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泰瑞机器(603289)
icon
搜索文档
泰瑞机器(60328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 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 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并向 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 第四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证 ...
泰瑞机器(60328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2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将上述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 方式公平地向股东、社会公众进行公布并按规定报送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 ...
泰瑞机器(60328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2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范围[5] 管理规定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办事机构[3] 档案与备忘录 - 内幕信息知情人5个交易日内交档案至董秘办备案[9] - 档案及备忘录保存十年以上[9] - 重大事项需填档案并制作备忘录[12] 保密与责任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利用交易[14] - 董事等应控制知情范围,部门领导对违规担责[14] - 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董事会给予处罚[15]
泰瑞机器(603289) - 泰瑞机器—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2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发 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882984970。 第三条 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781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5100万股于2017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TEDERIC MACHINER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钱塘区白杨街道银海街417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 ...
泰瑞机器(603289)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2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泰 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总经理与《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称总经理相 对应。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指挥,为公司日常经 营管理工作负责人。 第三条 本制度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 准则。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 总监。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董事会 ...
泰瑞机器(60328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2
董事补选与法定代表人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董事长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8] 忠实义务与追责复核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或任期结束后忠实义务5年内有效[7]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1] 职务终止与履职规定 - 董事任期届满除非连任职务自然终止[4] - 董事辞任特定情形下改选出董事就任前仍需履职[4] 解任与辞职程序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可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9]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5] 赔偿责任 - 任职未结束擅自离职致公司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1]
泰瑞机器(6032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 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的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海 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 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并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 秘书分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 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七条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
泰瑞机器(60328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2
第一条 为维护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体股东 及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 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控股股东指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 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本制度所称的实际控制人是指:虽 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影响公司 行为的人,或者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规定确定。 ...
泰瑞机器(60328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2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泰瑞机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 ...
泰瑞机器(60328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2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 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选聘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选 聘(含新聘、 续聘、改聘,下同),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