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6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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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水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5 19: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 1 页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宁水集团: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5 19:20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 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宁波水表(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并结合独立 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唐 绍祥先生、包建亚女生、马思甜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 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 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 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 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
宁水集团:监事会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19:20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和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内 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 ...
宁水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2024-04-15 19:20
第三条 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 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2022年修订)》及其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准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适用本制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上述行为,视作本人所为。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 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 ...
宁水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5 19:20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 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 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 ...
宁水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16:47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2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2 月 7 日,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 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A 股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 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
宁水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1 15:34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1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301,36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0.66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 格为 9.01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23,043,201.51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301,36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1.1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0.66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9.0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3,043,201.51 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 场情况择机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 日 ...
宁水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4-02-20 15:36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7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1%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2 月 7 日,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 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A 股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 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
宁水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2-18 16:32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5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1,061,100 股, 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2%,成交最高价为9.78元/股,成交最低价为9.0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12,797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 场情况择机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9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
宁水集团: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2-18 16: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7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 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 --- | --- | --- | | | | | (%) | | 1 | 张世豪 | 34,223,657 | 16.84 | | 2 | 王宗辉 | 12,507,741 | 6.15 | | 3 | 赵绍满 | 9,812,074 | 4.83 | | 4 | 徐云 | 9,408,500 | 4.63 | | 5 | 王开拓 | 8,231,874 | 4.05 | | 6 | 陈宇鹏 | 6,515,630 | 3.21 | | 7 | 张琳 | 5,742,250 | 2.83 | | 8 | 上海蓝墨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蓝墨私享 7 号私募证 | 4,890,000 | 2.41 |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