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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力传感(60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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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12] -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14] 任期与解聘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经董事会继续聘任可连任[7] - 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并说明理由[9] 财务职责 - 财务负责人需对总经理负责,协助全面做好财务工作[15] - 各类对外会计报表等须经财务负责人签署,重大业务计划等由其会签[15]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18]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需二分之一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经理级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22] - 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27] - 总经理召开工作例会应提前三天通知与会人员[27] - 总经理召开临时会议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29] 权限规定 - 单项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的产品销售合同等需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29] - 总经理享有对闲置的价值人民币50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的固定资产等的处置权[32] 报告与责任 - 遇有重大事故等,总经理等应在接到报告半小时内报告董事长[35]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书面报告工作[34] 绩效考核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或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37] - 除特定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由总经理负责组织[37] 离任义务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仍有效,其他义务持续期依公平原则确定[38] 违规处理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规或失职致公司受损,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9] 辞职规定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程序和办法由聘任合同规定[41]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41]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41]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41]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股东会投票方式 - 除现场投票外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网络参会视为出席[2] 公告信息要求 - 公告应载明股东会类型、届次、现场与网络投票时间等信息[5] - 出现延期或取消等情形需及时补充披露信息[6] 董事选举规则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分别列示候选人提交表决[6] 股东数据与时间安排 - 股东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提供全部股东数据,股权登记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日[6] 网络投票时间 - 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为股东会当日交易时间段[8] - 上交所互联网投票平台为股东会当日9:15 - 15:00[9] 投票结果规则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12] 部分议案投票规定 - 仅对部分议案网络投票视为出席,未表决或不符要求按弃权计算[14] 重大事项投票统计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统计披露部分股东投票情况[16] 基本信息 - 公司为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 - 时间为2025年8月[19]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宁波柯力传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 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三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 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 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受公司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或企业(以下合称"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的股权或权益,或拥有50%以上表决权,或者拥有表决权 不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控制该子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第三条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 额或协议安排,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 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 作,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拟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 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的任期与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滥用规则[3] 豁免与暂缓情况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3]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 后续披露要求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4] - 暂缓披露的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4] 申请与登记程序 - 申请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5] - 应登记相关事项并保存材料不少于十年[5] - 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6]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舆情管理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3]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采集等[6] - 不同舆情处理方式不同[9] - 违规人员将受处分追责[1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等并生效[14]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 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了债务人进行资金融通 或商品流通而向债权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 保、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办理对外担保业务的基本行为规范。 第五条 公司作出的任何担保行为,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决议。 第六条 应由股东会审批的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 会审批。须经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单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 当严格遵守。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 "《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 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撤换[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 董事辞职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9] - 董事辞职致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补选完成后辞职报告生效[9] - 独立董事辞职致人数不足或无会计专业人士,补选后辞职生效[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13] - 董事长产生或罢免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3] 融资与交易 - 公司可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上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审议[15][16] - 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和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6][1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7] 董事会运作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19] - 董事会可设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21] - 审计委员会3名成员,2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1]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上下半年度各一次定期会议[2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开临时会议[26]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28]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两日,不足需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28]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委托书开会前一日送达秘书[29] - 一名董事不超接受两名董事委托[30] - 上半年定期会议原则上审议四项议案[32] - 议案内容随通知送达全体董事及列席人员[33]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5] - 董事与决议有关联关系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35] - 董事会表决为现场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用通讯方式决议,参会董事签字[37]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决议书面记名作出[37] - 会议记录秘书负责,秘书不能时指定记录员,出席人员签名[38] - 决议披露前保密,董事会执行或监督,董事长跟踪,秘书上报材料[41] 规则实施 - 本规则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