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603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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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603683)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华新材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5-04-30 16:0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3-2-1 | 目 录 2 | | | --- | --- | | 一、保荐机构名称 3 | | |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 3 | | | 三、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名称 3 | | |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 五、发行人主要风险提示 7 | | | 六、申请上市的股票发行情况 11 | | | 七、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4 | | | 八、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4 | | | 九、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15 | | | 十、保荐人对发行人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的说明 16 | | | 十一、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32 | | | 十二、保荐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33 | | | 十三、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34 | | | 十四、保荐机构对本 ...
晶华新材(603683)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华新材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5-04-30 16:0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声 明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新材""发行人"或 "公司")拟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证 券发行""本次发行"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已聘请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或"本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准则 第 27 号》")、《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
晶华新材(603683) -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晶华新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30 16:09
上海市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楼 邮编:200336 电话:+86 21 68769686 Tel :+86 21 68769686 传真:+86 21 58304009 Fax:+86 21 58304009 东 方 华 银 律 师 事 务 所 C A P I T A L L A W & P A R T N E R S No. 34, Shanghai Hongqiao State Guest House , No. 1591 Hongqiao Road, Changning District, Shanghai, p.c: 200336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 | 释 义 | 4 | | --- | ---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8 | |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13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14 | |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 22 | | 五、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23 | | 六、发行人的业务 | 26 | | 七、关联交易及同业 ...
晶华新材2025年一季度营收增长但利润下滑,需关注现金流与债务状况
证券之星· 2025-04-30 08:50
营收与利润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总收入4.38亿元,同比增长12.67% [1] - 归母净利润1879.07万元,同比下降12.92% [1] - 扣非净利润1858.2万元,同比下降11.73% [1] 主要财务指标 - 毛利率16.84%,同比下降1.79个百分点 [2] - 净利率4.43%,同比下降21.73% [2] - 三费占营收比8.5%,同比增加6.47% [2] - 每股净资产5.16元,同比增长3.3% [2] -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08元,同比增长746.56% [2] - 每股收益0.07元,同比下降23.4% [2] 应收账款与现金流 - 应收账款3.28亿元,同比增长21.13% [3] - 应收账款占最新年报归母净利润比例490.04% [3] - 货币资金1.37亿元,同比下降57.04% [3] - 货币资金与流动负债比例21.61% [3] 债务状况 - 有息负债7.57亿元,同比增长26.92% [4] - 有息资产负债率26.78% [4] 商业模式与资本运作 - 累计融资总额7.32亿元 [5] - 累计分红总额7094.29万元 [5] - 分红融资比0.1 [5] 总结 - 2025年一季度营收增长但利润下滑 [6] - 应收账款、现金流和债务状况存在风险 [6]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5-04-28 17:43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 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现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主要产品 | 年 2025 | 1-3 | 月产 | 年 2025 1-3 | 月销量 | 年 2025 | 月销售金 1-3 | | --- | --- | --- | --- | --- | --- | --- | --- | | | 量(万平方米) | | | (万平方米) | | | 额(万元) | | 电子胶粘材料 | | | 1,080.35 | | 1,713.71 | | 12,766.89 | | 工业胶粘材料 | | 12,807.84 | | | 11,158.3 ...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2025-04-28 17:43
1 2024 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关于本报告 | | --- | | 董事长致辞 | | 集团组织架构 | | --- | | 发展历程 | | 2024 年度大事记 | | 对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贡献 | | Z对气候变化 | 23 | | --- | --- | | 下境应急合规管理 | 25 | | 染物排放 | 29 | | 弃物处理 | 35 | | :源利用 | 38 | | 〈资源利用 | 41 | | 酥经济 | 43 | | -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 44 | | 企业管治 | | --- | | 可持续发展管理 | | 风险管理 | | 重要性议题评估 | | 创新驱动 | 47 | | --- | --- | | 产品和服务安全与质量 | 51 | | 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 | 55 | | 供应链安全 | 57 | | 员工责任 | 59 | | 乡村振兴 | 71 | | 社会贡献 | 72 | | pray 슬理 | | | --- | --- | | 职调查 | 77 | | 益相关方沟通 | 77 | | 商业贿赂及反贪污 | 79 | | 不正当竞争 | 83 ...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8 17:42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 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13: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事项已 ...
晶华新材(603683)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17:4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438,015,694.5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7%[4]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90,723.2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92%[4]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072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23.40%[4]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438,015,694.57元,较2024年第一季度的388,751,633.43元增长12.67%[21]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19,375,508.57元,较2024年第一季度的22,732,837.87元下降14.77%[22] - 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19,413,508.69元,较2024年第一季度的22,013,707.99元下降11.81%[22] - 2025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72元/股,2024年第一季度均为0.094元/股,下降23.40%[22]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28,292,851.06元,较2024年第一季度的60,013,524.82元下降约52.86%[31]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为 - 3,731,528.00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5,729,304.56元[31] - 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 - 2,597,363.77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6,792,148.85元[3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419,571,604.45元,较2024年第一季度的367,832,542.37元增长14.06%[21] 现金流量(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76,935.89元,上年同期为 - 3,381,523.59元[4] - 2025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43,041,363.15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349,380,831.86元[24]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176,935.89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 - 3,381,523.59元[24] - 2025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7,950,832.94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96,026,960.70元[25] - 2025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5,365,672.55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 - 21,633,607.80元[25] - 2025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31,065,116.94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55,632,061.96元[25] - 2025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7,174,718.90元,较2024年第一季度的48,974,292.89元下降约44.51%[34]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377,057.33元,较2024年第一季度的49,250,878.82元下降约44.41%[34]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497,283.03元,较2024年第一季度的92,789,507.59元下降约60.67%[34]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9,120,225.70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 - 43,538,628.77元[35] - 2025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157,590.72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94,397,680.44元[35] - 2025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8,781,993.00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 - 13,503,914.22元[35] - 2025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30,059,809.42元,2024年第一季度为37,355,139.09元[35]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08,740.74元,其中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50,574.98元,政府补助795,891.57元[6][7]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4,248人,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人[9] - 股东周晓南持股46,264,240股,持股比例17.62%[9] - 股东周晓东持股42,839,600股,持股比例16.32%,部分股份质押[9] - 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流通股188.28万股,占总股本0.72%[11] 重大项目投资 - 2025年3月29日,全资子公司昆山晶华与昆山经开区管委会正式签订《投资协议》,拟投资3亿元建设电子级高端胶粘新材料生产及研发中心项目[12] 股票发行进展 - 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上交所审核通过,2025年4月9日提交注册申请,处于证监会注册阶段[13] 资产负债情况(不同时间对比)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670,733,370.84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36%[5]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353,741,806.8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75%[5] - 2025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为137032876.33元,2024年12月31日为163516464.64元[16] - 2025年3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8064580.94元,2024年12月31日为38165574.67元[16] - 2025年3月31日应收票据为21027804.99元,2024年12月31日为17792646.63元[16] - 2025年3月31日应收账款为328490857.99元,2024年12月31日为344867534.04元[16] - 2025年3月31日应收款项融资为65275464.59元,2024年12月31日为47292306.17元[16] - 2025年3月31日预付款项为26531667.03元,2024年12月31日为18648791.46元[16] - 2025年3月31日存货为399266525.62元,2024年12月31日为332728203.56元[16] - 2025年资产总计2,670,733,370.84元,较之前的2,559,168,579.63元增长4.36%[17] - 2025年负债合计1,307,352,099.95元,较之前的1,219,896,854.99元增长7.17%[18] - 2025年所有者权益合计1,363,381,270.89元,较之前的1,339,271,724.64元增长1.80%[18] - 2025年长期应收款22,004,600.00元,较之前的16,296,600.00元增长34.90%[17] - 2025年应付票据45,223,460.66元,较之前的29,239,108.76元增长54.67%[17] - 2025年3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为104,998,520.67元,2024年12月31日为140,302,409.26元[28] - 2025年3月31日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507,032,985.08元,2024年12月31日为1,468,639,776.40元[28] - 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计为1,612,031,505.75元,2024年12月31日为1,608,942,185.66元[28] - 2025年3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为165,664,114.80元,2024年12月31日为164,595,653.03元[29] - 2025年3月31日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为1,393,495,524.10元,2024年12月31日为1,391,236,810.55元[29]
晶华新材(603683)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华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28 17:3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7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44,062,92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90 元/股,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6,222,997.1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2,264,335.45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423,958,661.65 元。本次发行股票于 2023 年 7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晶华新材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 券")签订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之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 聘请东方证券担任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并负责公司 ...
晶华新材(603683)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华新材2024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2025-04-24 16:06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 保荐机构已制定持续督导计划,并依据 | | |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 | | | 应的工作计划 | 工作计划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 | | |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 保荐机构已与晶华新材签订《保荐协 | | | |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 | 2 |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 | |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 备案 | | | 所备案 | | |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 | 3 |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业务情 | | | | 况,对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 | 晶华新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 | | 4 | | 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