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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603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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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8 18:17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7 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0,295,561 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932,436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 11.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6,899,907.6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844,301.96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2,055,605.68 元。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验字(2021)第 07410 号)。公司已 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1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 ...
恒为科技: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18 18:17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计算,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 系,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 次,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 生,有利于公司提升规模效应和盈利能力。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价格按 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 ...
恒为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8 18:17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琦先生主持,董事会秘 书列席会议。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 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
恒为科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众会字(2024)第00902号)
2024-04-18 18:17
业绩审计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恒为科技2023年度财报,2024年4月17日出具《审计报告》[2] - 公司编制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2] - 事务所复核汇总表与已审报表等资料,未发现重大不一致[3]
恒为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8 18:17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定[3]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5] 分值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相关情况[9]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动大或成交价大幅变动需关注[1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20] 资料保存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0]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2]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变更事务所情形[19] - 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项目被立案调查需关注[1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办理[22] -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其规定为准[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恒为科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8 18:17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内容[8]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等无重大影响[3] - 监事会认为变更合理并同意[18]
恒为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18 18:17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合并归母净利润7878.35万元,母公司净利润4779.63万元[3] - 2023年营业收入7714.16万元,同比增0.12%;归母净利润同比增3.36%[8] 利润分配 - 2023年每10股派现0.55元,拟派现1761.15万元,分红比例22.35%[2][4] - 2024年中期分红不超半年度归母净利润10%且不超1000万元[14] 研发投入 - 2023年研发投入14059.67万元,占当年销售收入18.23%[6] - 2021 - 2023年研发投入42095.72万元,占累计销售收入18.96%[6]
恒为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2024-04-18 18:17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9] - 募投项目超过原定完成期限拟延期,公司需披露相关情况并履行决策程序[18]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0]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超12个月[10]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2] 超募资金使用限制 - 超募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金额不得超总额30%[12]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13]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应投资主营业务,比照变更募集资金规定执行[14]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6]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日起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资金使用审议与公告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等发表同意意见并公告[10]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5] -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等审议同意[19]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在披露年报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2]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22]
恒为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4-18 18:17
公司治理 - 2024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1]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成员不在公司任高管[2] 利润分配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按条件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 - 现金分红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7]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规定比例可不按规定现金分红[7]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占比有不同规定[8][9][10]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上限[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广泛征求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且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11] - 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相关事项[11]
恒为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茵
2024-04-18 18:17
公司治理 - 2023年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名[2] - 报告期内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分别开会3、2、1次[7] - 报告期内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8] 业务合规 - 2023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原则,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11] - 2023年度按时披露报告,财务数据准确详实[12] 人事安排 -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审计机构[15] - 2023年度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和程序合规[16]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按法规履职,加强沟通关注信披[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