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60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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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60363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10 18:33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对外披露[2]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11]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至少每半年检查并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6]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7]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9] -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包含六项内容[19]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9]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公司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并出具报告[25] - 出具非标准报告或指出重大缺陷,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0] - 专项说明包含四项内容[20] 报告披露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1] 其他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23]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4]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5]
拉芳家化(60363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2-10 18:33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拉芳家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 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 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正式公开发布。 第四条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信息的 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 ...
拉芳家化(603630)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
2025-12-10 18:33
资金管理策略 - 公司制定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3] - 限制关联方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4] - 不得通过六种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5] 自查整改与责任认定 - 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自查整改[7] - 董事会为责任部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9] 资金清偿规定 - 原则上要求关联方现金清偿占用资金[12] - 非现金资产清偿需遵守多项规定[13] - 可申请司法冻结占用资金控股股东股份[7]
拉芳家化(60363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2-10 18:33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7]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1] - 董事会审议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绝对值5%或低于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1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5] 担保规定 -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交股东会,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14]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六个月,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一年[16] - 公司不得为部分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7] - 日常关联交易首次发生按协议总金额履行审议程序,无总金额提交股东会[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8]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19] - 董事会审查关联交易合理性需考虑多方面因素和文件[20]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审核董事会所列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21] - 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内可因特定情况终止或修改协议[21]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按规定执行并提交文件[23]
拉芳家化(60363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0 18:33
报告标准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报告义务人[3] - 交易涉资产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超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担保除外)[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担保除外)[12]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3] 审议与风险 - 交易涉资产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6] - 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属重大风险事项[16] 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第一时间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并24小时内递交申报表[21]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4] 信息报送要求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政府批文等[22]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报告义务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董事会秘书[26] 人员职责与管理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及时告知公司[18]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26] - 董事等了解应披露信息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6]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26]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上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6]
拉芳家化(60363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10 18:33
人员任职与权限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总经理有权审批多项占比不足 10%或金额限制内交易事项[7] 人员管理 - 总经理辞职需提前二月向董事会递交报告[11] - 总经理班子薪酬奖惩可由总经理建议董事会决定或董事会直定[17] 细则规定 - 细则未尽依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17] - 细则生效及修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7]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
拉芳家化(6036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0 18:33
董事补选与解职 - 公司应在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5]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30日内解除董高职务[5]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5] 离职手续与股份转让 - 董高离职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8] - 董高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9] - 董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每年减持不超25%[12] - 董高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12]
拉芳家化(60363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10 18:33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持有超50%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为控股子公司[2] - 从章程、人事、财务等方面管理控股子公司[4] - 董监高提前十日报会议通知和议题[7] 财务制度 - 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制度,财务委派制[9] - 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管理、报表审核等工作[10] 投资与担保 - 投资项目需经公司考察论证并审批[13] - 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或抵押[13]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依公司制度执行并及时报送[15] - 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16] 奖惩机制 - 公司按资产规模和效益对负责人奖惩[19]
拉芳家化(603630)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2025-12-10 18:33
对外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2]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50%以上提交股东会[5] - 标的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满足一定条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5][6] 投资审批程序 - 短期投资按审批权限履行程序后实施[11] - 长期投资经战略委员会初审,超权限提交股东会[15] 处置与监督 - 处置对外投资程序与权限和实施相同[20] - 财务部进行财务记录和核算[27] - 每年末审计机构对投资检查审计[27] 信息报送 - 被投资公司每月报产销数据和财务报表[29] - 被投资公司董事会相关材料报证券法务部[29] 其他规定 - 对外投资按规定披露信息[31] - 本制度按法律和章程执行,解释属董事会[33][3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5]
拉芳家化(60363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0 18:33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6]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相关机构[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9] 信息披露与说明会 - 公司应在指定媒体第一时间披露信息,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不得提前[9]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需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人员职责与素质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1]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11]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多方面素质[13] 工作内容与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职责[16] 联系渠道与档案管理 - 公司应设立联系渠道并保证畅通,变更需及时公告[17] - 接待上门来访投资者需做好档案记录并签署承诺书,建立规范化来访档案[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9] 调研与媒体管理 - 公司相关人员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其应全程参加[19] - 媒体宣传和推介需相关部门提供样稿,采访计划和报道文字资料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20] 合作与员工义务 - 公司应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争取与其他上市公司建立交流合作平台[20] -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 培训与制度执行 - 公司应以适当形式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重大活动应举行专门培训[2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2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制度发布 -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1日发布此制度[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