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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伍技术: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5
财务责任 - 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对财报合法性等负责[4] 财务工作安排 - 财务部每年11 - 12月组织子公司资产清查等工作[7]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14]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在每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4] 会计政策 - 财务部拟订统一会计政策及估计,报董事会批准施行[7] 审计相关 -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后对外提供[13] -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经股东大会审批[13]
赛伍技术: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5
聘任与解聘 - 公司应在股票上市或原任董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秘[4] - 报送材料5个交易日后上交所无异议可按程序聘任[6] - 董秘有规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7] - 董秘空缺超三个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8] 备案与公告 - 聘任董秘董事会会议召开5个交易日前报送候选人材料备案[5] - 聘任董秘和证代后应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6] 职责范围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组织制定制度[10] - 董秘负责筹备组织会议并记录签字[10] - 董秘负责股权管理、披露持股变动[11] - 董秘协助制定战略、筹划实施再融资或并购重组[11] - 董秘负责投资者关系等多项事务[13] - 董秘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14] 人员协助 - 公司应聘请证代协助董秘履职[15] 培训要求 - 董秘或证代候选人培训不少于36个课时[17] - 董秘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7] 违规惩戒 - 董秘违规严重会被上交所通报批评等惩戒[19] - 被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者资格证书注销且不能参加培训[19] - 因特定事项被解聘资格证书注销且3年内不能参加培训[19] 细则规定 - 细则与法律冲突以相关规定为准[22]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2]
赛伍技术: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5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 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 工作内容及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 ...
赛伍技术: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5
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6]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6]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8] - 日常交易合同购买原材料等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9] - 日常交易合同出售产品等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信息报告制度 - 保密信息呈报前知悉人员原则上不超三人[14] - 报告义务人必要时两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文件[16]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重大事项经批准后报董秘办汇总再报董事会秘书[16]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及时报送年度、中期、季度报告资料[18] - 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联络人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19]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9]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和联络人承担连带责任[19]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沟通和培训[20] - 未及时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5]
赛伍技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5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人 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 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
赛伍技术:突发事件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5
突发事件处理组织 - 成立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6] 处理原则与责任人 - 遵循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原则[4]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预警第一责任人[8] 处理流程 - 预警信息汇报,必要时启动预案[8] - 快速启动机制,成立小组并汇报[10] 保障工作 - 做好通信、队伍等保障工作[11] 后续工作 - 处理后全面评估,完善制度流程[13] - 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15]
赛伍技术: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5
外派人员任职要求 - 需具备经济管理等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在公司中层以上管理岗位任职满三年,经特许可放宽[4] - 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人员不得担任[5] 外派人员委派规定 - 出资超1000万元(含)参股企业,董事会征询监事会意见后批准委派[7] - 出资低于1000万元参股企业,董事长批准委派[7] 外派人员管理 - 任期未满,派驻单位股东会不得无故罢免[8] - 本人辞呈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准许[8] - 考核不胜任由董事会撤销委派或劝其辞职[8] 外派人员职责 - 年底提交书面述职报告[10] - 获取派驻单位经营分析报告等资料[11] - 督促派驻公司提供财务月报和年报[15] - 协助制订年度经营考核目标[16] - 协助进行内部审计[17] 重大事项报告 - 重大事项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董事会、监事会[18] - 超派驻单位最近一期财报净资产10%以上(含)交易属重大事项[18] 其他汇报要求 - 非重大事项表决后5个工作日向董秘办汇报[20] - 会计年度结束后30天提交履职情况报告[21] - 参会后5个工作日将会议议案及决议交董秘办备案[22] 考核评价与适用范围 - 考核评价分优良、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25] - 适用于控股(参股)子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1]
赛伍技术: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3-10-27 18:55
业绩总结 - 2023年前三季度拟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3623.84万元[1] - 应收票据、账款等坏账损失及存货跌价损失构成减值[2] - 计提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623.84万元[6] 决策情况 - 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8][10]
赛伍技术: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3-10-27 18:55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司监事会对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涉及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各项规定。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 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未发现参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 减值准备,依据充分、 ...
赛伍技术: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5
子公司管理 - 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等渠道管理控股子公司[2] - 公司可委派全资子公司执行董事,其对公司董事会负责[18] - 公司委派的董事须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多数,董事长由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18] 投资与审批 - 财务部门牵头组织控股子公司设立可行性研究[2] - 设立控股子公司投资方案报董事长签字后实施,重大事项报董事会、股东大会[6] 高管任免 - 公司总经理提请董事会审批控股子公司高管任免[8] 关联交易与支出 - 超出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净资产10%以上(含10%)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决定[10] - 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购置或成本费用支出单项不超10万元且一年累计不超30万元由总经理决定[12] - 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购置或成本费用单项不超30万元,一年内累计不超100万元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决定[12] - 单项超30万元或一年内累计超100万元的计划外支出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13] 财务报表 - 子公司应每月向母公司递交月度财务报表,每季度递交季度财务报表[14] 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事项应及时向公司披露并提供相关资料[16] 经营目标 - 控股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与子公司经理层协商确定[19] 制度执行 - 控股子公司须执行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21] - 子公司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信息提供需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5] 组织建设 -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党、工、团组织并纳入公司活动体系[23] 会议安排 - 控股子公司股东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董事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24] 办法适用 - 办法适用于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21] 办法生效与修改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由董事会审议[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