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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的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及《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公司应当严格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 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会议通知与召开 -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一致同意可免除[2] - 会议可现场、视频或通讯召开,必要或半数以上提议可开临时会议[3] 会议举行与主持 - 须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3] 事项审议与决策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应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4] 其他要求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5]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提供条件、资料并承担费用[5][6]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6]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累积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管理制度 第八条 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 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 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 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声明。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保证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治理文 件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表 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该股东 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可以用所 有的表决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报告 制度和监控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三章 审批及决策权限 1 第七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按如下权限进行审批: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 托理财活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 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公 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需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 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公司控股子公 司不得进行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 第四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或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 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 提条件,投资期限 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 第五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应为公司自有资金,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资金直接或 间接进行证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第六条 公司应当以自身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和金融衍 生品交易,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 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管理与运作,依法合规开展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报告主体 - 报告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2] 报告事项 - 重大交易事项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有金额要求[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报告[8] - 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2]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2] -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金额占比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3] -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或升降50%以上需报告[16] 报告要求 - 重大信息报告时点为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24小时内[20] - 特定情形下应第一时间报告[20] - 各控股子公司等负责报送重大信息[21] - 可先面谈或电话报告,再交书面文件[22] - 报告时应提供证明材料[22] - 报告需经审核[22] - 董秘收到报告后应分析并向董事会报告[22] 保密与责任 - 未公开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4] - 未履行义务将被追究责任[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7]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 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 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 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 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新设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战略决策委员会构成 - 由四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固有委员[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讨论关联议题有回避及决议规则[13]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3]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并提供资料[9] - 主要对长期规划等事项研究建议并跟踪检查[6][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7][31]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 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相关职责。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 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 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 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宁波柯力传 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各内 部机构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 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审计 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 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