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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瑞机器(603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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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瑞机器(603289)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8:05
会议信息 - 泰瑞机器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8月19日发通知,8月29日下午2点现场召开[3]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3]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4][5]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8] -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6]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9][10]
泰瑞机器(603289)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8:04
会议召开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7名董事全部出席[3]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5][16] 议案审议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议通过[4][6]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10][9]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14][13]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通过[17][18]
泰瑞机器: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7.09%
新浪财经· 2025-08-29 18:03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84亿元 同比增长1.16% [1] - 净利润5639.73万元 同比增长27.09% [1] - 基本每股收益0.19元/股 同比增长26.67% [1] 盈利能力 - 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营收增速 显示盈利能力提升 [1] - 每股收益增长与净利润增长基本同步 [1]
泰瑞机器(60328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2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泰 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会议并执行本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 ...
泰瑞机器(60328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2
提名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1] 成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产生与职责 - 提名委员会由特定人员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拟定标准等并提建议[4][6]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开会,特定情况可开临时会,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0] 细则执行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解释及修订权归董事会[13][14]
泰瑞机器(603289)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2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8月修订,规范公司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1] 适用范围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设部门、子公司等相关主体[2] 保密要求 -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泄露公司内幕等未公开信息[2] - 董事等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4] - 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4] 管理措施 - 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4] - 各部门等对外报送信息前应履行内部审核程序[5] - 对外报送信息时应提供《保密提示函》[5] 责任追究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公司未公开信息,否则公司将报告并追究责任[9] 制度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与法规不一致时以法规为准[12]
泰瑞机器(60328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2
担保适用范围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为自身债务担保不适用[2] 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其他规定 - 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7日内报送公司财务部门登记备案[10] - 被担保债务展期或主债务合同变更需重新履行审核批准程序[11] - 公司发生对外担保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责任追究 - 公司将对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的违规当事人给予处罚[14] - 公司会追究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当事人的责任[14] - 对担保事项评估失误致决策失误的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14] - 公司将视情况对怠于行使职责致担保损失的责任人处罚[14] - 触犯刑法的责任人将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报股东会审批[1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16]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16] -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后执行[16]
泰瑞机器(603289) -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2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1] 工作规范 - 工作对象包括持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7] - 特定时段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7] - 咨询电话专人在工作时间接听并记录[9] - 与特定对象沟通要求其提供证明并签承诺书[8][9]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有问题采取措施[9] - 再融资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9] 资料管理 - 接待特定对象资料由董秘办存档不少于3年[12] 人员职责 - 董事长为接待和推广第一负责人,董秘全面负责[6] 制度权责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批准和解释[14] 调研要求 - 调研前与董秘或证券代表联系[20] - 调研中不询问未公开重大信息[20] - 含盈利和股价预测文件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20] - 调研后签字确认,公司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20] - 提示仅限于本次调研/采访活动[20]
泰瑞机器(6032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修订时间为2025年8月[1]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五条[2]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四条[3] 工作对象与方式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四类[5] - 应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工作[6] 信息披露与说明会 - 依法应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在上交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6] - 存在六种情形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6] 档案与负责人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8]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10] 沟通渠道建设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保证工作时间畅通[12] - 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运维,在官网开设专栏[13] 活动信息管理 - 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为交流内容[20] - 发布应披露重大信息需及时报告并次日开盘前正式披露[14]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等[14] 制度制定与执行 - 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16]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6]
泰瑞机器(60328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2
股份锁定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已满一年,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75%自动锁定[4]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上年末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离任后六个月内所持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6]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情况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4] 减持规定 - 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8]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8] 交易限制 - 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等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 - 买入或卖出后6个月内禁止反向交易[9]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上年末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9] 变动公告 - 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后次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1] - 公告内容含变动前后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等[11][12]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1] - 违规买卖给公司造成损失受监管处罚和公司处分[15] -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5] 其他规定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3] - 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13]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17]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