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60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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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2025-07-25 17:01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任[5][6] 会议相关 - 总裁办公会参加人员有总裁等,相关负责人可列席[19] - 总裁应在两日内召开总裁办公会的情形有多种[20] - 人事行政部负责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20] 报告要求 - 总裁需向委员会或董事会报告经营业绩等情况[23] - 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应及时向董事长报告[23] 细则规定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5][26] - 董事会负责修改,总裁提要求需审议批准[26]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7-25 17:01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以国际业务收付外币情况为基础,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2][5] - 境内交易须与有资格金融机构进行,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预测金额,交割期需匹配[5] - 董事会授权总裁管理,财务总监负责日常运作和管理[7][8] - 财务部负责业务方案制订等,证券部负责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审计部负责审查监督[11][12] -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年度业务,年度计划审议通过后执行[13][14]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14][15][16] - 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标准应及时披露[16] - 财务部提出业务建议,编制年度计划,经审核、审批后申请交易[17][18][19][20] - 财务部登记业务、跟踪变动、安排交割资金,每季度上报盈亏情况[22] - 参与人员须保密,操作环节和人员相互独立,审计部监督[24] - 业务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29] - 业务出现重大风险达披露标准时,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9] 项目收汇数据 - 在建项目合同总金额为16.1万美元,已收汇金额为500万美元[38] - 预计承揽项目合同总金额为50万美元,已收汇金额为1万美元[38] - 在建项目1月项目收汇为100万美元[38] - 预计承揽项目1月项目收汇为0.00万美元[38] - 在建项目6月项目收汇为OE万美元(数据可能有误)[38] - 预计承揽项目6月项目收汇为1.02万美元[38] - 在建项目11月项目收汇为5万美元[38] - 预计承揽项目11月项目收汇为0万美元[38]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25 17: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聘请议案[7] - 公司选聘聘期一年,到期可续聘[12]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9] 分值权重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和原因[13]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14] 文件保存与监督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14] - 审计委员会关注事务所执业质量等情形[21]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责任人[22] - 股东会可解聘违规事务所,损失由相关人员承担[22] - 严重违规公司不再选聘该事务所[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7]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7-25 17:01
担保申请 - 担保申请人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总监提交申请及资料[7] 担保限制 - 不得为经营或财务恶化、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10]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议[13]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议[13][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审议[1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14] - 对股东等关联人担保需审议[14]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总资产30%需审议[14] - 上交所或《公司章程》规定情形需审议[14] - 为关联人提供任何数额担保需审议[14] 担保流程 - 订立担保合同需审查内容,不利条款要求修改[20] - 承办部门督促被担保人办理抵押、质押登记[22] 部门职责 - 财务部主管对外担保,法律事务部门协助[22] - 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设台账记录[25] - 担保债务到期前,财务部督促被担保人清偿债务[25] 追偿与追责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公司启动追偿程序并披露[26] - 董事等越权签合同造成损害,追究责任[30] - 相关人员违规担保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0] 信息披露与生效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32]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订[37]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7-25 17:01
关联方规定 - 关联法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7] - 关联自然人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8] 交易审议与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9]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部分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2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2] 信息披露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应披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其他资产应披露评估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除外[21] - 关联交易达披露标准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40] - 披露关联交易事项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等文件[42] 交易定价与协议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35]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原则执行[36] 内部管理与监督 - 公司应通过业务管理系统填报和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系信息[13] - 关联交易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8] - 公司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关联交易事项[28] 表决回避制度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8][3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31] 特殊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特定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51]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某些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60]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达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现金出资且按比例确定股权的,可申请豁免股东会审议[61] 办法执行与生效 - 办法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65] - 办法如与国家日后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65]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6] - 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7]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25 17: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7] - 二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情形为召集人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21]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委员[21] - 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委员连续二次未出席会议,委员会可建议董事会撤换[2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影响超十年继续保留[27] 职责权限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其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建议,董事会再审议[8]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等[12]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3]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4]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7] - 在年报审计中与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等[30] 其他 - 董事会收到其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五日内发通知,否则其可自行召集主持[10][11] - 董事会或其认为内部控制有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1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公司向其委员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33]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日起执行,修订亦同[35]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5 17: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7]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8]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0]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决议通过 - 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5] - 股东会做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普通股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中小投资者 - 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1]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决议[40]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6]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结果计为“弃权”[36]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3]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会后信息披露[45]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需列明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信息[46] - 公告需列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比例[46]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46] 规则生效修改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48]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48] 公告内容 - 公告要包含每项提案表决结果[49] - 公告需列出通过的各项决议详细内容[49] 规则解释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2]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7-25 17:01
投资分类与审批 - 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3] - 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由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7] - 利害关系股东或董事表决投资事项时应回避[9] 决策与管理机构 - 股东会、董事会、总裁办公会议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0] - 设投资许审小组,负责新投资项目信息收集并建项目库[10] 投资实施流程 - 短期投资计划由投资部编制,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14] - 证券投资执行严格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操作且与资金等管理人员分离[20] - 长期投资项目由投资部初步评估,经多环节审批后实施[19]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相关内容[23]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23] 子公司管理 - 公司按子公司章程规定委派人员参与子公司运营决策,可委派人员维护参股公司利益[26]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28] 财务核算与监督 - 财务部应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8] - 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委托核对,确认账实一致[29] 投资回收与转让 - 投资项目特定情况公司可回收或转让对外投资[31][32] - 对外投资回收和转让须符合相关规定,防止资产流失[32]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和权限与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相同[33] 责任与披露 - 对外投资造成决策失误和资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被追责[37]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9]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5 17:01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应十日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7]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9][10] 会议出席规定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撤换[12] - 一名董事不超接受两名董事委托,不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13]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关联董事关联交易表决应回避[17][18] 决议相关规定 - 决议由秘书或代表及时准确披露,总裁落实并汇报[16][22] - 违反规定致损失,同意并签字董事负连带责任[17] 会议记录要求 - 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4][25]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7-25 17:01
审计组织架构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5] - 审计部负责具体内部审计业务,对董事会负责[5]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每年末编制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审议[17] - 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审计相关规定 - 审计方式有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16] - 被审计对象有异议应在三日内向审计部申请复审或申诉[18] - 审计部对多方面进行审计,包括财务报告等[8][10] 审计档案与处理 - 审计部应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20][24] - 违规对象审计部可建议董事会处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2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并负责解释[28]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9]