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60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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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股份(603613.SH)上半年净利润6.8亿元,同比下降4.62%
格隆汇APP· 2025-08-28 19:45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240.49亿元 同比下降6.52%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亿元 同比下降4.62% [1] - 基本每股收益0.94元/股 [1]
国联股份(6036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5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十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7][9][1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7][9][10]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15] 股东提案 - 董事会、1/2以上独立董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3] - 召集人收到符合要求的临时提案后,应在二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3]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说明原因[18]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会议表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可能影响类别股股东权利的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关联事项决议须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属特别决议范围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股东会就特别决议事项表决,须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以及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3] 董事选举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0]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0] - 董事获选最低票数应不低于全部选票数除以候选董事人数的平均数[41] 董事提名 -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43] - 其余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43]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5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49] 决议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0]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审计委员会负责的事项由其直接组织实施[54] - 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审计委员会实施事项由其直接向股东会报告,必要时可先向董事会通报[5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或应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51][52]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悖时,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56]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60]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62]
国联股份(6036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0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制定原则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遵循按劳分配等原则[5] 薪酬构成与发放 - 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金额及发放方式由股东会批准[6]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含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可发年度奖金[6][7] 审议与管理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管方案[9] 变更与追责 - 经营变化可变更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9] - 特定情况公司可对董高人员降薪、追责[9]
国联股份(603613)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50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个人的影 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 ...
国联股份(6036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50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工作,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及《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 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 ...
国联股份(6036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50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的债务提 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 ...
国联股份(603613) - 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50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 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 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 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 全负有法定义务。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国联股份(60361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50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至少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委员会选举 ...
国联股份(60361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的选举,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北京国联视 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 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 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 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表 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五条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3%以上的 股东提名。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 ...
国联股份(6036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50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 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国 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国联视讯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 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需追究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