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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蜻蜓(60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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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蜻蜓: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5 18:44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聘任的 ...
红蜻蜓: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4-15 18:44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浙江红蜻蜓鞋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 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三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 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 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其 ...
红蜻蜓: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5 18:44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全部委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 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且该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由 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上述第三至第 五条规定尽快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独立董事所占董事会或者 专门委员会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 专业人士的,公司应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独立董事辞职将 导致董事会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 ...
红蜻蜓: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4-04-15 18:44
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 | | | | | | 202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往来方与上 | 上市公 | 2023 年 | 2023 年 度往来累 | 年度往 | 2023 年 | 2023 年期 | | | | 其他关联 | 资金往来方名 | | 司核算 | | | 来资金 | 度偿还累 | | 往来形 | 往来 | | 资金往来 | 称 | 市公司的关 | 的会计 | 期初往来 | 计发生金 | 的利息 | 计发生金 | 末往来资 | 成原因 | 性质 | | | | 系 | 科目 | 资金余额 | 额(不含 | (如 | 额 | 金余额 | | | | | | | | | 利息) | | | | | | | | | | | | | 有) | | | | | | 控股股 | 浙江慧中教育 | 控股股东、 | 应收账 | | | | | | 销售 | 经 营 | | | 科技集团有限 | 实际控 ...
红蜻蜓: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5 18:44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现场会 议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公司监事 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金波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度 独立 ...
红蜻蜓: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英明)
2024-04-15 18:44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本人作为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积极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独立、勤勉、负责地行使职权,按时参加公司 2023 年董事会及相 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 独立董 | 本年应参加 | 亲自出 | 以通讯方式 | 委托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 议案审议情 | | --- | --- | --- | --- | --- | --- | --- | | 事姓名 | 董事会次数 | 席次数 | 参加次数 | | 亲自参加会议 | 况 | | 赵英明 | 4 | 4 | 3 | 0 | 0 | 经参会董事 | | 全票通过 | | --- | (二)2023 年出席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 ...
红蜻蜓: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04-15 18:44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和《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 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本着规范、透明、注重效益的原则,处理好投资 金额、投入产出、投资效益之间的关系,控制投资风险。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
红蜻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5 18:44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五 ...
红蜻蜓: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16: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至 10,000 万元 (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 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关于本 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4 日及 2024 年 3 月 1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7)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
红蜻蜓: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3-06 16: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至 10,000 万元 (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5 年 2 月 22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及 3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7)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008)。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红蜻蜓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