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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60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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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3 19:46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1日、4月2日及4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1][3] -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秩序正常 [1] - 公司未发现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2] 重大事项核查 - 经自查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除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等 [2] -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 - 在股票异常交易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 信息披露 - 公司相关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3] - 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3]
拉芳家化(603630) -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5-04-03 18:19
股票情况 - 公司股票2025年4月1 - 3日连续三日收盘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异常波动[4] 公司现状 - 公司经营、生产秩序正常,市场环境等未重大调整[5] - 截至公告日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6][11] 交易情况 - 异常交易期间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形[9] 风险提醒 - 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短期波动大的投资风险[10]
拉芳家化(60363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价异动的核实回复
2025-04-03 18:18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对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致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于 2025 年 4 月 3 日收到贵公司发来《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问询》,并对上述问询函作如下回复: 经核查,截至本回复日,除贵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已披露事项外(含第三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后续相关进展),本人不存在与贵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截止本回复日,本人吴桂谦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均不存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 2025年 4月 3日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回复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回复 致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于 2025 年 4 月 3 日收到贵公司发来《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问询》,并对上述问询函作如下回复: ...
拉芳家化(603630)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3-13 19:30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08人[5]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37,182,424股,占比61.5711%[5] 议案表决情况 - 拟订第五届董高监薪酬议案A股同意票数137,128,924,比例99.9610%[10] - 修改《公司章程》议案A股同意票数137,128,924,比例99.9610%[8] - 5%以下股东对薪酬议案同意票数3,215,493,比例66.8044%[13] - 5%以下股东对章程议案同意票数4,759,793,比例98.8884%[13] 人员选举情况 - 吴桂谦当选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得票136,732,433,占比99.6719%[10] - 陈雄辞当选第五届独立董事,得票136,729,629,占比99.6699%[11] - 林如斌当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得票136,732,427,占比99.6719%[12] 会议结果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规,结果合法有效[15]
拉芳家化(603630)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3-13 19:30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5 - 010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选举林如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自本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3 月 14 日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与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 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顺利运行,经全体监事同意后,豁免 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现场决定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的监事林如斌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 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 ...
拉芳家化(603630)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3-13 19:30
公司治理 - 2025年3月1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2] - 选举吴桂谦为董事长,任期三年[2] - 聘任吴桂谦为总经理,任期三年[5] 人员聘任 - 聘任张晨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6] - 聘任张晨、曹海磊为副总经理,任期三年[7] - 聘任张伟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8] - 聘任罗金沙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9] 独立董事 - 陈雄辞、蔡少河、王锦武自2022年3月起任独立董事[16][18][21] - 三人与大股东无关联,未持股,近三年无处罚惩戒[17][19][21] 人员履历 - 曹海磊2005年加入公司,2015年任副总经理[22] - 罗金沙2017年5月起任证券事务代表[22]
拉芳家化(603630)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13 19:16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三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周雨翔律师、梁恒瑜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拉 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 ...
拉芳家化(603630) - 公司章程
2025-03-13 19:1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3 月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7 | | 第一节 | 董事 | 27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30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34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5 | | 第一节 | 监事 | 45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46 | | --- | --- | --- | | ...
拉芳家化(603630)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3-04 16:4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3 月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 | --- | | 1.00 | 关于拟订第五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 | 2.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3.00 |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4.00 |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4.01 | 选举吴桂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4.02 | 选举郑清英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4.03 | 选举张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4.04 | 选举张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5.01 | 选举陈雄辞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5.02 | 选举蔡少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5.03 | 选举王锦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6.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6.01 | 选举林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