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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环宇(60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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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24 21:46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5-011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11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 198 号 24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4 21:43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通过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 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5-003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4-24 21:42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5-005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 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日,公司总股本 189,382,71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70,444,442.6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170,444,442.60 元,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 市 ...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4-24 21:12
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专项审计报告 2、附表 委托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68278880 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T市丰台区西川环中路 78号院首汇广场 10号楼[100141] 1话:86(10)6827 8880 传真:86(10)6823 8100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德皓核字[2025] 00000844 号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新疆东 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 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 12月 31 日签发了德 皓审字[2025] 0000116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
东方环宇(603706)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东方环宇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4 21:12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德皓审字[2025]00001169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7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94 | 审 计 ...
东方环宇(603706)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东方环宇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4 21:12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德皓内字[2025]00000095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德皓内字[2025] 00000095 号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环宇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 ...
东方环宇(603706)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4 21:1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24年营业收入为14.4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00%[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04%[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3%[24]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的12.03亿元人民币有所增长[24] - 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3年的1.97亿元人民币基本持平[24] - 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3年的1.78亿元人民币有所增长[24]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44,364.80万元,同比增长20.00%[35]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46.94万元,同比增长0.04%[35] -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44,364.80万元,同比增长20.00%[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46.94万元,同比微增0.04%[49] - 主营业务收入14.25亿元,同比增长20.77%,主营业务成本10.82亿元,同比增长27.77%[5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108,832.81万元,同比增长27.14%[49] - 研发费用545.17万元,同比增长65.14%[50]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6.05%至41,567,841.56元,销售费用同比增长5.03%至45,704,168.80元,财务费用同比大幅下降282.05%至-4,699,378.99元[60] - 研发投入总额5,451,708.10元,占营业收入比例0.38%[61] - 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成本1.89亿元,同比增长195.96%,主要因业务结构变化[5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2024年公司天然气销售量为2.5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69%[35] - 2024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同比增长38.88%[35] - 2024年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收入为27,278.08万元,同比增长144.30%[35] - 城镇燃气供应及相关行业营业收入8.14亿元,同比增长25.60%,但毛利率下降7.19个百分点[54] - 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营业收入2.73亿元,同比增长144.30%,但毛利率下降12.07个百分点[54] 各地区表现 - 新疆地区主营业务收入14.25亿元,同比增长20.77%,毛利率下降4.16个百分点[5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2025年将坚定不移走"燃气+集中供热"双主业道路,巩固燃气业务基本盘[78] - 公司面临产业政策风险,天然气行业对政府政策依赖性较强[80] - 燃气行业上游和中游定价受国家发改委监管,下游城市燃气受各地物价局监管[81] - 公司经营区域主要集中在新疆昌吉市及伊宁市,市场区域集中[81] - 公司上游气源供应商主要为中石油下属单位,天然气购销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机制[82] - 公司天然气销售中绝大部分用于城市民用燃气,属于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中的优先类[82]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但仍存在因用户使用不当或设施问题引发事故的风险[83] 分红和利润分配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0元(含税)[7] - 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送股[7]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444,442.60元(含税)[117] - 公司2024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444,442.60元(含税),占2024年度净利润的86.31%[117] - 现金分红金额为170,444,442.6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86.31%[121] - 每10股派息9.00元(含税),未进行送红股或转增股本[12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73,456,785.00元,占年均净利润的267.01%[122] 现金流和资产状况 -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7,726,866.57元,同比下降16.67%[25]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86,747,143.59元,同比增长2.28%[25] - 2024年公司总资产为2,918,275,906.82元,同比下降0.11%[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8亿元,同比下降16.67%[5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6,661,938.07元[65] - 应收账款同比下降37.28%至188,661,393.95元,占总资产比例6.46%[66] - 在建工程同比增长176.49%至26,653,628.18元,占总资产比例0.91%[66] 公司治理和股东情况 -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85]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87]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信息披露媒体,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88] - 公司通过上交所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和投资者热线等渠道维护投资者关系[88] - 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89]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649户,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1,527户[184] - 李明持有公司股份62,399,588股,占比32.95%[187]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5,112,749股,占比29.10%[187] - 李伟伟持有公司股份12,848,067股,占比6.78%[187]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持有公司股份3,340,700股,占比1.76%[187] - 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明先生,实际控制人为李明先生和李伟伟先生,二人为父子关系且为一致行动人[195]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业务[197] -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况[190][193] 环保和社会责任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555.49万元[128] - 子公司伊宁供热和伟伯热力被列为大气环境类别重点排污单位[129] - 伊宁供热第三热源厂和第四热源厂执行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131] - 伟伯热力被列为2025年伊犁州大气环境重点排污监管单位[133] - 新村路热源四台130蒸吨/h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执行超低排放标准[134] - 伟伯热力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标准,未受环保处罚[135] - 公司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68,000吨[149] - 公司对外捐赠及公益项目总投入4万元,惠及400人[150] - 公司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无环境污染事故记录[146] - 公司实施清洁生产,推进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149] 关联交易和承诺 - 伊宁国资承诺减少与东方环宇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交易定价公允合理[153] - 伊宁国资承诺所持伊宁供热股权权属完整,无质押、查封或权属争议[153] - 实际控制人李明等承诺本次交易信息披露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154] -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立案调查期间暂停转让股份并申请锁定,若违规将用于投资者赔偿[155]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保持资产独立性,确保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形[155]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从事与东方环宇相同或相似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157] - 实际控制人李明及李伟伟承诺不从事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竞争的业务[159] - 明德燃气承诺在东方环宇持股5%以上期间不在其特许经营区域外谋求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159] 审计和财务报告 -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6] -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26] - 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人民币[164][165]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35,700万元,已累计投入30,780万元,投入进度达88.7%[176] - 昌吉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2,628.30万元,占承诺投资总额的71.97%[177] - 环保升级设备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累计投入5,973.10万元,完成进度100%[177] - 伊宁市第四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累计投入4,181.26万元,完成进度100%[178]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000万元,完成进度100%[178] -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中,超募资金金额为3,165万元[176]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及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变更的公告
2025-01-27 00:00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5-002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及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2024年5月 14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 2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环宇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德皓国际")(更名前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发来的《关于变更事务所名称的说明》和《关于变更新疆东方环宇燃 气 ...
东方环宇:东方环宇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30 17:21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53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 198 号 26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3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41,130,239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 ...
东方环宇: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环宇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30 17:21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受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及《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就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 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现场列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