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60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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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环宇: 东方环宇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26 17:17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包括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修改公司章程、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担保事项、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职权 [3] - 特定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4] - 达到特定标准的交易需经股东会批准,包括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5]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审计委员会提议等情形下召开 [8] - 董事会应在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召开时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时说明理由并公告 [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时应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出通知 [9][10]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在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东权利、股权登记日、联系人信息及网络投票方式等 [12] - 股东会通知应充分披露所有提案内容及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与公司关联关系、持股数量、是否受过处罚等 [13]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地点应便于股东参加 [14] -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17]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18]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20] - 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股东人数及所持股份比例、提案审议经过、表决结果、股东质询意见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21][22]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22]
东方环宇: 东方环宇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26 17:17
董事会组成与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名[2]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及股东资料管理[2]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办公室负责人并保管印章[2] 董事会职权范围 - 董事会作为公司经营决策中心,负责经营管理法人财产并对股东会负责[2] - 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15项具体权限[2] -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重大事项审批权限 - 所有对外担保行为均须提交董事会审批,达到特定标准的还需提交股东会批准[4] - 董事会负责审批股东会议事规则第五条所述交易事项(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4] - 单笔贷款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50%由董事会审议,5%-30%由董事长审议,5%以下由总经理审批[4] 会议召集与通知机制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一次)和临时会议[4] - 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发出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6] - 会议通知需包含时间、地点、召开方式、提案内容等7项必备要素[7] 议事规则与表决程序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职责[7][8]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采用记名书面方式,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弃权三类[10] - 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11][12]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届次、出席情况、提案审议过程、表决结果等8项核心内容[13] - 会议档案(包括会议材料、录音资料、表决票、签字记录等)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14] 规则效力与解释权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16] - 规则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需及时修订规则[16]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程序相同,最终解释权归董事会[16]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
2025-08-26 17:1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会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取消监事会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权,相关制度废止[1]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89,382,714股,均为普通股[6]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6]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种类股份股东权利义务相同[8] - 股东可按股份份额获股利和利益分配、请求召开股东会等权利[8] - 股东对股东会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股份[8] 股东诉讼与监督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9][10]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情况紧急,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10] 大股东管理 - 公司建立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侵占立即申请司法冻结,不能现金清偿则变现股权偿还[11] 担保与股东会审议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4] 股东会召集与提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且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5] 董事任职与权限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2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6] 独立董事管理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7]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28]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0] 公司利润与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2]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需在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35] 章程修改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6]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除特定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38]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2025-08-26 17:11
募集资金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4]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2] 资金支取与使用规则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人等[8]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3] - 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14] 募投项目相关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公司应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1]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资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1]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15] 节余资金使用规则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7] 募投项目变更规则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或独董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实施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由董事会决议[18]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8]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2]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与年报一并披露[22]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8-26 17:11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5-021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至 9 月 4 日(星期四) 16:00 前登录上 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xj_dfhyrq@dfhyr q.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 公司计划于 2025 年 9 月 5 日(星期五)13:00-14:00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东方环宇: 东方环宇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17:11
核心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70,273.90万元,同比增长6.48%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62.67万元,同比增长7.53% [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19.14万元,主要因销售款回收减少 [2][11] - 总资产253,695.27万元,较上年末下降13.07% [2] 业务运营数据 - 天然气销售总量1.09亿立方米,同比下降14.48% [6] - 居民天然气销售同比增长2.97%,非居民销售同比下降26.91% [6] - 天然气安装业务收入10,985.00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50.60% [6] - 天然气管网长度近3,000公里,覆盖昌吉市建成区及乡镇园区 [8] 行业环境与政策 - 2025年上半年国内天然气表观消费量2,119.7亿立方米,同比略降0.9% [3] - 国内天然气产量1,30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8% [3] - 政策推动城市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及地下管网建设 [3] - 国家能源局推动管网投资与运营业务分离,禁止管网企业参与竞争性业务 [4] 公司竞争优势 - 区域市场占有率优势,在昌吉市燃气及伊宁市供热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8] - 气源多元化,与中石油、中石化、庆华能源等建立稳定合作关系 [8] - 信息化管理深度融合SCADA系统、GIS管网及智能感知网络 [9] - 安全生产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认证 [10] 资产与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11,889.30万元,较上年末下降69.45%,因经营活动现金流减少 [11] - 在建工程3,774.19万元,同比增长41.60%,因燃气及供热管网建设投资增加 [11] - 合同负债38,400.87万元,同比下降31.89%,因采暖季结束费用结转收入 [11] - 应付账款14,370.16万元,同比下降49.63%,因付款周期变短 [11] 战略与发展规划 - 聚焦天然气和集中供热主业,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3][6] - 深化"智能感知-分析-响应-优化"闭环体系,推动业务智能化升级 [9] - 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强化股东回报 [13]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合计17,044.44万元 [13]
东方环宇: 东方环宇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6 17:11
核心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达到7.0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4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3%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3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95% [1] 资产负债状况 - 总资产为25.3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下降13.0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8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54%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14.93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7219.14万元有所改善 [1] 股东结构 - 控股股东李明持股比例32.95%,持有6239.96万股 [2] - 实际控制人李明与李伟伟为父子关系,合计持股比例超过39% [2] - 前十大股东中包含多家指数基金,包括易方达中证红利ETF持股1.1% [2] 每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0.65元/股,同比增长6.56% [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3%,同比提升0.39个百分点 [1] - 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保持一致,均为0.65元/股 [1]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秘书周静,联系电话0994-2266135 [1] - 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公司股票代码60370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经营情况 - 利润总额1.67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35% [1] - 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要披露的重大经营变化事项 [4] - 股东总户数为15,877户,较前期保持稳定 [1]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6 17:1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1日11点30分在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6楼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5] 审议议案 - 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8]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A股股票代码为603706,简称为东方环宇[14] 会议登记 - 登记地点在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3楼董事会办公室,时间为9月10日[16] 其他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19]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6 17:10
会议相关 -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3位监事实到[2] 议案表决 - 《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3票同意通过[2][4]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票同意,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组织调整 - 拟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修订《公司章程》[4] - 拟免去殷良福、张可非职务,不再设职工监事[4]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6 17:09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9位董事全部出席[1] 议案审议 - 通过“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及2025年度方案议案,9票同意[1][2] - 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9票同意[2][3] - 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9票同意[5][6] - 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9票同意[7][8] - 通过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议案,9票同意[9][11] - 通过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等制度议案,9票同意[11][12]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拟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票同意[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