剂采用天然、可再生或低毒原料制成,具有低VOC、无甲醛、可生物降解等特性,涵盖天然胶黏剂(如淀粉胶、大豆胶)和合成环保胶黏剂(如水性胶、UV固化胶)等类型 [1][2] - 按应用分为包装、家具、电子等行业专用胶,按固化方式分为物理固化、化学固化和光固化等 [2] - 随着环保法规趋严和市场需求增长,环保胶黏剂正成为行业重要发展方向 [2] 政策背景 - 中国密集出台政策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到2025年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20% [5][7] - 配套出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专项规范,构建覆盖生产、应用、排放全流程的环保监管体系 [5][7] - 政策倒逼产业升级,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胶粘剂产品 [7] 产业链分析 - 产业链上游以有机硅、合成树脂、丙烯酸及丙烯酸酯等基础化工原料制造商为核心,生物基原料(如淀粉、大豆蛋白)崛起提供替代选择 [8] - 中游生产环节通过自动化升级(如机器人涂胶系统)和环保技术(如RTO焚烧炉)提升效率与合规性 [8] - 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建筑、包装、汽车、电子等行业需求占比超80%,新能源汽车、光伏等新兴产业对高性能环保胶黏剂需求爆发式增长 [8] 行业发展现状 - 胶黏剂作为关键基础材料,"十四五"期间保持产量年均4.2%、销售额年均4.3%的稳健增长,2024年产量约855万吨,消费量约756.2万吨 [10] - 进出口呈现"进口收缩、出口扩张"态势,2024年出口量117.01万吨(同比增长23.93%),2025年1-6月出口量63.78万吨(同比增长18.46%) [12] - 行业销售额承压下行,2023年销售额1140.9亿元(同比下降0.91%),2024年进一步下滑至1097亿元(同比下降3.85%) [14] 环保胶黏剂发展现状 - 行业沿高性能突破、低碳化转型与智能化升级路径加速迈进,技术创新聚焦生物基材料合成、水性化技术迭代及可降解体系构建 [16] - 水基型胶粘剂成为市场支柱,2023年市场规模480亿元,预计2025年攀升至650亿元,2023-2025年复合增长率达16.3% [16] - 热熔胶作为重要品类,2024年销售量突破180万吨达180.10万吨(同比增长11.45%),销售额319.81亿元(同比增长5.06%) [18] 竞争格局 - 国际化工巨头(如汉高、3M)凭借技术专利壁垒占据汽车、电子等高端市场,维持40%以上毛利率 [20] - 本土龙头企业(如回天新材、硅宝科技)在新能源、光伏等中端市场实现50%-60%国产化替代,加速布局生物基材料与智能化产线 [20] - 中小型企业深陷低端建筑、包装胶领域价格竞争,面临环保政策倒逼的产能出清压力 [20] 企业布局 - 回天新材重点发展新能源车用胶黏剂,计划2025年扩建5万吨产能 [22][23] - 硅宝科技光伏密封胶市占率超25%,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22][23] - 万华化学推进8万吨CO₂聚醚项目(2026年投产) [22][23] - 永冠新材投建30万吨可降解胶项目应对欧盟禁塑令 [22][23] - 汉高在华布局生物基结构胶生产(60%生物基),烟台"鲲鹏工厂"2025年投产 [22][23] 发展趋势 - 技术端聚焦水性化、生物基化与智能化突破,预计2030年水性胶市场份额突破50%,生物基聚氨酯固化时间缩短30%,成本降低15% [24] - 市场端向绿色化、高端化转型,新能源汽车领域结构胶单车用量从2020年2.5公斤增至2025年4.2公斤,2030年高性能水性热熔胶需求量预计达35万吨 [24][25] - 政策与资本双轮驱动行业集中度提升,预计2030年行业CR10超65%,海外产能占比达25%,形成"国内研发+海外生产"全球化布局 [26]
化学制品板块8月22日涨0.83%,雪峰科技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5.81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8-22 16:32
板块整体表现 - 化学制品板块当日上涨0.83% 领涨个股为雪峰科技(代码603227) [1] - 上证指数上涨1.45%至3825.76点 深证成指上涨2.07%至12166.06点 [1] 个股涨跌情况 - 雪峰科技涨停10% 收盘价9.79元 成交量107.06万手 成交额10.28亿元 [1] - *ST全泰上涨9.11%至5.15元 成交量50.17万手 成交额2.56亿元 [1] - 博苑股份上涨8.61%至48.70元 成交量12.66万手 成交额5.98亿元 [1] - 巨化股份上涨5.40%至33.00元 成交量63.41万手 成交额20.53亿元 [1] - 涨幅超过3%的个股包括赛特新材(4.72%) 凯立新材(4.09%) 东来技术(3.73%) 东方材料(3.66%) 华康股份(3.57%) 阿拉丁(3.32%) [1] 资金流向 - 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5.81亿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1.03亿元 [3] - 散户资金净流入6.84亿元 [3]
东方材料(603110)8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56.93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8-19 20:55
股价及交易表现 - 2025年8月19日收盘价16.06元 单日上涨0.31% [1] - 换手率3.58% 成交量7.19万手 成交金额1.15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1356.93万元 占成交额11.76% 其中超大单净流出259.58万元(占比2.25%) 大单净流出1097.35万元(占比9.51%) [1] - 中单资金净流出663.84万元(占比5.75%) 小单资金净流入2020.77万元(占比17.51%) [1]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一季报营业总收入8183.18万元 同比下降7.50% [1] - 归属净利润295.03万元 同比增长13.27% [1] - 扣非净利润192.49万元 同比下降21.89% [1] - 流动比率4.042 速动比率3.554 资产负债率15.97% [1] 公司基本情况 - 成立于1994年 位于合肥市 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 - 注册资本20122.6732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20122.6732万元人民币 [1] - 法定代表人许广彬 [1] - 对外投资8家企业 拥有商标信息1条 专利信息1条 行政许可5个 [2]
东方材料(603110)8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622.89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8-14 23:38
股价表现与交易数据 - 2025年8月14日收盘价15.46元 单日下跌3.01% [1] - 换手率4.86% 成交量9.79万手 成交金额1.54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4622.89万元 占成交额30.1% 其中超大单净流出3120.42万元(20.32%) 大单净流出1502.48万元(9.78%) [1] 资金流向结构 - 中单资金净流出2138.08万元 占成交额13.92% [1] - 小单资金净流入2484.81万元 占成交额16.18% [1]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一季报营业总收入8183.18万元 同比减少7.50% [1] - 归属净利润295.03万元 同比增长13.27% [1] - 扣非净利润192.49万元 同比减少21.89% [1] 财务健康状况 - 流动比率4.042 速动比率3.554 [1] - 资产负债率15.97% [1] 公司基本信息 - 成立于1994年 位于合肥市 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 - 注册资本20122.6732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20122.6732万人民币 [1] - 法定代表人许广彬 [1] 投资与知识产权 - 对外投资8家企业 [2] - 拥有商标信息1条 专利信息1条 [2] - 行政许可5个 [2]
增持行动与披露不一致,东方材料第一大股东遭责令改正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4 10:35
监管处罚 - 东方材料两名股东特丽亮及鸿晟鼎融因信息披露内容不符被安徽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及监管谈话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 安徽证监局要求两家公司暂停收购活动 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 改正前对持有或实际支配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5] 股权变动细节 - 特丽亮于5月通过拍卖获得东方材料5.96%股权 并在5月30日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中声明未来12个月内无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 [2] - 鸿晟鼎融于6月初通过司法拍卖竞得东方材料3.49%股份(702.41万股) 并于6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 持股比例从零增至3.49% [3] - 鸿晟鼎融执行事务合伙人储红燕为特丽亮董事 且系特丽亮董事长徐正良配偶 依据规定两家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3] 信息披露问题 - 特丽亮在5月30日权益变动报告中未披露鸿晟鼎融为一致行动人 但鸿晟鼎融于5月29日成立 次日即做出参与司法拍卖决议 [2][3] - 监管机构认定该行为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强调一致行动关系认定倾向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5][7][8] 公司回应及后续处理 - 东方材料证券部表示股东将向监管提交整改报告 后续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披露 [8] - 法律意见指出司法拍卖取得的股份民事上有效 监管通常不直接认定买卖无效或强制回售 [8]
股市必读:东方材料无锡鸿晟鼎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证监会处罚
搜狐财经· 2025-08-14 03:21
股价及交易数据 - 截至2025年8月13日收盘,东方材料股价报收于15.94元,下跌0.87% [1] - 当日换手率为4.07%,成交量8.19万手,成交额1.31亿元 [1] 资金流向 - 主力资金净流出897.89万元,占总成交额6.85% [1][3] - 游资资金净流出170.05万元,占总成交额1.3% [1][3] - 散户资金净流入1067.94万元,占总成交额8.14% [1][3] 公司监管事项 - 第一大股东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信息披露不一致被安徽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1][2][3] - 具体违规行为:5月30日披露无增持减持计划,但7月1日披露文件显示5月30日已做出参与网络司法拍卖决议 [1] - 监管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监管谈话、记入诚信档案,要求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1] - 整改期间不得行使股份表决权,相关责任人需于8月20日接受监管谈话 [1]
增持行动与披露不一致 东方材料第一大股东遭责令改正 改正前所持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3 21:33
监管处罚 - 东方材料股东特丽亮及鸿晟鼎融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安徽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及监管谈话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 违规行为涉及未及时披露一致行动关系 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 [3] - 两家公司需在30日内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前所持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4] 股权变动细节 - 特丽亮于5月通过司法拍卖获得东方材料5.96%股权 [3] - 鸿晟鼎融于6月通过司法拍卖获得东方材料3.49%股权(702.41万股) [3] - 两家公司因执行事务合伙人储红燕(特丽亮董事及董事长配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 信息披露争议 - 特丽亮在5月30日权益变动报告中未披露鸿晟鼎融为一致行动人 称"未来12个月内无其他增持计划" [3][5] - 监管倾向于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一致行动关系 即从协同行为实际发生日(5月30日)起算而非公告日 [8] - 公司证券部解释未披露原因为"鸿晟鼎融当时非股东且关联公司众多" [8] 后续处理 - 通过司法拍卖取得的股份民事效力不受影响 监管通常不强制要求回售 [9] - 股东将向监管提交整改报告 后续按法律法规披露进展 [10]
增持行动与披露不一致,东方材料第一大股东遭责令改正 改正前所持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3 21:12
监管处罚与整改要求 - 东方材料股东特丽亮及鸿晟鼎融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安徽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 两家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前所持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3] - 违规行为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涉及未及时披露一致行动关系 [2] 股权变动与一致行动关系 - 特丽亮于5月通过拍卖获得东方材料5.96%股权 并在权益变动报告中声称未来12个月内无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 [2] - 鸿晟鼎融于5月29日成立 6月初通过司法拍卖竞得东方材料3.49%股份(702.41万股) 并于6月30日完成过户 [2] - 两家公司因存在关联关系(鸿晟鼎融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特丽亮董事兼董事长配偶)构成一致行动人 但未在5月30日报告中披露 [2] 一致行动人认定争议 - 监管机构倾向于以实质重于形式标准认定一致行动关系起始时间 即从协同行为实际发生日(如5月30日决策实施)起算 而非公告日 [6][7] - 东方材料证券部解释称 5月30日未披露是因鸿晟鼎融当时非公司股东 且"关联公司众多"无需全部列示 [6] 后续处理与影响 - 鸿晟鼎融通过司法拍卖取得的股份在民事上有效 监管通常不要求强制回售或认定买卖无效 [7] - 东方材料表示股东将向监管提交整改报告 后续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披露进展 [8]
东方材料(603110) - 东方材料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5-08-12 18:30
监管相关 -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 - 监管局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并记入诚信档案[2] - 应暂停收购,30 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报告[2] - 改正前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2] - 相关人员 8 月 20 日接受监管谈话[3] 股东计划 - 2025 年 5 月 30 日特丽亮披露未来 12 个月无增减持计划[1] - 7 月 1 日鸿晟鼎融披露决议与此前持股计划不一致[1] 救济途径 - 不服监管措施可 60 日内向证监会申请复议[3] - 不服监管措施可 6 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3]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