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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伍技术(60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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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伍技术(603212)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8 00:00
财务表现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11.95亿元,同比增长16.3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9.60万元,同比下降34.72%[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同比下降38.46%[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6%,较去年同期下降1.67个百分点[5]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固定资产报废损益为-71.46万元,债务重组损益为-122.27万元[6]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04.44万元,减值准备转回为8.10万元[7] 利润下滑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滑主要是因为研发费用投入增加和原材料价格波动[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主要是因为研发费用投入增加[7] - 前三季度研发费用投入较去年同期增加较多,导致净利润下降[8] 股东情况 - 前十名股东中,持股比例最高的为苏州高新区泛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115,968,024股[8]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3,774,306,683.15元,较上一年同期略有增长[10]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299,559,711.70元,较上一年同期略有增长[10] - 公司资产总计为5,073,866,394.85元,较上一年同期略有增长[11]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1,721,242,321.85元,较上一年同期略有增长[11] - 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为344,162,414.33元,较上一年同期略有减少[11]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008,461,658.67元,较上一年同期略有增长[12] 现金流情况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利润为86,759,366.74元,较上一季度大幅下降至264,785,773.24元[13] - 净利润为84,919,690.02元,较上一季度228,261,975.43元[1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794,214,092.25元,现金流量净额为-244,543,115.49元[1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73,645,992.09元,现金流量净额为-75,905,311.82元[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522,442,410.84元,现金流量净额为-44,475,258.33元[16]
赛伍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8:58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0 (一)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已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楼 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五)本次会议由吴小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0%; 0 名反对,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
赛伍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7 18:56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德瑞: 作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 核查,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 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据充分合理,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 产减值准备。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德瑞、梁振东、武亚军 2023 年 10 月 27 日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梁振东: 武亚军: ...
赛伍技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6
问责制度设立 - 公司设立问责小组,董事长任主任委员,监事会主席任副主任委员[4] 问责范围与形式 - 问责范围含不能履职等11种情形[8] - 问责形式有责令改正等[10][13] 经济赔偿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等问责需赔偿,金额由董事会等确定[10] - 故意全赔,过失按比例承担[12][13] 问责处理情形 - 5种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14] - 4种情形应从严或加重处罚[15] 制度执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6]
赛伍技术:内幕信息报告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经理变动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是保密负责人,董秘组织实施[2] - 董秘办是信息披露等工作日常办事机构[3] - 知情人5个交易日内交董秘办备案,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10] - 重大事项制作备忘录并报送交易所[13] 信息流转与披露 - 内幕信息部门内流转需部门负责人同意,部门间需分管负责人批准[15]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需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董秘审核批准[15] 保密责任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保密,不得交易谋利[17] - 各部门或分管领导对员工违规保密行为担责[17]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确认签署保密协议[21] - 公告前财务、统计人员不得泄露报表数据[18]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造成影响或损失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24] - 证券服务机构擅自披露信息依法追究责任[19]
赛伍技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4] 管理职责与人员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秘办负责日常事务[5]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5][6]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1]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信息等[8] 沟通机制与说明会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和形式建立与投资者的沟通机制[9] - 公司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公司需在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1] 调研与接待 - 公司接待调研应妥善开展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12] - 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的承诺书应包含不打探未公开信息等内容[13] - 实地拜访投资者接待程序包括来访信息确认等环节,重要接待需记录[14] 信息处理与限制 - 接待投资者时涉及未发布股价敏感资料应拒绝回答,出现错误应要求更正[14] - 公司不应评论证券分析师报告,对错误资料按情况处理[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泄露重大信息应公告[15] 档案与记录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为3年[17] - 董秘办应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17]
赛伍技术: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3-10-27 18:56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4 一、2023 年第三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主要产品名称 产量(万平米) 销量(万平米) 营业收入(万元) 太阳能封装胶膜 6,392.52 7,390.26 66,803.20 太阳能背板 3,011.74 2,831.47 26,806.75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 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 将 2023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赛伍技术: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商密可暂缓或豁免[4] - 办理需满足未泄密等条件[5] 审批与咨询 - 申请需经多环节内部审批[6][7] - 向交易所咨询在非交易时段[7] 责任与处理 - 董秘登记事项,董事长签字归档[7] - 董事长是制度直接责任人,违规处罚[11]
赛伍技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6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资格 (三)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上通报批评; 1 并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
赛伍技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5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6]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6] - 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6] 临时报告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超该资产30%需披露[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2] -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总经理变动需披露[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15][1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披露[14]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披露[14][15] -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等变动需披露[15] 重大事件披露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有影响应配合披露[14] - 董事会等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应及时披露[14]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应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14]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14] - 公司出现重大风险情形应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15] - 因前期财报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应及时披露[16] 信息披露管理 - 重大事项审批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18]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事会秘书[18] - 公司拟披露商业秘密等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22] - 办理暂缓、豁免披露需满足特定条件[22]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5] - 董秘办是信息披露事务日常工作部门[25]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27]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27] -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28]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应提供信息并协助披露[28] - 控股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履行义务并指定联络人[30] 其他事项 - 董秘办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不少于10年[33] - 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35]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37]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38]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等信息[39]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40]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报告董事长并通报相关人员[41][42] - 董事会秘书按程序回复监管部门函件[42] - 董监高对信息披露负责[44] - 有关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44]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规定处罚[4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本制度[46]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等执行[46] - 本制度与后续法规冲突按国家规定执行[4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