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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6 16:58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六条规定情形之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 (二)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会计专业人 ...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6:58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 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 事会负责。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议事规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其 ...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6 16:58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市值管理制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1 第四条 公司在开展市值管理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 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 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 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 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五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 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 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 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六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市值管理制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 ...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6:58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 监督,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决定设立公司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监督和核查工 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1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 ...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6:58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1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 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特决定设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 方案,评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制订、 管理与考核的专门机构, ...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6 16:58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8 月 1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 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连续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新疆东方 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 决定前委 ...
东方环宇(603706)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6 16:58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公司章程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025 年 8 月 | |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公司章程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领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007269460306。 第三条 第二条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于 2018 年 7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 ...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6:58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 1 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 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地位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 ...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6 16:58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8 月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为规范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明确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第一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 第二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三) 第 2 条第(一)项所列法人(或者其 ...
东方环宇(603706) - 东方环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6 16:58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 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