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60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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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兴新材(6032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9:0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随时召开[1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表决,最多接受一名委托[13]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6] 表决与决议 - 每名委员一票表决权[1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决议签字生效,不得随意修改[25] 后续流程 - 委员或秘书2日内通报董事会[19] - 决议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9][20] 工作细则 - 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22] - 未尽事宜按法律执行,抵触时修订[22] - 自董事会批准生效,修订亦同[23]
恒兴新材(60327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9: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任期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随时召开[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决议与记录 - 决议2日内通报董事会[20]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10年[20]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2] 工作细则 - 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24]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5]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 - 时间为2025年10月[26]
恒兴新材(60327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9:0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日通知,经同意可随时召开[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3] 决议相关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2日内通报董事会[17] - 书面文件和记录保存十年[18][25] 细则规定 - 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20] - 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21]
恒兴新材(603276)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0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764.9497万元[10]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2,000.0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0,764.9497万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东与股权 - 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500.0000万股,出资比例62.50%[22] - 宜兴港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0.0000万股,出资比例8.33%[22] - 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23.0768万股,出资比例7.69%[22] - 张千持股510.0000万股,出资比例4.25%[22] - 宜兴市千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00.0000万股,出资比例4.17%[22]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0]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10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17]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低于50%的由董事会审议,超50%的由股东会审议[113]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0]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76][177]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86][187][188]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197]
恒兴新材(60327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9:02
内部审计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持股50%以上子公司等[3] - 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8] - 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检查并提交报告[9] - 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十年[11] 内控评价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 负责内控评价组织实施工作[24] - 董事会根据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24] - 审议年报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5] - 披露年报时同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25] 考核与奖惩 - 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20] - 对成绩显著者可建议表扬或奖励[27] - 对违规部门或个人给予处分或处罚[28] 责任承担 - 内审人员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担责[22]
恒兴新材(6032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9:02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董事长召集[4]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7]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8] 会议变更规则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2日书面通知,不足2日处理方式[10]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董事认可并记录[10] 会议出席规则 - 过半数董事或其委托董事出席会议方可举行[12] - 董事多次未出席需说明并披露,严重时建议撤换[16][18] 会议表决规则 - 保障董事意见前提下可用书面或通讯表决[18] - 未通知提案一般不表决,受委托董事同理[20] - 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22] - 普通提案超半数董事赞成通过[22] - 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及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23]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需2/3以上董事出席会议决议[23] - 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4]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含会议召开等多方面内容[25] - 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5] 决议公告 - 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办理,重大事项分别披露[29] - 公告含会议通知等多方面内容[30] 规则生效与修订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生效,修订亦同[36]
恒兴新材(603276) - 经理(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9:02
人员设置与聘任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 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单次非担保关联交易低于30万或12个月累计低于30万,由总经理或办公会决策[7] - 与关联法人单次非担保关联交易低于300万等情况,由总经理或办公会决策[8] 会议与报告 - 总经理办公会召开需提前两天通知参会人员[16]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做定期和临时业务报告,遇重大诉讼等需做临时报告[20][21][22] 细则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自批准之日起生效[26][27]
恒兴新材(6032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9: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9]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时,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10]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3] - 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0]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2] 其他要点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3]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34] - 董事长等不能履职时,由相关人员推举主持[2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作报告[25] - 董事等应就股东质询和建议作解释说明,特定情形可拒绝[25][26] - 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22] - 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提名董事候选人[37] - 特定情形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8] - 当选董事须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股份数同意票[4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47]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5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50]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53] - 规则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55] - 公司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56]
恒兴新材(60327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9:02
董事会秘书任职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 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资格证书[6] - 特定情形不能担任或应解聘[7][11]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14] - 协助董事会加强治理机制建设[16] - 负责股权管理和规范运作培训事务[17] 其他规定 - 公司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25]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批准生效[23][24]
恒兴新材(60327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9:0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会要求 - 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并形成书面意见[4] - 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7]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会议决策规则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 - 特定事项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8] 会议通知与委托 - 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7] - 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他人[8] 会议记录与报告 - 通过的议案及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8]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9] 制度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