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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603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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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
2026-02-02 18:15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377.9万份,授予116人,授予日为2024年11月28日[10]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88.5万份,授予16人,授予日为2025年9月30日[10] 行权与解除限售相关 -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23,386份[3] - 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8.47元/份调整为8.38元/份[11]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一个限售期/等待期于2026年11月27日届满[12]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解除限售/行权比例为获授总数的40%[12] - 本次行权起始时间为2026年2月6日[3] 业绩考核与人员行权比例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8.85亿元,公司层面解除限售/行权系数为100%[14] - 6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解除限售/行权比例为100%,29名比例为90%等[14] 具体人员行权情况 - 董事白秋美可行权数量2.88万份,占获授数量的36%,占总股本0.01%[17] - 副总经理王树生可行权数量3.2万份,占获授数量的40%,占总股本0.01%[18] - 副总经理周忠辉可行权数量2.56万份,占获授数量的32%,占总股本0.01%[18] - 董事会秘书潘晓婵、财务总监尹力可行权数量均为3.2万份,占获授数量的40%,占总股本0.01%[18] - 其他人员(105名)可行权数量97.2986万份,占获授数量的29.95%,占总股本0.34%[18] 其他相关 - 公司采用Black - 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公允价值[21] - 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21] - 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及行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22] - 本次解除限售及行权符合相关规定,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本次解除限售及行权需由上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后续手续[22]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2-02 18:15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136人[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545,652股,占比34.85%[4] - 公司7位在任董事全部出席会议[6]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100,444,652,比例99.8995%[8] -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100,447,652,比例99.9025%[10]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100,447,652,比例99.9025%[10] - 《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100,444,152,比例99.8990%[11]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100,442,152,比例99.8970%[11]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100,443,852,比例99.8987%[11] 议案通过情况 - 议案2系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出席会议股东或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12]
晶华新材(603683) -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02-02 18:15
会议安排 - 2026年1月15日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 - 1月16日公布股东会相关公告,距召开日达15日[2,3] - 现场会议2月2日13:30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月2日[3] 表决情况 - 136人参与表决,代表股份100,545,652股,占比34.8477%[4] - 多项议案同意占比超99.8%,各议案反对、弃权占比低[5,6,7,8,11] -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其他情况 - 本次会议未发生提出临时议案情形[14]
晶华新材股价涨5.24%,融通基金旗下1只基金重仓,持有82.04万股浮盈赚取110.75万元
新浪财经· 2026-01-30 13:43
公司股价与交易表现 - 1月30日,晶华新材股价上涨5.24%,报收27.09元/股 [1] - 当日成交额为3.09亿元,换手率为4.06% [1] - 公司总市值为78.67亿元 [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松江区 [1] - 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19日,于2017年10月20日上市 [1] - 主营业务是为工业企业、手机厂商、动力电池厂商、屏显厂商等客户提供胶黏材料、胶粘剂等产品 [1] 基金持仓情况 - 融通基金旗下融通新蓝筹混合基金(161601)在四季度重仓晶华新材,持有82.04万股 [2] - 该持仓占基金净值比例为2.09%,是基金的第九大重仓股 [2] - 基于当日股价涨幅测算,该基金持仓浮盈约110.75万元 [2] 相关基金信息 - 融通新蓝筹混合基金(161601)成立于2002年9月13日,最新规模为10.04亿元 [2] - 该基金今年以来收益率为7.92%,近一年收益率为36.23%,成立以来收益率为474.15% [2] - 基金经理为何龙,累计任职时间10年158天,现任基金资产总规模26.41亿元 [2]
晶华新材:以精准传感技术赋能终端产品突破
证券日报网· 2026-01-28 22:11
公司战略与业务布局 - 公司通过子公司北京晶智感进行新材料赛道延伸布局 [1] - 子公司以多模态柔性触觉传感技术为核心技术 [1] - 公司布局机器人、医疗康养、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等新应用场景 [1] - 公司旨在以精准传感技术赋能终端产品实现突破 [1]
晶华新材:公司产品丰富
证券日报网· 2026-01-28 21:14
公司产品线 - 公司产品丰富,主要产品包括工业胶粘材料、电子级材料、光学胶膜材料、特种纸、化工新材料、车衣/窗膜系列等 [1] - 公司目前没有光刻胶相关的产品 [1] 下游应用领域 - 产品下游应用广泛,覆盖建筑装饰、消费电子、汽车市场、新能源动力电池等领域 [1]
晶华新材:晶智感已开发用于灵巧手的柔性触觉传感器电子皮肤
证券日报网· 2026-01-28 20:46
公司技术进展 - 公司旗下晶智感产品线已开发出用于灵巧手的柔性触觉传感器电子皮肤 [1] - 该技术能够实现对物体触感、轮廓的精准感知 [1] - 公司持续深耕触觉感知技术 [1] 公司产品应用与市场 - 公司的触觉感知技术为高自由度灵巧手、工业机器人等多元场景提供关键感知解决方案 [1]
晶华新材: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周晓东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45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27 16:14
公司股权与质押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周晓东持有公司股份约39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7% [1] - 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周晓东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45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22%,占公司总股本的0.84% [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周晓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周锦涵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约9478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32.64% [1] 行业市场动态 - 国际金价已冲破5000美元,在7年间上涨了280% [1] - 专家观点认为,金价走势关键看美元,并建议重点关注国际货币体系、降息和科技革命等因素 [1]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6-01-27 16:00
股权结构 - 周晓东持有公司股份39,407,700股,占总股本13.57%[1] - 周晓南、周晓东、周锦涵合计持股94,775,940股,占总股本32.64%[1] 股份质押 - 周晓东本次解除质押4,000,000股,占其所持10.15%,占总股本1.38%[1] - 解除质押后,周晓东累计质押2,450,000股,占其持股6.22%,占总股本0.84%[1] 后续计划 -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周晓东后续暂无股份质押计划[3]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01-27 16:00
会议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2月2日13点30分[5] - 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时间为2月2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2月2日9:15 - 15:00[5] 制度与章程 - 2026年1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全部子议案[8] - 2026年1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0] 担保规定 - 担保对象审查责任单位是公司财务部门[18] - 申请担保人应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等基本资料[19] - 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产业政策不得提供担保[19][20]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2][24]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2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33] - 公司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26]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数据[43]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43] - 公司应在股东会投票起始日的前一交易日核对、确认网络投票信息[45] - 征集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时间为股东会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的9:15-15:00[46] -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48] - 通过上交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至15:00[50]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表决权数量是名下全部账户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数量总和[50] - 出席累积投票制议案股东会的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52]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除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应单独统计披露[55] - 股东会现场投票结束后第二天,股东可通过信息公司网站查询有效投票结果[55]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2] -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董事候选人[63] - 当选董事所得选举票数应占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64] - 经股东会三轮重新选举仍不能选出当选董事,致当选董事人数无法达到法定或章程规定最低人数,原任董事15日内召开会议重新推荐缺额董事候选人[65] 经营投资 - 经营投资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经股东会批准[75] - 经营投资事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经股东会批准[75] - 经营投资事项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经股东会批准[75]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低于30%,需经董事会批准[7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批准[7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批准[76] - 公司总经理可审批未达标准的经营投资事项[77] - 公司总经理有权签不超6000万元的业务合同,超6000万元需董事长签署同意[79] - 连续12个月内,捐赠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以下由董事会决定,超1%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0] - 公司持有50%以上权益子公司经营投资视同公司行为[78] 关联交易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9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一人仅代表一方签署,关联人不得干预公司决定[9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并提交审议[10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审查批准[10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0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107] - 公司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11]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111]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资产,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应披露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113] - 公司向关联人购资产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且对方无盈利担保等承诺时需说明原因等[115]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16]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现金出资设公司达重大关联交易标准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17]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特定财务资助或担保,公司可申请豁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17] - 公司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117]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原则和方法[120][121] - 公司财务部需将新年度关联交易基准价格及上年度执行情况报董事会备案[1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2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6] - 公司关联交易无法按常规定价时需披露定价原则等并说明公允性[122] - 公司总经理等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标的状况、对手方情况等[131] - 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高应报告利害关系[13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检查时相关人员应说明关联交易情况并提供资料[131] -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33] -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致损失时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133] 其他 - 本制度所指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等[135] - 制度与相关法律等相悖或股东会决定时应修改制度[13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制订,股东会普通决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36] - 本制度日期为2026年1月15日[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