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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60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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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25 17: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7] - 二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情形为召集人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21]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委员[21] - 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委员连续二次未出席会议,委员会可建议董事会撤换[2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影响超十年继续保留[27] 职责权限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其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建议,董事会再审议[8]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等[12]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3]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4]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7] - 在年报审计中与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等[30] 其他 - 董事会收到其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五日内发通知,否则其可自行召集主持[10][11] - 董事会或其认为内部控制有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1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公司向其委员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33]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日起执行,修订亦同[35]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5 17: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7]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8]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0]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决议通过 - 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5] - 股东会做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普通股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中小投资者 - 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1]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决议[40]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6]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结果计为“弃权”[36]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3]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会后信息披露[45]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需列明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信息[46] - 公告需列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比例[46]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46] 规则生效修改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48]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48] 公告内容 - 公告要包含每项提案表决结果[49] - 公告需列出通过的各项决议详细内容[49] 规则解释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2]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7-25 17:01
投资分类与审批 - 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3] - 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由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7] - 利害关系股东或董事表决投资事项时应回避[9] 决策与管理机构 - 股东会、董事会、总裁办公会议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0] - 设投资许审小组,负责新投资项目信息收集并建项目库[10] 投资实施流程 - 短期投资计划由投资部编制,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14] - 证券投资执行严格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操作且与资金等管理人员分离[20] - 长期投资项目由投资部初步评估,经多环节审批后实施[19]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相关内容[23]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23] 子公司管理 - 公司按子公司章程规定委派人员参与子公司运营决策,可委派人员维护参股公司利益[26]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28] 财务核算与监督 - 财务部应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8] - 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委托核对,确认账实一致[29] 投资回收与转让 - 投资项目特定情况公司可回收或转让对外投资[31][32] - 对外投资回收和转让须符合相关规定,防止资产流失[32]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和权限与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相同[33] 责任与披露 - 对外投资造成决策失误和资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被追责[37]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9]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5 17:01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应十日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7]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9][10] 会议出席规定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撤换[12] - 一名董事不超接受两名董事委托,不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13]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关联董事关联交易表决应回避[17][18] 决议相关规定 - 决议由秘书或代表及时准确披露,总裁落实并汇报[16][22] - 违反规定致损失,同意并签字董事负连带责任[17] 会议记录要求 - 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4][25]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7-25 17:01
审计组织架构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5] - 审计部负责具体内部审计业务,对董事会负责[5]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每年末编制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审议[17] - 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审计相关规定 - 审计方式有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16] - 被审计对象有异议应在三日内向审计部申请复审或申诉[18] - 审计部对多方面进行审计,包括财务报告等[8][10] 审计档案与处理 - 审计部应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20][24] - 违规对象审计部可建议董事会处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2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并负责解释[28]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9]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25 17:01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三年以上[9] - 有《公司法》规定七种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9] 聘任与解聘 - 公司应在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10]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0] - 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8] 职责范围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及制度制定[5] -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多方信息沟通[6] - 筹备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并记录签字[6] - 保存管理公司资料,制订保密措施,保管印章[15] - 为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咨询建议,确保按程序进行[14] - 组织协调对外联络和公司推介,处理投资者关系[16] 义务与责任 -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18] - 任职期间不得挪用公司资产或资金等[19] - 违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21] 其他规定 - 离任前需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21] - 聘任时应签订保密协议[21] - 董事等应支持配合履职[23] - 细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和章程办理[23] - 与国家法律抵触按国家规定执行[26]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并适时修改[27]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07-25 17: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0]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6]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7] - 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应披露理由依据[17] - 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7] - 辞任致比例不符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9]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职权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6] - 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29] 董事会与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31]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31][32] 信息沟通与披露 - 会前独立董事可与秘书沟通,董事会反馈议案修改落实情况[24] - 投反对或弃权票说明理由,披露决议时披露异议意见[25] - 工作记录及会议资料保存十年[35][4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8] - 专门委员会开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41] - 对年报异议经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机构,公司承担费用[50]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52]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股东[52] 公司保障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提供资料[41] - 及时发会议通知,不迟于期限提供资料[41] - 承担聘请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43] - 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方案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4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56] - 过渡期为《办法》施行日起一年,逐步调整[56] - 制度经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生效[57]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7-25 17:01
舆情管理组织架构 - 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8] - 下设舆情日常管理团队,由董秘领导,证券部负责[9] 舆情信息管理 - 采集范围涵盖法披、财经等多渠道[11] - 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等[13] 舆情处置方式 - 一般舆情日常团队灵活处置[13] - 重大舆情组长召集会议决策[14] 保密与追责 - 内部人员对舆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8] - 违规致损公司可追究法律责任[1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1]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7-25 17: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171.9277万元(281,719,277元)[4]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5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281,719,277股,均为普通股[5] 股权结构 - 天津博迈科投资控股认购股份数87,525,000股,持股比例58.35%[5] - 海洋石油工程(香港)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37,500,000股,持股比例25.00%[5] - 天津成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14,250,000股,持股比例9.50%[5] - 天津博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10,725,000股,持股比例7.15%[5]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7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修订后董事长辞任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 修订后章程增加考虑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利益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公共利益[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8]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8][9]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全资子公司相关损失问题提起诉讼[1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11] - 股东大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审议与关联人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且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6][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1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28]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0]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2][34]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4][34]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0][34]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7]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3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7] 监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一名[41]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1]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4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42] - 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3] -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现金分红,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43] 其他规定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42]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2] -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提前30日事先通知[47]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2025-07-25 17:00
业绩总结 - 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等减值及预计负债合计75,156,000.44元[5] - 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减少75,156,000.44元[5] - 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减少63,882,600.37元[5] 数据详情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75,470,920.99元[2] -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2,839,359.87元[2]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113,209,905.33元[3] - 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9,834,131.04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