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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辰药业(603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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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辰药业: 康辰药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34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且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现金管理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发布的公告(编号:临2024-065) [1] 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 公司已赎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型产品,本金及收益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1] - 赎回产品为"银河金鼎"收益凭证4809期-保守看涨(银河商品动量指数),受托方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注:原文中表格数据未完整披露具体认购金额、起始日、期限及收益金额等细节,故未提取数值信息 [1]
康辰药业(603590) - 康辰药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
2025-06-30 18:30
资金管理 -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同意用不超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1] 产品投资 - 公司认购“银河金鼎”收益凭证4809期-保守看涨产品2000万元[2] - 产品起始日2024年11月1日,期限238天[2] - 产品赎回本金2000万元,收益30.04万元[2]
康辰药业: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4 01:18
康辰药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公告核心内容 解除限售概况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总数986,000股,涉及29名激励对象,包括首次授予部分796,000股(18人)和预留授予部分190,000股(11人)[1][7][8]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达成,限售期分别于2025年9月20日和2025年9月3日届满[4] 激励计划实施进展 - 首次授予于2023年9月21日完成登记,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249万股限制性股票[2] - 预留授予于2024年9月4日完成登记,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53万股限制性股票[3] - 期间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154,900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12月31日完成)[3] 业绩考核达标情况 - 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达37%(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及商誉减值影响),超过30%的考核目标[5] - 首次授予部分18名在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全部合格,解除限售比例100%[5] - 预留授予部分11名在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全部合格,解除限售比例100%[6] 董事会及监管机构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均确认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且程序合规[9] - 监事会核查确认激励对象无违规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0][11] - 法律意见书认定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11]
康辰药业: 康辰药业关于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4 01:09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和10月28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议案 [1] - 2020年12月公司完成1,994,900股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占当时总股本1.08% [2] - 原定存续期为48个月(含36个月锁定期),到期日为2024年12月28日 [2] 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条款修订 - 2024年12月公司通过议案将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12月27日 [3] - 修订条款增加"非交易过户"作为权益处置方式 [3] - 截至2024年12月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仍持有1,725,200股公司股份 [2] 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程序 - 2025年6月16日召开持有人会议,6月2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议案 [4] - 终止原因为持股计划资产全部转为货币资金,符合提前终止条件 [3][4] - 公司完成全部股票处置后正式公告计划终止 [4]
康辰药业(603590)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6-23 18:31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3年9月21日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24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7.03元/股[6] - 2024年9月4日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5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6.73元/股[7] 激励计划注销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注销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54,900股限制性股票[8] 限售期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2025年9月20日届满[10]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2025年9月3日届满[10] 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部分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分别为30%、40%、30%[12] - 预留授予部分两个解除限售期比例均为50%[12] 业绩考核情况 - 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37%,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15] - 2024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均不低于30%[15] 个人考核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18名激励对象满足个人绩效考核,解除限售比例100%[15] 离职处理情况 - 3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剩余70%份额已回购注销,另2名待办理[15] 本次解除限售情况 - 29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986,000股,占股本0.62%[3] - 首次授予18人可解除796,000股,占股本0.50%[18] - 预留授予11人可解除190,000股,占股本0.12%[19]
康辰药业(603590) - 康辰药业关于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2025-06-23 18:30
员工持股计划 - 2020年12月23日1994900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2] - 截至2024年6月28日,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股1725200股,占总股本1.08%[2] - 2024年12月同意将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12月27日[3] - 2025年6月11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全部处置完毕[3] - 2025年6月通过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4]
康辰药业(603590) - 康辰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3 18: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6月17日通知,6月23日形成决议[2] - 会议召集人为监事会主席邸云,3名监事均参加表决[2] 审议议案 - 审议通过激励计划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3] - 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议案[4] - 回购注销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间另行通知[4]
康辰药业(603590) - 康辰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3 18: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通知董事,6月23日形成有效决议[2] -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2]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8票同意,关联董事牛战旗回避表决[3]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9票同意,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 《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6票同意,关联董事刘建华等回避表决[5]
康辰药业(603590)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3 18:16
业绩要求 - 2024年度以2022年为基数,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13] - 康辰药业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18]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每10股派现金股利3元,2024年度每10股派6元[19] 激励计划 - 2023年8月16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 2025年6月多个会议审议通过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议案[7][8] - 首次授予18人、预留授予11人可解除当期全部份额[18] - 激励对象绩效分四等级对应不同解除限售比例[14] 回购注销 - 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被回购注销[22] - 回购价格为16.13元/股[19][21] - 拟用3322780元自有资金回购[22] - 回购注销需股东大会批准及履行相关手续[9][24]
康辰药业(603590)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5-06-23 18:16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3年9月21日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249万股限制性股票[4] - 2023年9月4日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53万股限制性股票[5]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206,000股限制性股票[2] - 2024年12月31日完成对2名激励对象154,9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5] 股利分配 - 2023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2024年度每10股派6元[9] 回购相关数据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为16.13元/股[10] - 回购资金总额3,322,780元,为自有资金[11] 股本变化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由159,356,477股减至159,150,477股[12] - 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降至1.20%,无限售升至98.80%[12] 后续程序 - 监事会同意,需股东大会审议[14] - 履行减少注册资本、信息披露等手续[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