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603683)
搜索文档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更新后)
2025-10-10 18:17
人员激励 - 17名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获授限制性股票92.7万股[1] - 17名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获授股票期权94.475万份[1]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获授合计187.175万股/份,占授予总数20%,占股本总额0.72%[1] 预留授予 - 预留授予部分17人,获授限制性股票92.7万股、股票期权94.475万份,合计187.175万股/份,占授予总数20%[1]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更正公告
2025-10-10 18:17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2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11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晶华新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将激励对象名单中一名激励对象姓 名填写错误,具体情况是: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中,序号 4"程*"应为"温*天"。 现予以更正。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没有影响。公司董事会就此次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在 以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不断加强公告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更正后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详见 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晶华新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激 ...
晶华新材(603683) -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10 18:15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公司已于 2025年 9月 20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地点及审议事项等相关公告、通知,公布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告知全体股东,公告披露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或"公司")委托,就贵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程、议案及决议等文件资料,同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就有关 ...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0-10 18:15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3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54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09,498,88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38.057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 等。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 6 号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
新股发行及今日交易提示-20251010





华宝证券· 2025-10-10 16:27
新股发行与上市 - 新股“奥美森”于2025年10月10日上市,发行价格为8.25元[1] 上市公司重大事件 - “紫天退”处于退市整理期,距最后交易日仅剩1个交易日[1] - “*ST高鸿”面临可能强制退市风险[4] - “*ST奥维”面临可能终止上市风险[4] - “上纬新材”的要约收购申报期为2025年9月29日至10月28日[1] - 多只股票(如“品茗科技”、“磁谷科技”等)发布严重异常波动公告[1] 可转债动态 - “福能股份”可转债申购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6] - “伟测转债”转股期限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31年4月8日[6] - “景兴转债”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2日[6] - “浦发转债”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0月22日[8] - “金轮转债”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0月14日[8] 债券市场事件 - 多只债券(如“22电建06”、“21豫峡02”等)进入回售登记期,期限集中在2025年10月中上旬[8] - 多只债券(如“22蓝星02”、“22金投01”等)将提前摘牌,摘牌日集中在2025年10月中下旬[8] 基金相关提示 - “纳指科技ETF”等多只基金发布溢价停牌或风险提示公告[6] - “新材料ETF基金”终止上市日为2025年10月14日[6]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9-30 17:50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具备任职资格[1] 授予条件 - 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获授条件,预留授予日合规[2] 授予安排 - 2025年9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7名对象授予[2] - 授予限制性股票92.7万股,股票期权94.475万份[2]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9-30 17:50
激励计划授予信息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5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38元/份[2] - 2025年9月30日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92.7万股限制性股票和94.475万份股票期权[2] - 17名激励对象获授合计187.175万股/份,占授予总数20%,占公司股本总额0.72%[16]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3] - 2024年10月8日至1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4] - 2024年11月2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5] - 2024年11月28日公司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首次授予[6] - 2025年5月、7月、9月公司多次审议通过注销与回购议案[6][7] 激励计划规则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11] - 预留授予分2期解除限售/行权,每期比例50%[14][15] - 股票期权等待期为12个月、24个月[13] - 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在特定期间不得行权[13] 费用摊销情况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2692.94万元,2025 - 2027年分别摊销504.93万元、1683.08万元、504.93万元[20][21]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需摊销总费用2354.32万元,2025 - 2027年分别摊销441.05万元、1470.68万元、442.59万元[20][21] - 预留授予合计需摊销总费用5047.25万元,2025 - 2027年分别摊销945.98万元、3153.76万元、947.51万元[20][21] 合规与披露 - 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已获必要批准和授权,授予条件已成就[22] -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规定[22] - 公司已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尚需继续履行披露义务并办理登记手续[22]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2025-09-30 17:50
激励计划 - 17名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获授187.175万股/份股票[1] - 预留授予17人,获授187.175万股/份股票[1] - 预留授予总数占授予总数比例为20%[1] - 预留授予总数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0.72%[1]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5-09-30 17:50
价格调整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24元/股调整为4.15元/股[2]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47元/股调整为8.38元/股[2]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30日通过调整价格及授予预留股份等议案[7] - 2025年6月9日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息0.09元[8] - 2024 - 2025年多次会议通过激励、注销等议案[2][3][4][5][6][7]
晶华新材(603683) -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9-30 17:50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楼 电话:(8621) 68769686 传真:(8621) 58304009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真实、准确、 完整和有效的,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并无 任何隐瞒和遗漏。 2、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 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